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百十
道光十八年林则徐请拨襄阳筹捐钱防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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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道光十八年五月乙巳日,朝廷听从总督林则徐等人请求,将湖北襄阳筹捐的十万串钱拨给商人生息,作为襄河防险经费。
阅读提示
阅读时可留意三点:钱款来源是襄阳筹捐,处理方式是交商生息,用途是襄河防险,且决策由林则徐等人请求触发。此章为极简编年条目,可结合《清实录》体例理解其记录重点。
清实录道光十八年林则徐襄阳襄河
史/编年/清实录/宣宗成皇帝实录/卷之三百十/道光十八年五月/5日(P.825-2)
○乙巳日。拨出湖北襄阳县筹捐的钱十万串,交给商人以生利息,作为襄河防险的经费。这是听从总督林则徐等人的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