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奉和閑廳晚景司戶薩照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趙志
体裁：poem

## 原文

薄晚閑無事，澹然休簡牘，寥寥館宇虛，苒苒寒光速。

輕霜遍衰草，高風斷羣木。

別有滄[洲]（州）人，棲遑也干祿。

（均見日本《無理圖書館善本叢書》漢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《趙志集》。

）（〖1〗《趙志集》末附花房英樹《解題》謂《趙志集》一卷，卷首第一行題「趙志集一卷」，下小字注：「十七張。

」實存六張。

第二首與第三首〖引者注：以下只稱第某首，不錄詩題，以省篇幅〗之間有缺脫，第十首以後缺。

）（〖2〗關於諸詩作者，花房英樹認爲：「然十首非皆趙志之作。

第十首即署爲『司戶薩照』。

蓋其始趙志作第八首呈徐長史，應此徐長史即徐司馬有酬詩至，趙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，而同時司戶薩照亦有鬼徐司馬之作。

古人於己集中附載他人酬和之，是常見的，又此前各篇，第五首題中『裴草然』上空一格，恐非表明裴草然而爲詩作者，由裴寄趙志。

空格當係趙志對裴草然之表敬形式，詩爲趙志寄裴。

第六首，爲裴草然有詩答雲貴高原志後，趙志復作酬篇。

第七篇，裴草然以答趙志之詩並寄張結，趙志另作和篇，亦寄張結。

由是觀之則悉爲寄贈酬鬼之作。

」〖3〗關於諸詩產生的時代，花房英樹認爲當在唐初。

主要證據是：各篇修辭頗爲洗練，風格近乎《文選》。

如第一首「聯文日華上」以下四句，可謂《文選》體措辭。

如第二首以「秋灰」、「夏火」爲對即是。

在盧照鄰、劉允濟詩中始見此二語。

以二語相對應使用，則見於駱賓王《初秋登王司馬樓宴序》。

同篇以「題輿」、「展驥」爲對語，始見於陳子昂《爲鄭資州讓官表》。

另外可認爲諸篇爲入唐所作的證據有四：一、第二首聯云：「晉嶺高無極，汾川清且濬。

」「晉嶺」、「汾川」非南朝地，而「晉山」、「汾水」廣見於唐代詩文。

二、第一首云：「非熊在渭川」，語出《史記·齊太公世家》：「所獲非龍非彲，非虎非羆。

」「非熊」代「非虎」，與避唐諱有關。

三、第十首作者「司戶薩照」，「司戶」應爲官名。

司戶一職隋文帝時曾置，旋廢。

據《舊唐書》載，在腐曰戶曹參軍，在州曰司戶參軍，在縣曰司戶。

薩照係州縣官員，故此「司戶」爲唐代官職。

四、集中有三篇四言詩。

自六朝至隋，除郊廟歌辭外，四言詩未見廣泛運用於一般主題。

至唐初，始有王勃《倬彼我系》及崔知賢、陳子昂等六人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的寫作。

《趙志集》中的三首四言詩，似乎可以認爲是對陳子昂等人寫作四言詩活動極爲關心的結果。

因此諸詩之寫作時代，當在六朝文學風氣衰今明兩年之前，律詩意識尚未確立之際，很可能在初唐末期。

〖4〗關於作者的身份，花房英樹認爲：司戶薩照是州縣的屬官，雲貴高原志也應是地方官。

詩中可得到證明。

如第三首題言「在縣」，詩中說到「方慚灌壇術」。

第一首亦云：「謬茲叨下邑」，可以參證。

他對上級，本州的劉長史、鄭司馬極其鄭重地冠以敬、奉、仰等文字，亦與其身份相合。

趙志等所在的州縣，可能在京師的北面。

十首所詠都是秋景，其中「寒樹」、「寒光」、「寒露」、「寒葭」、「寒木」之類辭匯再三出現。

北地的地名也時有所見，如前面提及的「晉嶺」、「汾川」等。

作爲一種意見，可以這樣認爲：《趙志集》的作者，是初唐末期、京師北面某地的縣令趙志。

今存的十首詩，是以趙志爲主的寄贈酬和之作。

〖5〗花房英樹還對鈔本的年代作了推測。

他認爲，這本書於唐代中期傳入日本。

現在所見，是其轉鈔本的一軸。

其中有不少別字，恐怕是因襲原鈔的，作爲表敬的書寫形式，也應該是唐代原鈔的舊貌。

其書法可斷定爲日本的古書法。

從避唐諱、保存空格及書寫格式來推測，這個鈔本當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，至少不遲於背紙所抄《唯識章》所注明的「長元參年」〖一○三○〗。

