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駁復讎議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臣看到天后

时，有同州下邽

人徐元庆。父亲徐爽，被县尉赵师韫所杀。元庆终于亲手杀死父亲的仇人，自缚归案认罪。

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，杀掉他而在他的里巷表彰。并且请求编入法令，永远作为国家法典。

臣私下独认为这样不对。

臣听说礼的大本，是用来防止祸乱的。如果说不要做贼虐的事，凡是做儿子的杀人都不赦免。

刑的大本，也是用来防止祸乱的。如果说不要做贼虐的事，凡是治人的杀人都不赦免。

它们的大本相合，它们的作用则不同。表彰和诛杀不能同时并用。

诛杀可以表彰的人这叫滥，亵渎刑罚太甚了。表彰可以诛杀的人这叫僭，败坏礼太甚了。

果真把这昭示天下，传到后代，趋向义的不知方向，避开害的不知立身。把这作为法典，可以吗。

大概圣人的制度，穷尽事理来定赏罚，根据情理来正褒贬，统一于一个道理罢了。

假使能审问

其真伪，考核其曲直，追溯本源而求其端，那么刑礼的作用，就判然分开了。

为什么呢，如果元庆的父亲，没有陷入公罪。师韫的诛杀，只是因为私怨。奋起他的官吏气势，虐杀无罪之人。州牧不知治罪，刑官不知过问。上下蒙蔽，呼

号

不闻。

而元庆能把同戴一天当作大耻，把枕戈待旦当作得礼。

处心积虑，来刺穿仇人的胸膛。坚定自克，即使死也无憾，这是守礼而行义。执事的人应该有惭色。将要谢罪都来不及，又何必诛杀他呢。

如果元庆的父亲，不免于罪。师韫的诛杀，不差于法。这不是死于官吏，是死于法，法怎么可以仇视呢。仇视天子的法，而杀害奉法的官吏，这是悖逆傲慢

而凌驾于上。抓起来杀掉，是用来正国法，又何必表彰呢。

而且它的议论说，人一定有儿子，儿子一定有亲人。亲亲相互仇杀，那祸乱谁来救。

这是被礼迷惑得太甚了。礼所说的仇，大概是其冤抑沉痛，而呼号无处告诉的。不是说抵罪触法，陷入大戮。而说那人杀了他，我就杀那人。不论曲直，暴寡胁弱罢了。它非经背圣，不也很严重吗。

周礼调人

掌管万人之间的仇，凡是杀人而合义的，命令不要报仇，报仇就处死。有反过来杀人的，邦国交相仇视他。

又怎么会有亲亲相互仇杀呢。春秋公羊传说，父亲不受诛，儿子报仇可以。父亲受诛，儿子报仇，这是推刃之道，报仇不除害。

现在如果取这来判断两下相杀，就合于礼了。

况且不忘仇，是孝。不爱死，是义。元庆能不越于礼，服孝死义，这必定是达理而闻道的人。达理闻道的人，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。议论的人反而认为该杀，亵渎刑罚败坏礼，它不可以作为法典很明白了。

请把臣的议论附在法令后，有断这个案子的，不宜按以前的议论办事，谨议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古文观止》 · 卷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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