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祭社不奏商均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大社奏乐不奏商均，有司将被认为失礼〉

五土为社，二时宗祀。确实应该殷荐而无差错，将报功而有序。在国家的常典，是主司的常仪。如今百工按时，六乐不滥，所以应当明察祭祀之礼，防止暗室之欺。宫悬备于庭，能够奏降神之变；难道币帛在席，用来表示至诚之款。必须仍旧贯，应当凭故实。难道吹竽而混音，为什么握兰而妄举？内省不疚，其词未孚，谬指商均之曲，颇动周郎之顾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5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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