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敕吏部慎重注擬詔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李隆基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吏部取人，必限书判。且文学政事，本自异科，求备一人，百中无一。况古来良宰，岂必文人。又限循资，尤难奖擢。自今以后，简择县令，但才堪政理。方圆取人，不得限以书判，及循资格注拟。诸畿望紧上中每等为一甲，委中书门下察问选择堪任者，然后奏授大理评事。其朝要子弟中庸，未历望畿县，便授此官，既不授文，又未经事，自今以后，有此色及朝要至亲，并不得注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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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0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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