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受田兼種五菜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丁受田，兼种五菜，吏税之。丁云在外，田稼不善，诣郡。科吏，吏固执合税，久莫能决，廉察使按郡守，令不行。〉

度上居民，使有宁宇，省徭薄赋，期于利物。政之善者，《传》不云乎？“惟丁计亩受田，奉时供上”，周公之典斯在，谷梁之志可征。且同居八家，并种五菜。取其葱韭，既云救乏赒无；树以楸桑，诚得养生送死。人苟利矣，吾无间然。此夫伊何，多求是务？不遵有若之盍彻，徒事冉求之聚敛。况庐舍自损，田园将芜，勤私自可以非人，率礼无闻于税亩。迷而不复，过也必文，以亏郡守之明，宜允使司之举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3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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