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唐故朝議大夫守尚書刑部侍郎柱國賜紫金魚袋喬公墓誌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士有放怀旷达，耿介中立，外物无累于心，终身不违于道。吾友乔公，曾从事于此。公名匡舜，字亚元，广陵高邮人。曾祖谭，祖泰，皆不仕。父鸿渐，本县尉，家世清操，州里称之。所以其子孙，必有兴者。公少好学，善属文。弱冠游京都，词藻典丽，容止都雅。烈祖辅政，见而器之，补秘书省正字。丞相宋楚公，初获进用，位望日崇，闻君之名，辟置门下。每为文赋诗咏，辄加称赏。由此名誉日洽，而卿士大夫皆前席待之。累迁大理评事司直监察御史屯田员外郎。从宋公出藩，为江西浙西掌书记。府公告老归九华山，公乃升朝为驾部员外郎。未几，守本官知制诰，就迁祠部郎中中书舍人。典掌枢机，周慎静默，凡十余年。值边境俶扰，师出无功，诏旨亲征，中外忧惧。公上疏极谏，坐沮挠军势，黜居临川。顷之，宋公获谴，又以故吏为累，由此累年沉废。今上即位，征为水部员外郎，改司农少卿，判太常寺，转殿中监。修国史，拜给事中，权知贡举。又兼献纳使，迁刑部侍郎。公自征还，数年间连历清望，盖旧齿直道，上简圣心，至是以老病不堪朝谒闻。上知其家贫，诏以贰卿之秩养疾。

壬戌

岁九月二十有三日，卒于京师滨江里官舍，享年七十有五。遗命以《周易》《孝经》置棺中。太常考行，易名曰贞。即以其年冬十月二十有三日，葬于江宁县某所，礼也。夫人太原县君郭氏，代公元孙晋陵令喻之女也。余庆所备，门风甚高。妇德母仪，闻于宗族。一子僧孺，秘书省正字，早卒。孙谞，亦为正字。

公之为人，宽简真率，常以诗酒自适，不以势利萦心。毁誉谗慝之词，闻之晏如也。从事楚公府殆二十年，凡为府公见知者，皆诡谲倾侧，公独淡然无营，守正不谄。故但以文艺知赏，未尝任用。烈祖下诏公卿，举可以亲民者，楚公所荐非其人，烈祖甚不悦，谓给事中常公梦锡曰：“吾望其荐匡舜也。”常公及中书侍郎

韩公熙载

嫉楚公如仇，而与公善。尝相谓曰：“宋公误识亚元，正可怪也。”公以历任奉法循理，似不能言者。及其临危击节，抗词忤旨，侃侃有古人之风。黜官夺禄，甘贫守约，凡五年，不形于言色，恂恂然道家之流也。故能享老寿，保康宁，归全委顺，斯可贵矣。公临终数日，舍弟往候之，怡然言曰：“吾往矣，君兄弟可各为一诗哭我。”翌日，复告门生曰：“吾已得徐公兄弟许我诗，余无事矣。”其忘怀死生也如此。呜乎！絮酒之礼，已隔平生。挂剑之信，永畀天壤。故以二章为志，于九原。所撰集七十余卷，编纪之任，属于门人，此不备书也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8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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