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追奪劉光業等官爵詔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国之大纲，惟刑与政。刑之不中，其政乃亏。刘光业、王德寿、王处贞、屈贞筠、鲍思恭、刘景阳等，庸流贱职，奸吏险夫。以粗暴为能官，以凶残为奉法。往从按察，害虐在心，倏忽加刑，呼吸就戮。暴骨流血，其数甚多，冤滥之声，盈于海内。朕惟新布泽，恩被人祇，抚事长怀，尤深恻隐。光业等五人，积恶成衅，并谢生涯，虽其人已殂，而其迹可贬。所有官爵，并宜追夺。其枉被杀者，各令州县，以礼埋葬，还其官荫。刘景阳身今见在，情不可矜。特以会恩，免其严罚。宜从贬降，以雪冤情。可棣州乐单县员外尉。自今内外法官，各宜敬慎。其文深刺骨，迹徇凝脂，高下任情，轻重随意，必置岩典，以彰瘅恶。其酷吏邱神勣、来子珣、万国俊、周兴、来俊臣、鱼承煜、王景昭、索元礼、傅游艺、王宏义、张知默、裴籍、焦仁亶、侯思立、郭霸、李仁敬、皇甫文备、陈嘉言等，其人已死，其垂拱已来枉滥杀人，有官者并令削夺，唐奉一依前配流，李秦授、曹仁哲并与岭南恶处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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