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對假蔭判

类型：古籍独立作品
作者：佚名
体裁：essay

## 白话译文

〈甲作为他人的后嗣，请求按照荫人的身份品色，有关部门认为这与假冒相同，甲诉说法有差等。〉

有国家的制度，不改变常规典章；王者的政教，不忘记继绝。人则不幸，如同叔向有言；天道如何，比于邓攸无子。甲按义应当为后，情切自孤，名不绝于本枝，爱未迁于他室。能闻鸤鸠之德，岂会违背螟蛉之义？知子之道必全，见父之行无改。将要议继体，哪能愧对象贤！主礼正列于宗门，入仕何由凭借庇荫？如果遵从法的差等，也在礼上何伤？所由没有根据，虽然不必忧惧，诉者有根据，应当不同于没有明文。

## 收录目录

- 《全唐文》 · 卷03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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