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受囚財物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丁接受囚犯财物，增加其语，赃轻减罪。省司驳议认为不当鬻狱。〉

鬻狱卖直，确实告诫于鲁史；舞文巧诋，用来存于汉策。小大的审察，必须依其情；轻重的权衡，本来不可滥。看那丁，职务在于监临，用财货来藩身，可见鲁豹之裂带；贪而速戾，如同叔鱼之败官。而且没有满足，难以末减，省司忠告，实在叫做平反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79

原始页面：https://shishuguan.com/works/work-c7bd84da2682b6ff81229ea78516bf38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