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朝散大夫越州刺史薛公墓誌銘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韓愈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公名戎，字元夫，其上祖懿为晋安西将军，实始居河东。公之四世祖嗣汾阴公名德儒，为隋襄城郡书佐以卒。襄城有子二人皆贵，其后皆蕃以大，而其季尤盛，官至邠州刺史。邠州名宝胤，有子九人，皆有名位，其最季名缣，为河南令以卒。河南有子四人，其长名同，卒官湖州长史，赠刑部尚书。尚书娶吴郡陆景融女，有子五人，皆有名迹，其达者四人。公于伦次为中子，仁孝慈爱，忠厚而好学，不应征举，沉浮闾巷间，不以事自累为贵。常州刺史李衡迁江西观察使，曰：“州客至多，莫贤元夫，吾得与之俱，足矣。”即署公府中职，公不辞让，年四十余，始脱褐衣为吏。衡迁给事中，齐映自桂州以故相代衡为江西，公因留佐映治。映卒，湖南使李巽、福建使柳冕交表奏公自佐，诏以公与冕。在冕府累迁殿中侍御史。冕使公摄泉州，冕文书所条下有不可者，公辄正之。冕恶其异于己，怀之未发也。遇马总以郑滑府佐忤中贵人，贬为泉州别驾，冕意欲除总，附上意為事，使公案置其罪。公叹曰：“公乃以是待我，我始不愿仕者，正为此耳。”不许。冕遂大怒，囚公于浮屠寺，而致总狱，事闻远近。值冕亦病且死，不得已，俱释之。冕死，后使至，奏公自副，又副使事于浙东府，转侍御史。元和四年，征拜尚书刑部员外郎，迁河南令，历衢、湖、常三州刺史，所至以廉直宽大为称，朝廷嘉之。某年，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使。至则悉除去烦弊，俭出薄入，以致和富。部刺史得自为治，无所牵制，四境之内，竟岁无一事。公笃于恩义，尽用其禄以周亲旧之急，有余，颁施之内外，亲无疏远，皆家归之。

疾病去官，长庆元年九月庚申，至于苏州以卒。春秋七十五。奏至，天子为之罢朝，赠左散骑常侍，使临吊祭之。士大夫多相吊者。以其年十一月庚申，葬于河南偃师先人之兆次，以韦氏夫人祔。公凡再娶，先夫人京兆韦氏，后夫人赵郡李氏，皆先卒。子男二人：曰沂，曰洽。长生九岁而幼七岁矣。女四人，皆已嫁。愈既与公诸昆弟善，又尝代公令河南，公之葬也，故公弟集贤殿学士尚书刑部诗郎放属予以铭。其文曰：

薛氏近世，莫盛公门。公伦五人，威有显闻。公之初志，不以事累。僶俛以随，亦贵于位。无怨无恶，中以自宝。不能百年，曷足谓寿。公宜有后，有二稚子。其佑成之，公食庙祀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5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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