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萊田不應稅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劝农使称莱田旧不应税，州县令有征纳为例，各自不同，或据亩数均收，或随上下加减，百姓纷诉。使司科均收以不应为从重，科加减以非法均赋敛。州诉恐年饥无以给贷，且使司法例不平，不伏处断〉

那大片的甫田，分沃瘠。定其差等，所以九州攸同；处有劳逸，诚万人是系。周官掌事，征税毕均。皇明烛幽，远近咸劝；德音天发，直指风行。既有察于农功，将不遗于屋粟。翦莱不是季路之政，就芜兴元亮之词，责郡县之劳烦，慰黎民之薄诉。譬如据亩数以枚率，随上下而加减，是议事以制，示得便宜。重戒年饥，颇符日用，若不同于乾没，获戾何堪？使司虽欲科惩，愚谓伤于严刻。且莱田不税，实是师古之通方；仓庾流衍，乃自公之上务。绣衣匪同楚失，应副九重；州县请宥汉章，赏其一切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3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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