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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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《通典》卷105现代白话译文。
通典卷第一百五
礼六十五沿革六十五凶礼二十七
丧礼杂制礼废
丧礼杂制
周代制度,服术有六种:一是亲亲,二是尊尊,三是名,四是出入,五是长幼,六是从服。术,就是道。亲亲,以父母为首。尊尊,以君为首。名,指世母叔母这类。出入,指女子子出嫁的以及在家的。长幼,指成人和殇者。从服,如丈夫为妻子的父母、妻子为丈夫的党服。从服有六种:有属从,儿子为母亲的党服。有徒从,臣子为君主的党服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妻子的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的妻子为公子的外兄弟。有从重而轻,丈夫为妻子的父母。有从轻而重。公子的妻子为她的皇姑。徒从的,所从的人死了就停止;指如为君母的父母、兄弟、从母。属从的,所从的人虽然死了也服。指如自为己的母党。
用恩情遵循亲情,等而上到祖,叫做轻;用义理遵循祖,顺而下到祢,叫做重。一轻一重,其义理就是这样。自,如同用。率,就是循。用恩则父母重而祖轻,用义则祖重而父母轻。恩重的为他服三年,义重的为他服齐衰。
丧冠的条属用以区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也是条属,都右缝。区别吉凶的,吉冠不条属。条属的,通屈一条绳或布做武,垂下做缨,属在冠上,象太古,丧事简略。吉冠则缨武不同材质。右缝的,向右辟而缝。小功以下左缝。左辟象吉,轻。缌冠澡缨。有事其布以为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大功以上衰重,初而散之。小功缌轻,初而绞之。
女子出嫁的为她的父母、妇为舅姑,恶笄有首以髽。卒哭,子折笄首,布总。说以髽,则髽有着笄的明矣。笄有首的,恶笄的有首。恶笄,是栉笄。折笄首的,折吉笄的首。吉笄,是象笄。为什么说子折笄首而不说妇?终之也。栉笄,以栉木为笄。或说榛笄。有首的,像现在时刻镂擿头。卒哭而丧之大事毕,女子子可以归於夫家,而著吉笄。吉笄尊,变其尊的,妇人之义。折其首的,为其大饰。据在夫家,宜说妇。终之也的,终子的恩於父母。擿音他的反。妾为女君、君之长子恶笄有首,布总。
主妾之丧,则自祔至於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不在正室。祔自为之的,以其祭於祖庙。
国禁哭则止,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。禁哭指大祭祀时。虽不哭,犹朝夕奠。自因,自用故事。
适墓不登垄,不歌。为不敬。垄,冢。墓,茔域。不歌,非乐所。助葬必执绋。绋,引车索。临丧不笑,宜有哀容。见柩不歌。入临不翔。邻有丧,舂不相。相,送杵声。里有殡,不巷歌。哭日不歌。哀未忘。送丧不由径,送葬不避涂潦。所哀在此。
居丧未葬,读丧礼;既葬,读祭礼;丧止复常,指已除丧。读乐章。
君子已孤不更名,重本。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。子事父无贵贱。
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。非其时。
丧食虽恶,必充饥。饥而废事,非礼。饱而忘哀,亦非礼。视不明,听不聪,行不正,不知哀,君子病之。故有疾,饮酒食肉。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七十饮酒食肉,皆为疑死。病犹忧。疑犹恐。
有服,人召之食,不往。大功以下,既葬适人,人食之,其党也食之,非其党也弗食。党犹亲。
功衰食菜果,饮水浆。无盐酪不能食,食盐酪可也。功衰,齐斩之末。
孔子说:“身有疡则浴,首有创则沐,病则饮酒食肉。毁瘠为病,君子弗为。毁而死,君子谓之无子。”毁而死,是不重亲。
孔子说:小功以上,非虞祔练祥无沐浴。说不有饰事,则不沐浴。齐衰之丧既葬,人请见之则见,不请见人,小功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不以执贽。唯父母之丧,不避涕泣而见人。说重丧不行求见,人来求见己,可见。不避涕泣,说至哀无饰。三年之丧,祥而从政。周之丧,卒哭而从政。九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。小功缌麻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以王制言之,此谓庶人。从政,从为政者教令,指徭役。
曾申问於曾子说:“哭父母有常声吗?”说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,何常声之有!”所谓哭不偯。
