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百二十四
康熙四十五年蠲免台湾三县旱灾粮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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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康熙四十五年三月,因福建巡抚李斯义疏报台湾三县旱灾,康熙帝下令将台湾等三县粮米全行蠲免,并论及洼地易歉收而蒙古田土高腴无荒歉。
阅读提示
阅读时可留意三点:一是三月朔日的人事升迁名单;二是李斯义疏报台湾三县旱灾后康熙帝全行蠲免粮米的决定;三是康熙帝对台湾洼地易歉收与蒙古田土高腴无荒歉的对比议论。
清实录康熙四十五年台湾旱灾蠲免
史/编年/清实录/圣祖仁皇帝实录/卷之二百二十四/康熙四十五年正月至三月/三月/1日(P.253-2)
三月己未朔。升左副都御史董国礼为盛京户部侍郎。
○升左通政马士芳为光禄寺卿。
○升刑科给事中满普为陕西按察使司按察使
○福建巡抚李斯义疏报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旱灾
上谕大学士等曰。台湾地方洼下,一遇亢旱,即至歉收。着将台湾等三县粮米全行蠲免。朕莅政四十余年,留心诸务,无所不悉。见洼下之地,旱则不收,水亦鲜获。不若蒙古田土高
而且腴。雨雪常调,无荒歉之年。更兼土洁泉甘,诚佳壤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