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祀玉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甲掌六器，不依方色，所由加罪。诉称玉人阙供。〉

国有五礼，甲主六器，或钦若天地，或虔奉庙祧。将以降神，祇辨方色。则必临之以庄敬，守之以丰洁，使旧章攸叙，靡物不精。甲忝曰司存，宜其祇肃；徒尸此职，曾不是省。六宗有祀，已坠虞章；三礼何知，载愆周典。所由加罪，亦谓金铭勿（一作金石罪）言；文过饰非，方推玉人有阙。若徵求有志（一作至）。自可预论，既临时有乖，欲何逃责？阙供之罪，定罪非遥。未知祠祀所须，为复陈设所犯，待知本坐，庶论如律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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