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
【豳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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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或問:「《七月》,《豳風》也,而鄭氏分為《雅》、《頌》。其詩八章,以其一章、二章為《風》,三章、四章、五章、六章之半為《雅》,又以六章之半、七章、八章為《頌》。一篇之詩別為三體,而一章之言半為《雅》而半為《頌》,詩人之意果若是乎?」應之曰:「《七月》,周公之作也。其言豳土寒暑氣節、農桑之候、勤生事、男女耕織衣食之本,以見太王居豳興起王業艱難之事,此詩之本義,毛、鄭得之矣。其為《風》、為《雅》、為《頌》,吾所不知也。所謂《七月》之本義幸在者,吾既得之矣,其有所難知者,闕之可也,雖然,吾知鄭氏之說,自相牴牾者矣。今《詩》之經,毛、鄭所學之經也。經以為《風》,而鄭氏以為《雅》、《頌》,豈不戾哉?夫一國之事謂之《風》,天下之政謂之《雅》,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謂之《頌》,此毛、鄭之說也。然則《風》,諸侯之事;雅,天子之事。今所謂《七月》者,謂之《風》可矣。謂之《雅》、《頌》,則非天子之事,又非告功於神明者,此又其戾者也。《風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之為名未必,然則於其所自為說,有不能通也。」
問者又曰:「鄭氏所以分為《雅》、《頌》者,豈非以《周禮》籥章之職,有吹豳《詩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之說乎?」應之曰:「今之所謂《周禮》者,不完之書也。其禮樂制度,蓋有周之大法焉,至其考之於事,則繁雜而難行者多。故自漢興,六經復出,而《周禮》獨不為諸儒所取,至以為黷亂不驗之書,獨鄭氏尤推尊之,宜其分豳之《風》為《雅》、《頌》,以合其事也。」
問者又曰:「今《豳詩》七篇,自《鴟鴞》以下六篇皆非豳事,獨《七月》一篇,豈足以自為一國之《風》?然則《七月》而下七篇,寓於《豳風》耳,豳其自有詩乎?《周禮》所謂《豳雅》、《豳頌》者,豈不為《七月》,而自有《豳詩》而今亡者乎?至於《七月》,亦嘗亡矣,故齊、魯、韓三家之《詩》皆無之。由是言之,豳詩其猶有亡者乎?」應之曰:「經有其文,猶有不可知者;經無其事,吾可逆意而為然乎?」
白话译文
有人问:“《七月》是《豳风》,而郑氏把它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。这首诗八章,把其中一章、二章作为《风》,三章、四章、五章、六章的一半作为《雅》,又把六章的一半、七章、八章作为《颂》。一篇诗分别成为三体,而一章的话一半是《雅》一半是《颂》,诗人的意思果真如此吗?”回答说:“《七月》是周公的作品。它说豳地寒暑气节、农桑的物候、勤于生事、男女耕织衣食的根本,以显现太王居住在豳兴起王业的艰难之事,这是诗的本义,毛、郑得到了。它是《风》、是《雅》、是《颂》,我不知道。所谓《七月》的本义幸而存在的,我已经得到了,其中有难以知道的,缺漏它可以了,虽然如此,我知道郑氏的说法,是自相矛盾的。如今《诗》的经文,是毛、郑所学的经文。经文认为是《风》,而郑氏认为是《雅》、《颂》,难道不违背吗?一国的事称为《风》,天下的政称为《雅》,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称为《颂》,这是毛、郑的说法。那么《风》,是诸侯的事;《雅》,是天子的事。如今所谓《七月》的,称它为《风》可以了。称它为《雅》、《颂》,就不是天子的事,又不是告功于神明的,这又是它违背的地方。《风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作为名称未必如此,那么对于他自己所立之说,有不能通的地方。”
提问的人又说:“郑氏之所以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,难道不是因为《周礼》籥章的职务,有吹豳《诗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的说法吗?”回答说:“如今所谓《周礼》的,是不完整的书。它的礼乐制度,大概有周的大法,至于把它考核于事实,则繁杂而难以施行的很多。所以从汉兴以来,六经重新出现,而《周礼》独不被诸儒所取,甚至认为是黩乱不验的书,唯独郑氏尤其推崇它,应该他把豳的《风》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,以合于其事。”
提问的人又说:“如今《豳诗》七篇,从《鸱鸮》以下六篇都不是豳地的事,唯独《七月》一篇,难道足以自己成为一国的《风》?那么《七月》以下七篇,寄寓于《豳风》罢了,豳地自有诗吗?《周礼》所谓《豳雅》、《豳颂》的,难道不是为《七月》,而自有《豳诗》如今亡佚了吗?至于《七月》,也曾经亡佚了,所以齐、鲁、韩三家的《诗》都没有它。由此说来,豳诗大概还有亡佚的吗?”回答说:“经文有它的文字,还有不可知的;经文没有其事,我可以逆意而认为如此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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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欧阳文忠公集》 · 卷0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