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新修漕河石鬥門記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分洛为漕，斗门在都城东南中桥的右边。旧制喉不深，口不束，其流随之，水斯溢，旱斯涸。东有斜堰，俾其来往。终岁不修辄坏，修则水积高而迤南北。北伤则洛亘邙趾，南伤则鱼游井鄽，不修则漕复于陆。且其地与岸，皆置薪焉，不再闰不一易。每年缮塞斜堰，洎南北隄桥之费，相与盈万。其斗门之功不计，盖其弊者也。安平公治三川之暇，顾念于此之疾未去，且曰：“水之性，导无不顺，壅无不害。善为水者，唯其所趣，使若自然。其要在于不与之竞而已。”是用浚斗门之下，以量其入，庳斜堰之上，以归其余。庶乎饶不为增，伤不为减。盈万之费，岁收于公。而通海之波，率土之运，东西交骛，合朝宗之义焉。中桥之旁有古堰，废石沉于泥沙，公乃发而转之，以代置薪之制。省于自他山而致者，盖百之一。犹惧刚之不胜柔，岸化于水。乃授规矩，俾之追琢。如斧斯锐，以分其冲，如月斯仰，以折其势。积石山斗，中流汤汤。南邻凿龙，永代无愧。上济行迈，是为通桥。岁三月兴作，四月毕事。人不见始而睹其终。埒其功用，不足于常岁之数。而不朽之利，与皇都洛水，垂之无穷焉。呜呼！物之至柔者水，不得其理，甚者怀山襄陵，其次决堤防，隤城邑。夫惟不争之力，然后胜之。天下之理一理也。制天下之至强者，其唯不争乎？于水也见公之政，于政也见公之德。异日观易简久大之业，此非其一隅哉！公以为成公之志者实肄其勤，命以名氏刻于岸石，仍俾末吏谨而书之。贞元四年四月丁亥日记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7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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