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【豳問】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欧阳修
体裁：poem

## 原文

或問：「《七月》，《豳風》也，而鄭氏分為《雅》、《頌》。其詩八章，以其一章、二章為《風》，三章、四章、五章、六章之半為《雅》，又以六章之半、七章、八章為《頌》。一篇之詩別為三體，而一章之言半為《雅》而半為《頌》，詩人之意果若是乎？」應之曰：「《七月》，周公之作也。其言豳土寒暑氣節、農桑之候、勤生事、男女耕織衣食之本，以見太王居豳興起王業艱難之事，此詩之本義，毛、鄭得之矣。其為《風》、為《雅》、為《頌》，吾所不知也。所謂《七月》之本義幸在者，吾既得之矣，其有所難知者，闕之可也，雖然，吾知鄭氏之說，自相牴牾者矣。今《詩》之經，毛、鄭所學之經也。經以為《風》，而鄭氏以為《雅》、《頌》，豈不戾哉？夫一國之事謂之《風》，天下之政謂之《雅》，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謂之《頌》，此毛、鄭之說也。然則《風》，諸侯之事；雅，天子之事。今所謂《七月》者，謂之《風》可矣。謂之《雅》、《頌》，則非天子之事，又非告功於神明者，此又其戾者也。《風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之為名未必，然則於其所自為說，有不能通也。」

問者又曰：「鄭氏所以分為《雅》、《頌》者，豈非以《周禮》籥章之職，有吹豳《詩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之說乎？」應之曰：「今之所謂《周禮》者，不完之書也。其禮樂制度，蓋有周之大法焉，至其考之於事，則繁雜而難行者多。故自漢興，六經復出，而《周禮》獨不為諸儒所取，至以為黷亂不驗之書，獨鄭氏尤推尊之，宜其分豳之《風》為《雅》、《頌》，以合其事也。」

問者又曰：「今《豳詩》七篇，自《鴟鴞》以下六篇皆非豳事，獨《七月》一篇，豈足以自為一國之《風》？然則《七月》而下七篇，寓於《豳風》耳，豳其自有詩乎？《周禮》所謂《豳雅》、《豳頌》者，豈不為《七月》，而自有《豳詩》而今亡者乎？至於《七月》，亦嘗亡矣，故齊、魯、韓三家之《詩》皆無之。由是言之，豳詩其猶有亡者乎？」應之曰：「經有其文，猶有不可知者；經無其事，吾可逆意而為然乎？」

## 白话译文

有人问：“《七月》是《豳风》，而郑氏把它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。这首诗八章，把其中一章、二章作为《风》，三章、四章、五章、六章的一半作为《雅》，又把六章的一半、七章、八章作为《颂》。一篇诗分别成为三体，而一章的话一半是《雅》一半是《颂》，诗人的意思果真如此吗？”回答说：“《七月》是周公的作品。它说豳地寒暑气节、农桑的物候、勤于生事、男女耕织衣食的根本，以显现太王居住在豳兴起王业的艰难之事，这是诗的本义，毛、郑得到了。它是《风》、是《雅》、是《颂》，我不知道。所谓《七月》的本义幸而存在的，我已经得到了，其中有难以知道的，缺漏它可以了，虽然如此，我知道郑氏的说法，是自相矛盾的。如今《诗》的经文，是毛、郑所学的经文。经文认为是《风》，而郑氏认为是《雅》、《颂》，难道不违背吗？一国的事称为《风》，天下的政称为《雅》，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称为《颂》，这是毛、郑的说法。那么《风》，是诸侯的事；《雅》，是天子的事。如今所谓《七月》的，称它为《风》可以了。称它为《雅》、《颂》，就不是天子的事，又不是告功于神明的，这又是它违背的地方。《风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作为名称未必如此，那么对于他自己所立之说，有不能通的地方。”

提问的人又说：“郑氏之所以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，难道不是因为《周礼》籥章的职务，有吹豳《诗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的说法吗？”回答说：“如今所谓《周礼》的，是不完整的书。它的礼乐制度，大概有周的大法，至于把它考核于事实，则繁杂而难以施行的很多。所以从汉兴以来，六经重新出现，而《周礼》独不被诸儒所取，甚至认为是黩乱不验的书，唯独郑氏尤其推崇它，应该他把豳的《风》分为《雅》、《颂》，以合于其事。”

提问的人又说：“如今《豳诗》七篇，从《鸱鸮》以下六篇都不是豳地的事，唯独《七月》一篇，难道足以自己成为一国的《风》？那么《七月》以下七篇，寄寓于《豳风》罢了，豳地自有诗吗？《周礼》所谓《豳雅》、《豳颂》的，难道不是为《七月》，而自有《豳诗》如今亡佚了吗？至于《七月》，也曾经亡佚了，所以齐、鲁、韩三家的《诗》都没有它。由此说来，豳诗大概还有亡佚的吗？”回答说：“经文有它的文字，还有不可知的；经文没有其事，我可以逆意而认为如此吗？”

## 收录目录

- 《欧阳文忠公集》 · 卷0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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