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任彥昇

臣萧鸾上言：被台司征召，任命我为侍中、中书监、骠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扬州刺史、录尚书事，封宣城郡开国公，食邑三千户，加兵五千人。臣本是平庸之才，智力浅薄。

太祖高皇帝笃厚于侄子之爱，降下家人般的慈爱，

世祖武帝情同布衣之交，寄托深厚如同骨肉，

武皇临终时，实在曾奉受遗言。

虽然自见之明，被平庸短见所蒙蔽，

但愚夫一时之见，偶尔也能估量自己。

实在不忍心在临终之际固守己见，在玉几之侧违逆旨意，

于是承受托付，宣扬遗命。

虽然嗣君违背常道，获罪于宣德太后，

王室不善，是我之责。

为何？论亲属如东牟侯，论职位如博陆侯，

空有子孟那样的社稷之对，怎能免除齐昌邑王那样的争臣之讥？

天下人的议论，何处可逃责备？况且陵墓上土未干，训诫誓言在耳，

家国之事，竟然到了如此地步，

不是我的过错，谁承担罪责？

将如何恭敬拜祭高庙，虔诚侍奉武园？

痛心失图，泣血等待天亮。

岂能再在国耻中求取荣耀，在国危中享受安逸？

骠骑是上将的元勋，神州是刑法礼仪的列岳，

尚书古称司会，中书实际掌管王言。

况且虚饰荣宠，委任抵御外侮，

我知道不称职，众人谁认为合适？只是命令轻如鸿毛，责任重如泰山，

存亡一样，毁誉一致，

辞去一官不减少自身负累，增加一职已亵渎朝纲，

便应自同于体国，不虚饰推让。

至于功业等同匡正天下，赏赐等同千室之邑，

居处京畿，占有全邦，

以死为期，不敢听命。

也愿皇上委屈降鉴，立即应允，鉅平侯那样恳切忠诚必定坚持，永昌侯那样赤诚之心得以申明。

才知君臣之道，宽绰有余。

如果明白容易，敢固守难夺。故而可以竭心宏论，衡量自己体察他人了。不胜惶恐屏营之诚，谨派某官某人，奉表上闻。臣惶恐叩首。

文選考異

注「道生即太祖之弟也」：陈云「弟」当为「兄」，正确。各本皆误。南齐书本传可证。

注「又曰后憑玉几」：袁本、茶陵本「又」字作「尚書顧命」四字。

注「左傳晉穆嬴曰」：袁本、茶陵本「左」下有「氏」字。

注「孫盛晉陽春秋曰」：袁本无「春」字，正确。茶陵本亦衍。

注「郤超假還東」：何校「郤」改「郗」，陈同，正确。各本皆误。

注「左傳楚薳啟彊曰」：案：「左下」当有「氏」字，「彊」当作「疆」。各本皆脱误。

注「神州已見上」下至「刑法也」：袁本此二十一字作「神州儀刑已見上文」八字。茶陵本复出。非。

注「勿復為虛飾之煩」：袁本、茶陵本「之煩」二字作「也」字。

注「黷慢朝經也」：案：「朝經」二字不当有。各本皆衍。

注「左傳」下至「恐殞越于下」：袁本作「殞越已見上文」。茶陵本复出，非。

注「盡君道□」：袁本、茶陵本「盡」上有「則」字，下句同。案：此尤校改去之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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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昭明文选》 · 卷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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