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四百八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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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《清实录》卷之四百八十五现代白话译文。
清实录卷之四百八十五历史典籍与正史
史/编年/清实录/高宗纯皇帝实录/卷之四百八十五/乾隆二十年三月下/20日(P.72-1)
○癸巳日,谕旨说:张师载。在河工效力赎罪已经两年。著加恩准其回籍。所有未完成的应赔银两。著交给尹继善等人。酌量定限。分年完缴。谕军机大臣等。据永常
奏自肃州前至巴里坤。即带现在兵丁进发。并咨后队带兵大臣等。兵足一千。亦即迅速前进。永常之意。特欲急进邀功。不知伊系将军。一切事务。俱应承办。刘统勋不过协同办理。乃永常诸事俱委之刘统勋。伊之专责。似止带兵一进余皆无涉者。殊属谬误。著传谕永常。即遵前旨。仍回肃州办理一应事务。果能妥协。即未带兵前进。朕亦必将伊议叙。今彼处口粮既少。何必又带此无用绿旗兵汲
汲先进耶。至移咨索伦兵但足一千。即行前往。此特为伊子额勒登额耳。其于事理当否。亦曾悉心筹及乎。永常务令各队兵丁。仍遵前旨。量足三千。带领前进。不得故违取戾。命兵部左侍郎观保。在尚书房行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