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論浙西觀察使封杖決殺縣令事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元稹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浙西观察使润州刺史韩皋，去年七月封杖决湖州安吉县令孙澥。四日致死。

右，御史台奏：得东台状，访闻有前件事，先牒湖州勘得报称：“孙澥先准使牒差摄乌程县令日，判状追村正沈朏，不出正帖不用印。奉观察使七月十六日牒，决孙澥臀杖十下，仍差衙前虞候安士文监决第三等杖。二十二日安士文到科决。”孙澥官忝字人，一邑父母。白状追摄，过犯绝轻，科罚所施，合是本州刺史。况且观察使职在六条访察，事有不法，即合具状奏闻，封杖决人，不知何典？数日致死，又托以痢疾。为念冤魂，有伤和气。其湖州刺史受命专城，过于畏懦，受使司军将科决县令致死，寝而不言，并请准科，以明典宪。其诸道观察使辄封杖决巡内官吏，典法无文，伏望严加禁断，庶使遐方士子，免有衔冤。

敕：封杖决人，殊非文法，因此致死，有足矜嗟。韩皋备历中外，合尊典宪，有此乖越，良所怃然，罚一月俸料。据决孙澥月日，是旧刺史辛秘离任之后，新刺史范传正未到之时，俱无愆尤，不可议罚。余依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6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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