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第二策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臣下私下看到各道的选人，合格的下解，不超过十月，规定三旬。这是常规程序，一向的旧制。但有时有因解样所误，式例稍有亏损，字内点画参差不齐，印处高下错讹，便就驳回犯例，致使有种种艰难。其如有七年八年的选期，千里万里的路途，客居穷困、被举取士，辛辛苦苦来到京城。如果粟错不容，就滞塞无计可施。从今以后伏乞特下明诏，明白颁布新规。那些黄衣选人，只验看其出身的文书，已有前任的，根据考牒和解繇历子，转年能够尽合规格，不许便就判行。小小之处不加以驳犯，那么天下感念明时事务容易，圣主恩德宽厚，不使吏徒得以施行奸计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8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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