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議沙門不應拜俗狀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一、敕令说“君亲之义，在三之训为重；爱敬之道，凡百之行攸先”者。这确实是先王的要道，现在请申明其礼。窃寻教有外教内教之别，人有在家出家之异。在家则依乎外教：穿先王之法服，顺先王之法言；上有敬亲事君之礼，下有妻子官荣之恋：这就是恭孝的足迹，理合儒津。出家则依乎内教：穿诸佛之法服，行诸佛之法行；上舍君亲爱敬之重，下割妻子官荣之恋；以礼诵之善，自资父母行道之福，以报国恩。既允许不以毁形易服为过，岂能责以敬亲事君之礼？异乎孔老之教，所以理绝常境，不抑拜礼，无损于国。

一、敕令说“宋朝暂革此风，少选还依旧贯”者。自佛法东流，六百余载，帝代相次，向有百王，莫不敬崇佛法，树福僧田者。故以染衣剃发，同诸佛之容仪；割亲辞荣，异众人之爱恋：天龙敬重，号为福田。故佛告憍昙弥：“莫供养我，当供养僧。”此则大圣诚言，理不可弃。如其佛语可弃，请总除废，岂容存之欲求其福，辱之而责其拜礼也？伏惟太宗文皇帝圣智则无所不达，神威则无所不伏，于时僧众，岂不易令跪拜？故以佛法可敬，长其容善，又耻好异乱常之迹，故不为也。但愿近依先朝圣化之道，远弃晋、宋边鄙之法，则万古不怪，道俗心安矣。

一，敕令说“朕禀天经以扬孝，资地义而宣礼”者。比见普天之下，俱行孝道，亲在则尽心色养，亲殁则追思遗迹者，皆禀陛下至孝之道也。今忽改弃先朝正淳之轨，远慕晋、宋矫异之风，今僧等虽复暗昧，窃为陛下不取也。伏愿追思先迹，还依贞观之法，此则至孝之道，不化而自行矣。

一，敕令说“连洒之化，付以国王，裁制之由，谅归斯矣。”臣窃寻付嘱之意，恐不如此，何者？佛以像法末年，淳心渐薄，邪见增长，正法衰替，四部之众，无力宏宣，是以付嘱国王，令王拥护。如其王者不护，法当衰没自坏，岂劳付嘱，令王毁坏？今僧徒虽复凡鄙，而容仪似佛，使之跪拜，积乡佛拜。一至于此，（疑）则存之无益。且夫去好异顺大同者，君子之道也。故先朝云：“以人从欲，乱于大道，君子所耻。”此风未远，伏愿依行。

人或问曰：经中既说新学比邱礼维摩诘足，不轻菩萨亦致敬于慢众。况今圣主，示为白衣，神德则不谢于维摩，立行则不同于慢众。今使僧拜，正合其宜，更有何辞，敢不从顺，答：不可以一人别行，而乱于大教。若以比邱顶礼于居士，则令五众设拜于君亲，俗人有居凝互而不哀，岂使天下丧亲而不哭？至如庄周对妇尸而歌乐，知存殁如四时；孟孙居凝互而不戚，达死生乎一贯：此皆体道胜轨，何不令天下俱行？若以体道之情，不可施于国法者，彼亦证理之行，岂得施于大化之议（疑）风也？夫议者盖欲取其大理，以成画一之法。三教之法，即国王法，其法既成，终天不易。若不行用，则须除废；若行用之，必须述其教迹。昔闻帝王礼佛，未见佛礼帝王。所以帝王敬法服者，以先胜国王受佛付嘱，历代尊承佛教故也。父母敬其袈裟不可屈其佛衣，招父母之过。自古帝王度人出家，去其须发，与其佛衣，不拘常俗，令作导师，敷演法教，而作福田。若令其礼拜，则屈其尊服，付嘱之义安在？今欲改变，恐昧理之流。心有疑惑，因生其过，譬由敬泥龛木像，以其图写佛容，若不睹相钦承，泥木一何可贵？泥木尚假佛仪，僧尼还托法服，无假无托，衅伐谁伐？如愚所见，望请循旧，不拜为定。谨议。

千石，龙朔中官详刑寺丞。窃惟君臣契重，忠孝之义本隆；父子恩深，爱敬之情攸切。存日用之理，荷生成之大，受其荫者岂有忘其德？餐其惠者宁有阙其礼？斯固在三隆训，尽一垂范，乃理叶神衷，义符圣诏。然而域内之法，与老释殊制；方外之轨，共尧孔异辙。筌蹄不能喻，性相两忘；小大所不拘，天地齐一。不以色养为孝，不以弃亲为疑。神道经久，此而莫止，寻其要旨，亦有助化。故诡服无点彝章，毁形不伤教义，超然出尘之表，纷然不羁之宾，冲而无替，嶷尔圆湛。虽因果难了，至理窅冥，若存若亡，因循自昔。往者释远著论，晋庾息谈，与其慢也，宁崇其敬。今若尊其道而毁其法，要其福而屈其身，是使鸣锡趋剑佩之容，捧炉端簪笏之理，缁衣并列，敬弛双行。斯则袈裟忸金翅之威，钵盂惭咒龙之术，其为教也，安所施乎？逊等预忝刍荛，言非可择，辄申愚管，伏深战惧。谨议。

庆道，龙朔中官奉常寺丞〉

夫孝养所以事亲，发肤为立孝之始；敬忠所以奉上，跪拜申资敬之容：此固仰究天经，俯穷人理。至夫真如寂灭，言行俱尽，元妙希夷，窅冥难测。陛下恢宏正道，阐辟妙门，兴彼法徒，膺兹冥祐。然而教非域中之政，形乃方外之仪，衣异国容，身无首饰，何以参缙绅于下拜，厕笄总而长跪？愚谓绍法象贤，可以朝不屈节；毁形自绝，可以家无降礼。且同巢许之流，有异勋华之盛，付嘱之托，因循为善。既奉明敕，敢陈正议。谨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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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2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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