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襲封錄兄女代父刑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丁长应当袭爵代封，主司因为有兄长而不录用他的让爵。又乙犯法，女儿请求代父受刑，还未换牙，官府勒令她跟从奴仆。〉

不掩盖其善，代选其功劳，那人恭敬守法，都显示中正。朝廷治理，大彰升降，使封土永建，不废弃其服；郑竹可刊，审察欺于诚道。丁以祖孙继体，地位由当室；乙则戒慎不足，人自招罪。德在友爱，复公侯于令弟；既生女子，济缓急于继嗣。仰慕丁鸿的清节，远且逃身；羡慕缇萦的淳志，期望没有凿额。有司致力于随时之才，只高守法；当官凭借通变之识，不宜胶柱。从前泰伯三让，公季代绪，汉除五刑，班史垂则。行古之道，仲子所以舍孙；易父以死，赵简申其礼聘。看那一时的义，今为千载的名，怎能使带砺之封遂绝于承家，孩童服刑而代罪。兄长不返，封给谁承？女儿既年幼，奴仆怎足任？鲍公已往，丁必无由理屈；淳于获宥，乙女也可恤刑。景之前闻，希望没有凝滞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4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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