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唐思恒律師誌銘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道不虚行，必将会有所传授，接受圣教的人，不是律师又是谁呢？律师讳思恒，俗姓顾氏，是吴郡人。曾祖明，北周左监门大将军。祖元，隋朝门下上仪同三司、莱芜郡开国公、使持节洪州诸军事代洪州刺史。父艺，本朝恒州录事参军。都是东南之美，江海之灵，继承丞相的端严，散骑的仁厚。以积善的庆余，因此诞生我律师。律师禀受正真之气，含太和之粹，生来就有志向，超出其类。还在幼年，性就与道合，儿戏就聚沙为塔，冥感而然指誓心。于是受业于持世法师。咸亨年中，敕召大德入太原寺，而持世与薄尘法师都参预其中。律师深为尘公所重，常叹说：“振兴圣教的人，大概就在这里吧？”于是承制而度。年二十而登具戒，经八夏就参预临坛。参修素律师新疏讲解八十多遍，弟子五千多人。认为一切诸经，是用来通觉路的。如来金口之言，无不包括；菩萨宝坊之论，都所研精。天下灵境，是用来示圣迹的。于是涉方山五台，闻空声异气，幽岩胜寺，无不经行。感而遂通，所以昭灵应。曾致舍利七粒，后自增多，移在新瓶，潜归旧所。有为的福，所以济群品。造菩提像一铺，施者不能爱其宝；建涂山寺一所，仁者于是子而来。洗僧乞食，以生为限；写经设斋，惟财所极。忘形杜口，所以归定门。诣秀禅师受微妙理，一悟真谛，果符宿心。寂尔无生，而法身常在；湛然不动，而至化滂流。于是能事毕了，福德具了。以见生为过去，则弃爱易明；以遗形为息言，则证理斯切。于是脱落人世，示归其真。

开元十四年

十一月二十六日，在京城大荐福寺去世，年七十六。当初和帝代召入内道场，命为菩萨戒师，充十大德，统知天下佛法僧事，画像于林光殿，御制画赞，律师坚决辞谢恩命，屡次请求归闲，岁余才被允许，其静退都是这类。属纩之夜，灵香满室，空乐临门，悠然而逝，若有迎接者。大概应世而来，自天宫而暂降；终事则往，非人寰之可留。弟子智舟等，彼岸仍遥，津梁中夺。心猿未去，龙象先归。禅座何依，但追坟塔；法侣悲送，且倾都鄙。其年十二月十五日，葬于神禾原涂山寺东，各愿托胜因，思陈盛美。法教常转，自等于圆珠；雕斫斯文，有惭于方石。铭曰：圣立万法，法无二门。以身观化，从流讨源。有为舍筏，无生定猿。律师尽妙，像教斯存。我有至静，永用息言。示以形逝，留乎道尊。有缘有福，求我祇园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396

原始页面：https://shishuguan.com/works/work-ea2bb940810a8b9dc8e60858e7226a49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