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覆冊四廟奏（天福二年三月尚書省）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，夫王者祖武宗文，郊天祀地，故有追崇之典，以申配飨之仪。窃详太常礼院议状，准立七庙四庙，即并通其理。其他所论，并皆勿取。七庙者，按《礼记·王制》云：天子七庙，三昭三穆，与太祖之庙而七。郑元注云：“此周制也。”详其《礼》经，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。四庙者，谓高、曾、祖、祢四世也。按《周本纪》及《礼记·大传》，皆云武王即位，追王太王、王季、文王，以后稷为尧稷官，故追尊为太祖。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，追尊四庙之明文也。

故自汉、魏以降，迄于周、隋，创业之君，追谥不过四世，约周制也。此礼行之已久，事在不疑。今参详都省前议状，请立四庙外，别引始祖取裁，未为定议。续准敕：据御史中丞张昭远奏，请创立四庙之外，无别封始祖之文。备引古今，细详沿革，合前王之茂典，是历代之通规。况国家礼乐刑名，皆约唐典宗庙之制，须据旧章。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、懿祖光皇帝、太祖景皇帝、代祖元皇帝故事，追尊四庙为定。臣等考详典礼，上奉圣明，虽共竭于恳诚，实倍惭于浅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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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9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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