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議冊四廟狀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臣等根据太常博士段禺的奏议说：“宗庙的制度，历代都视为难事。必须广泛依据礼经，旁求旧例，贯通古今的道理作为规范，符合天道人情作为楷模。”伏因礼有随时变通，损减增益各不相同。于是导致广博的义理多有分别，礼制出自众多途径。如今总括历代的宏大规范，议论新朝的定制。谨按《尚书·舜典》说：“正月上日，接受禅让于文祖。”这是尧的庙，还没有记载其数量。又按《郊祀录》说：“夏朝立五庙，殷朝立六庙，周朝立七庙。汉初立祖宗庙于郡国，共计一百六十七所。后汉光武中兴后另立六庙，魏明帝初立亲庙四座，后来重新议论，上依周法立七庙。晋武帝受禅，初立六庙，后来却立七庙。宋武帝初立六庙，齐朝也立六庙。隋文帝受命，初立亲庙四座，到

大业元年

，隋炀帝想遵从周法，议立七庙。接着便禅让天命于唐。

武德元年

六月四日，开始在长安立四庙。

贞观九年

，命令有关部门详细议论庙制，于是立七庙。后来到

开元十一年

以后，创立九庙。”又按《礼记》丧服小记说：“王者禘祭其祖所自出，以其祖配享，而立四庙。”郑玄注说：“高祖以下至父庙，四世就已亲尽。另外立始祖为不迁之庙，共为五庙。”又按《礼记》祭法及王制、《孔子家语》、《春秋穀梁传》都说天子七庙，诸侯五庙，大夫三庙，士二庙。这是递减以两的意思。又按《尚书》咸有一德说：“七世之庙，可以观德。”又按《疑义》说：“天子立七庙或四庙，大概有其道理。如四庙的，从父庙到高祖以上亲尽，所以有四庙之礼。又立七庙的，因为自古以来圣王，祖有功，宗有德，另外立始祖。就在四亲庙之外，或祖功宗德，不拘定数。所以有五庙、六庙、或七庙、九庙，想让后代子孙观看其功德。所以《尚书》说：‘七世之庙，可以观德’了。”又按周捨论说：“自江左以来，晋、宋、齐、梁相承，多立七庙。”如今段禺等人参详，只有立七庙、四庙，都通其理。伏因宗庙事大，不敢坚持用一理定下，所以简录七庙、四庙两件文字，都各得其宜。其他所论的，都不采用。请下三省召集百官详细议论。敕旨应当依从，臣等本月八日，在尚书省召集百官详细议论，伏以为将布施至治之化，以达万方。能致和平，必先宗庙。因此孝为教之本，用来弘扬爱敬而厚人伦。礼是民的防范，是想辨别尊卑而明法制。所以《礼记·王制》说：“天子七庙，诸侯五庙，大夫三庙。”《疏》说：“周制的七庙，是太祖及文王、武王之祧与亲庙四。太祖，是后稷。殷六庙，是契及汤与二昭二穆。夏则五庙，无太祖。禹与二昭二穆而已。自夏到周，少不减五，多不过七。”又说：“天子七庙，都依据周。有其人则七，无其人则五。若诸侯庙制，虽有其人，也不超过五。这就是天子诸侯七五的不同了。至于三代以后，魏晋宋齐隋及唐初，多立六庙或四庙，大概是在建国之初，不满七庙之数。”伏惟皇帝陛下大事确实上达寰区，正兴教理。既然先自家型国，固然应当率土皆宾服。如今想请求立自高祖以下四亲庙，其始祖一庙，未敢轻议，伏惟圣裁。恐怕在讲德论功时，有失灵源茂绪，禀自中旨，共说得宜。臣等幸列明庭，获逢景运。显奉如纶之命，共同详议立庙之仪。虽然竭尽探讨寻究，惭愧并非该博。有愧上尘圣鉴，实虑未协宸衷。不免迂疏，仍虞漏略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8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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