〖駱玉明摘譯〗〖6〗《藝文志》第一輯刊周紹良《〈趙志集〉跋》云：「日本漢學家都認爲這是『趙志』的詩集，是他的作品。

實際這是值得商榷的。

仔細審查此十首詩中，至多可能只有趙志詩三首，甚或此詩集只是趙志抄錄者，內中連他的作品一首也沒有，也屬可能。

現在根據卷中他標詩題，我們可以知道，第一首《敬贈》是張皓給劉長史者，其詩題應作《敬贈劉長史》，蓋其題下『張皓兄』三字力抄錄者所記作者姓名，由於同屬友人，因加『兄』字。

其第二首當是劉長史和章，詩題應作《奉酬張皓兄》，其『劉長史』三字乃抄錄者所標識。

第三首是鄭司馬所作，詩題應是《秋日在縣望雨仰贈□□□》，『鄭司馬』三字亦抄錄者所記。

第四首是鄭司馬仰酬之作〖引者按：此句似應爲『是仰酬鄭司馬之作』〗，如果鄭司馬所贈之人即趙志，則此首即趙志之作，否則當另有其人，而是由趙志抄錄者。

不過有一點可以知道，作此詩者其地位應視司馬爲高，所以原題用『仰贈』，而此詩則以禮貌答之作『仰酬』也。

第五首詩題應作《秋晚感時寄張結》，而作者乃『裴草然』。

第六首則是張結奉酬裴草然之作。

第七首或者是趙志之作，但也可能爲他人所作而由趙志錄之於此者？

第八首詩題應是《閑庭晚景敬呈□□□》，題下所署『徐長區亦作者官職與姓也。

第九首爲被贈詩者和章，其人或即趙志，亦無法確指。

第十首則爲司戶蘇然之作。

從整個十首詩的詩題與內容總起來看，它與卷題《趙志集》之名是不相符的，因其中明顯大部非趙志作品。

但此書何以題作《趙志集》？實爲不解。

」今按：以上二家對諸詩作者的考證，均持之有故，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說，但均不足以論定。

除第十首二家均斷定）（爲「司戶薩照」〖周紹良錄作「蘇照」、「蘇然」，皆誤〗之作外，其餘九首尚難遽定歸屬。

爲慎重起見，今仍以「趙志集」列目各詩詩題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編排，以便進一歩研究。

