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不知名物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得乙是甲吏的贱者，问所掌名物而不知。被科。申诉说：“任职日近。”〉

国有等威，秩分贵贱，必恭尔职，乃罔后艰。乙是什么人？吏的贱者。不懈于位，无闻幹蛊的美；不思厥职，遽招尸素的刺。况且龟玉见毁，是谁的过？名物不分，信为罪者！贻旷官的罚，自己包羞；以日近为词，是亦文过。必若德同周勃，才异啬夫，当宽呐呐的人，无求喋喋的口。待穷阅实，然后丕蔽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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