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指法論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李世民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字以神采为精魄，神采如果不和谐，那么字就没有姿态；以中心毫毛为筋骨，中心如果不坚实，那么字就没有劲健；以副毫为皮肤，副毫如果不圆润，那么字就没有温润。所需依靠的是中心与副毫相互配合，以神气冲和作为妙处。现在比较轻重、辨明轻重，用指腕不如用锋芒，用锋芒不如用冲和之气。自然手腕虚空，那么笔锋就含蕴沉着宁静。心与气相合，气与心相合，神与心的运用，心必定宁静罢了。虞安吉说：“没有理解书法意趣的人，一点一画，都追求模仿原样，却反而自己显得笨拙，这难道是书法吗？”纵然模仿得像原样，体态模样夺真，可以描摹其字形，不能说是理解笔意。这就像效仿皱眉，没有进入西施的深奥内室。所以开始学的时候，得到粗略，没有得到精妙，太慢就凝滞而没有筋，太快就有毛病而没有骨。横着毫毛、侧着笔管，就迟钝缓慢而肉多；竖笔直锋，就干枯而露出骨。等到领悟的时候，心动而手匀：圆的合乎规矩，方的合乎矩度，粗的却能尖锐，细的却能雄壮，长的不是多余，短的不是不足。思虑与神会，等同于自然，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而这样了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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