# 朝會有故去樂議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《周礼·大司乐职》说：“诸侯去世，命令去除乐器。大臣死亡，命令解下悬挂的乐器。”郑玄注解说：“去是说收藏起来，弛是说解下放下。”由此可知，哀痛轻的就解下，哀痛重的就收藏。又查庾蔚之《礼论》说：“晋元帝的皇后秋天去世，武帝咸宁元年宴享万国使者，不设置音乐。永嘉元年冬天，惠帝三年丧制还未结束，司徒左长史江统提议：‘二年正会不应作乐。’又章皇后哀限未结束，后主已入庙，博士徐乾提议说：‘周景王有王后嫡子的丧事，既葬除服后，叔向还议论他的宴乐，现在不应悬挂。’”《宋书·礼志》说：“晋武帝以来，国家有大丧，废乐三年。”又查江都《集礼说》：“晋博士孔恢，朝廷遏密，悬挂而不演奏。孔恢认为应该都去掉悬挂。设置乐器是为了演奏，不演奏就不应悬挂，孟献子禫祭，悬挂而不演奏，自然是应当演奏了。所以夫子说：‘献子加于别人一等啊。’不是说不应演奏却还悬挂。国丧还近，说金石不可陈列在庭中。”又徐广《晋史》说：“听到音乐不快乐，所以在遏密中申明情理。谅闇夺服，是考虑政事的荒废。所以秉持权变来变通常规，衡量轻重来降低等级。”臣根据《周礼》去乐的文，《宋志》终丧的证，徐广的论宁戚，孔恢的说禫悬，道理既可凭借，事又符合故实。伏请三年未满，都不设置悬挂。如有齐衰丧，以及遇到大臣去世，就衡量轻重，悬挂而不演奏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3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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