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與魏文帝牋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繁休伯

正月八日壬寅，领主簿繁钦，死罪死罪。近屡奉笺，不足自宣。顷诸鼓吹，广求异妓，时都尉薛访车子，年始十四，

能喉啭引声，与笳同音。白上呈见，果如其言。

即日故共观试，乃知天壤之所生，诚有自然之妙物也。潜气内转，哀音外激，大不抗越，细不幽散，

声悲旧笳，曲美常均。

及与黄门鼓吹温胡，迭唱迭和，

喉所发音，无不响应，曲折沉浮，寻变入节。自初呈试，中间二旬，胡欲傲其所不知，尚之以一曲，巧竭意匮，既已不能。

而此孺子遗声抑扬，不可胜穷，优游转化，余弄未尽；暨其清激悲吟，杂以怨慕，

咏北狄之遐征，奏胡马之长思，

凄入肝脾，哀感顽艳。是时日在西隅，凉风拂衽，

背山临溪，流泉东逝。同坐仰叹，观者俯听，莫不泫泣殒涕，悲怀慷慨。自左

𩥄

史妠謇姐名倡，

能识以来，耳目所见，佥曰诡异，未之闻也。

窃惟圣体，兼爱好奇；

是以因笺，先白委曲。伏想御闻，必含余欢。冀事速讫，旋侍光尘，寓目阶庭，与听斯调，

宴喜之乐，盖亦无量。

钦死罪死罪。

文选考异

领主簿繁钦：茶陵本无「繁」字，袁本有。案：此疑善无，五臣有，二本失著校语，而尤以五臣乱善。

注「亦律调五声之均也」：何校「亦」改「六」，是也。各本皆误。

注「汉书曰郑声尤集黄门」：案：此有脱误，所引必礼乐志「郑声尤甚，黄门名倡丙彊、景武之属」云云，以注「黄门」也。今误「甚」为「集」，「黄门」下失去，全非其旧耳。

注「集乐之所」：案：「集」上当更有「黄门」二字。

注「汉书音义」下至「为理乐」：袁本无此十八字，有「已见长笛赋」五字。案：袁本最是，「已见长笛赋」，即指黄门集乐之所也。茶陵本复出，非。

注「桓谭新论曰汉之三主内置黄门工倡」：案：此十五字亦已见长笛赋，不当有也。各本皆衍。

注「与左

𩥄

等」：案：「

𩥄

」当作「颠」，观下注「

𩥄

与㒹同」可见也。「㒹」即「颠」字，今本魏志作「愿」，乃误字耳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昭明文选》 · 卷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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