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因丑致罪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癸因丑致罪，所由欲科之。及丑自死，癸云：“罪人则亡，我更何若？”所由亦不知作何处分。〉

生谅不谨，法必绳愆，既三禁而无移，在五用而难舍。丑孽不可逭，鬼得而诛；癸戮出于身，官慢其业。虽天网不漏，亦未失刑；而职司是亏，攸宜坐罪。且罪有轻重，失亦降差，刑难变于一成，减可从其二等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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