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立春設土牛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得宜春县门外，各随方色造牛耕人。州司科不应为。诉云：“春前二日。”〉

元阴方穷，青律肇起，霜归寒雁，露洗春冰。是以星驾方回，知四时之代谢；岁行更始，识五行以为法。甲以名忝令长，颁政邑人，固合酌规前经，考礼中典，将以助养生物，叶赞岁时。然而固阴沍寒，王者以磔鸡送节；达阳尊礼，主司以土牛迎气。所为虽合于典则，方色颇乖于礼《经》。诉以立春之前，虽有近于月令；若以随方之色，诚可寘于秋官。州科典刑，窃以为当。甲将妄诉，罪实难逃！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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