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屯田佃百姓荒地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（诸畿县置屯田，佃百姓荒地。主令复业，请自耕种，屯司不与。县司执申：若不还他，人即却逃。）

敬承畿县，素匪莱田，是中邦之庐伍，为上农之井赋。日者旄头失象，狂寇乱华，王师未赫，国人犹恐，是以苟安便地，多出近关。惜三径之就荒，叹五沟之不树，人迷可复，土利宜敦。等充国之大开，时欣岁足；类信臣之广辟，每咏年丰。今乃黎庶重迁，归还乐土，服先畴之疆亩，守故里之松榆，将持袯襫，愿事藨蓘。诚宜馌彼南亩，劳乎东郊。国本必于务农，人安固在循业。永言县执，何谢屯司！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408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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