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二月有事於太社太常博士馮敬有大功喪隱而不論遂以行事付法科罪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張鷟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社为土主，稷是谷神。以姬周之祖为侑，以烈山之子为配。纳箓受图之哲，乘乾执契之君，无不崇尚其道，肃恭其事。夏殷履运，仍开松柏之禋；汉祖登朝，又设榆之祭。分其玉帛，建五色之灵坛；荐以牲牢，备三重之芳酎。八音间发，六舞交驰。社主享而成功，明灵歆而降福。命三老，率百神，应瑞雀于青畴，扫飞蝗于翠亩。则千仓岁积，三农之聚有余；万庾年登，九载之储满溢。冯敬身居典礼，职在秩宗，应知六祝之词，颇达六祈之训。穿着这凶服，擅自进入礼宫。御史奏弹，虽说奉法，详刑定罪，须按科条。庙享诚然有违，社稷本来不禁。弹劾没有反坐，律文必须执守。枉被凝霜，理须清雪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174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174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一百七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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