）。

## 白话译文

傍晚清闲无事，心境淡泊放下文书。馆舍空旷寂寥，秋光渐逝寒意渐速。

薄霜洒满衰草，秋风劲吹折断群木。

另有个隐居水边的人，也匆忙奔走追求俸禄。

（均见日本《无理图书馆善本丛书》汉籍之部二影印古抄本《赵志集》。

）（〖1〗《赵志集》末附花房英树《解题》谓《赵志集》一卷，卷首第一行题「赵志集一卷」，下小字注：「十七张。」

实存六张。

第二首与第三首〖引者注：以下只称第某首，不录诗题，以省篇幅〗之间有缺脱，第十首以后缺。

）（〖2〗关于诸诗作者，花房英树认为：「然十首非皆赵志之作。

第十首即署为『司户萨照』。

盖其始赵志作第八首呈徐长史，应此徐长史即徐司马有酬诗至，赵志乃更作第九首和之，而同时司户萨照亦有鬼徐司马之作。

古人于己集中附载他人酬和之，是常见的，又此前各篇，第五首题中『裴草然』上空一格，恐非表明裴草然而为诗作者，由裴寄赵志。

空格当系赵志对裴草然之表敬形式，诗为赵志寄裴。

第六首，为裴草然有诗答云贵高原志后，赵志复作酬篇。

第七篇，裴草然以答赵志之诗并寄张结，赵志另作和篇，亦寄张结。

由是观之则悉为寄赠酬鬼之作。

」〖3〗关于诸诗产生的时代，花房英树认为当在唐初。

主要证据是：各篇修辞颇为洗练，风格近乎《文选》。

如第一首「联文日华上」以下四句，可谓《文选》体措辞。

如第二首以「秋灰」、「夏火」为对即是。

在卢照邻、刘允济诗中始见此二语。

以二语相对应使用，则见于骆宾王《初秋登王司马楼宴序》。

同篇以「题舆」、「展骥」为对话，始于陈子昂《为郑资州让官表》。

另外可认为诸篇为入唐所作的证据有四：一、第二首联云：「晋岭高无极，汾川清且浚。」

」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非南朝地，而「晋山」、「汾水」广见于唐代诗文。

二、第一首云：「非熊在渭川」，语出《史记·齐太公世家》：「所获非龙非彲，非虎非罴。」

」「非熊」代「非虎」，与避唐讳有关。

三、第十首作者「司户萨照」，「司户」应为官名。

司户一职隋文帝时曾置，旋废。

据《旧唐书》载，在府曰户曹参军，在州曰司户参军，在县曰司户。

萨照系州县官员，故此「司户」为唐代官职。

四、集中有三篇四言诗。

自六朝至隋，除郊庙歌辞外，四言诗未见广泛运用于一般主题。

至唐初，始有王勃《倬彼我系》及崔知贤、陈子昂等六人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的写作。

《赵志集》中的三首四言诗，似乎可以认为是对陈子昂等人写作四言诗活动极为关心的结果。

因此诸诗之写作时代，当在六朝文学风气衰今明两年之前，律诗意识尚未确立之际，很可能在初唐末期。

〖4〗关于作者的身份，花房英树认为：司户萨照是州县的属官，云贵高原志也应是地方官。

诗中可得到证明。

如第三首题言「在县」，诗中说到「方惭灌坛术」。

第一首亦云：「谬兹叨下邑」，可以参证。

他对上级，本州的刘长史、郑司马极其郑重地冠以敬、奉、仰等文字，亦与其身份相合。

赵志等所在的州县，可能在京师的北面。

十首所咏都是秋景，其中「寒树」、「寒光」、「寒露」、「寒葭」、「寒木」之类辞汇再三出现。

北地的地名也时有所见，如前面提及的「晋岭」、「汾川」等。

作为一种意见，可以这样认为：《赵志集》的作者，是初唐末期、京师北面某地的县令赵志。

今存的十首诗，是以赵志为主的寄赠酬和之作。

〖5〗花房英树还对钞本的时代作了推测。

他认为，这本书于唐代中期传入日本。

现在所见，是其转钞本的一轴。

其中有不少别字，恐怕是因袭原钞的，作为表敬的书写形式，也应该是唐代原钞的旧貌。

其书法可断定为日本的古书法。

从避唐讳、保存空格及书写格式来推测，这个钞本当是平安中期以前之物，至少不迟于背纸所抄《唯识章》所注明的「长元参年」〖一○三○〗。

〖骆玉明摘译〗〖6〗《艺文志》第一辑刊周绍良《〈赵志集〉跋》云：「日本汉学家都认为这是『赵志』的诗集，是他的作品。

实际这是值得商榷的。

仔细审查此十首诗中，至多可能只有赵志诗三首，甚或此诗集只是赵志抄录者，内中连他的作品一首也没有，也属可能。

现在根据卷中他标诗题，我们可以知道，第一首《敬赠》是张皓给刘长史者，其诗题应作《敬赠刘长史》，盖其题下『张皓兄』三字力抄录者所记作者姓名，由于同属友人，因加『兄』字。

其第二首当是刘长史和章，诗题应作《奉酬张皓兄》，其『刘长史』三字乃抄录者所标识。

第三首是郑司马所作，诗题应是《秋日在县望雨仰赠□□□》，『郑司马』三字亦抄录者所记。

第四首是郑司马仰酬之作〖引者按：此句似应为『是仰酬郑司马之作』〗，如果郑司马所赠之人即赵志，则此首即赵志之作，否则当另有其人，而是由赵志抄录者。

不过有一点可以知道，作此诗者其地位应视司马为高，所以原题用『仰赠』，而此诗则以礼貌答之作『仰酬』也。

第五首诗题应作《秋晚感时寄张结》，而作者乃『裴草然』。

第六首则是张结奉酬裴草然之作。

第七首或者是赵志之作，但也可能为他人所作而由赵志录之于此者？

第八首诗题应是《闲庭晚景敬呈□□□》，题下所署『徐长区亦作者官职与姓也。

第九首为被赠诗者和章，其人或即赵志，亦无法确指。

第十首则为司户苏然之作。

从整个十首诗的诗题与内容总起来看，它与卷题《赵志集》之名是不相符的，因其中明显大部非赵志作品。

但此书何以题作《赵志集》？实为不解。

」今按：以上二家对诸诗作者的考证，均持之有故，言之成理可各成一說，但均不足以论定。

除第十首二家均断定）（为「司户萨照」〖周绍良录作「苏照」、「苏然」，皆误〗之作外，其余九首尚难遽定归属。

为慎重起见，今仍以「赵志集」列目各诗诗题及次第仍照原卷面貌编排，以便进一步研究。

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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