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百五十

康熙五十一年官员任命与刑部案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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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
康熙五十一年五月,朝廷任命新泰为归化城右翼都统等官职,刑部奏报宜思恭控告噶礼案并命张鹏翮审理,同时处理台湾淡水营移防和桑植宣慰使袭职等事务。

阅读提示

阅读时可关注康熙五十一年五月的人事任免、刑部案件与边疆防务三方面内容,理解清廷处理地方控告与海疆防务的举措。

康熙五十一年刑部题奏张鹏翮淡水营清实录

史/编年/清实录/圣祖仁皇帝实录/卷之二百五十/康熙五十一年四月至八月/五月/6日(P.477-1)

○戊子日。任命镶红旗蒙古都统新泰为归化城右翼都统。调正白旗蒙古副都统赫迓图为右卫左翼副都统。

○刑部题奏。原任江苏布政使宜思恭叩阍,控告总督噶礼等人索取银两,以致亏空。应差遣部院满汉堂官前往江南审理。

得旨。此案著张鹏翮审明具奏。

○授予已故辅国将军永吉之子麟台为三等辅国将军。

○兵部议覆。福建浙江总督范时崇上疏言:淡水营为台湾极边要地,请以佳里兴官兵移拨驻防,将台湾镇标官兵拨防佳里兴。应如所题。从之。

○以湖广桑植已故宣慰使向长庚之子向国栋袭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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