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請定朝官除任月限奏（清泰二年八月中書門下）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前大卿监五品升朝官西班将军，皆在任许满二十五月，如冲替已经二十月，即别任用。少卿监旧例三任、四任方入大卿监，五品三任、四任方入少卿监。今后并只三任，每任须月限满无殿责者，便入此官。西班将军罢任一年许求官。旧例三任、四任方入大将军，今只无殿责，或曾任金吾将街使、藩镇刺史，特敕并不拘此例。诸道除两使判官外，书记以下，任自辟请，应朝官除外任。罢任后一年，方许陈乞。诸道宾席未曾升朝者，若官兼三院御史，即除中下县令，兼大夫中丞、秘书少监、郎中、员外郎，与清资初任升朝官。检校官至尚书常侍、秘书监庶子，升朝便与少卿监。诸州防御、团练、判推官，并请本州奏辟，中书不更除授。应出选门官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，罢任后周年许陈乞。诸州别驾不除令录，仍守本官月限，得替后一年许陈乞。长史、司马因摄奏正，未有官者送名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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