孔子说:“拜而后稽颡,颓乎其顺。此殷之丧拜。顺的,先拜宾,顺於事。稽颡而后拜,颀乎其至。此周之丧拜。至的,先触地无容,哀之至。颀音恳。三年之丧,吾从其至者。”重者尚哀戚。自周以下,如殷可也。
大功废业,或说大功诵可也。许其口习故。
小功不为位的,是委巷之礼。讥之。位谓以亲疏序列哭。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。子思之哭嫂也为位。善之。礼,嫂叔无服。
曾子说:“居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。”增以香味,为其疾不嗜食。以为姜桂之谓。
高子皋之执亲之丧,子皋,孔子弟子,名柴。泣血三年,说泣无声,如出血。未尝见齿,说笑之微。君子以为难。
孔子在卫,有送葬者,而观之说:“善哉为丧乎!足以为法矣。小子识之。”子贡说:“夫子何善尔?”说:“其往也如慕,其反也如疑。”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。疑者哀亲之在彼,如不欲还然。识音志。子贡说:“岂若速反而虞乎?”孔子说:“小子识之!我未之能行也。”哀戚本,祭祀末。
孔子与门人立,拱而尚右,二三子亦尚右。仿孔子。孔子说:“二三子之嗜学。我有姊之丧故。二三子皆尚左。”复正。丧尚右,右阴。吉尚左,左阳。
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。说声无节。孔子说:“哀则哀矣,此诚哀。而难为继。失节之中。夫礼,为可传,为可继,故哭踊有节。”
子思之母死於卫。子思,孔子孙,伯鱼之子。伯鱼卒,其妻嫁於卫。柳若说:“子,圣人之后。四方於子乎观礼,子盍慎诸?”柳若,卫人。见子思欲为嫁母服,恐其失礼,故戒之。子思说:“
吾何慎哉!吾闻之,有其礼,无其财,君子弗行。谓时可行,而财不足以备礼。有其礼,有其财,无其时,君子弗行。吾何慎哉!”谓财足以备礼,而时不得行。丧之礼,如子赠襚之属,不逾主人。
季武子寝疾,蟜固不说齐衰而入见说:“斯道也将亡矣!士唯公门说齐衰。”季武子,鲁大夫季孙宿。世为上卿,强且专政,国人事之如君。蟜固能守礼,不畏之,矫其俗之失礼。道犹礼。说音吐活反。蟜音居沼反。鲁之达礼者。
国昭子之母死,问於子张说:“葬及墓,男子妇人安位?”国昭子,齐大夫。子张说:“司徒敬子之丧,夫子相,男子西乡,妇人东乡。”夹羡道为位。说:“噫?毋!”噫,弗悟之声。毋,禁止辞。毋音无。说:“我丧也斯沾,斯,尽。沾读曰觇,视。国昭子自谓齐之大家,有事,人尽视之,欲人观之,法其所为。斯音赐。尔专之,宾为宾焉,主为主焉。”专犹司。时子张相。妇人从男子皆西乡。非。
季康子之母死,陈亵衣。亵衣,非上服。陈之将以敛。敬姜说:“妇人不饰,不敢见舅姑。将有四方之宾来,亵衣何为陈於斯!”命彻之。说四方之宾严於舅姑。敬姜,康子从祖母。
子路说:“伤哉贫也!生无以为养,死无以为礼。”孔子说:“
啜菽饮水尽其欢,斯之谓孝。敛手足形,还葬而无椁,称其财,斯之谓礼。”还,疾。谓不及其日月。
子路去鲁,谓颜回说:“何以赠我?”赠,送。说:“吾闻之,去国则哭於墓而后行,反其国不哭,展墓而入。”无君事,主於孝。展,省视。又谓子路说:“何以处我?”处犹安。子路说:“吾闻之,过墓则式,过祀则下。”居者主於敬。
有焚先人之室,则三日哭。谓人烧其宗庙。哭者,哀精神之有亏伤。故说新宫火,亦三日哭。火,人火。新宫火,在鲁成三年。
子思说:“丧三日而殡,凡附於身者,必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耳矣。三月而葬,凡附於棺者,必诚必信,勿之有悔焉耳矣。”说其日月,欲其尽心修备。附於身谓衣衾。
曾子问说:“君薨,既殡,而臣有父母之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说:“归居於家,有殷事则之君所。朝夕否。”居家的,因其哀后,崇於父母。殷事,朔望荐新之奠。说:“君既启,而臣有父母之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说:“归哭而反送君。”说反送君,则既葬而归。归哭的,服君服而归,不敢私服。说:“君未殡,而臣有父母之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说:“归殡,反於君所。有殷事则归,朝夕否。其哀杂,主於君。大夫,室老行事,士则子孙行事。大夫士其在君所之时,则摄其事。大夫内子,有殷事亦之君所,朝夕否。”谓夫之君既殡,而有舅姑之丧。内子,大夫嫡妻。妻为夫之君,如妇为舅姑服齐衰。
曾子问说:“大功之丧可以与於馈奠之事吗?”馈奠在殡时。孔子说:“岂大功耳,自斩衰以下皆可,礼也。”曾子说:“不以轻服而重相为乎?”怪以重服而为人执事。孔子说:“非此之谓。非谓为人,谓於其所为服。天子诸侯之丧,斩衰者奠。为君服者皆斩衰。唯主人不奠。大夫,齐衰者奠。服斩衰者不奠,避正君。齐衰者,其兄弟。士则朋友奠。不足则取於大功以下者,不足则反之。”服齐衰者不奠,避大夫。说不足的,谓殷奠时。曾子问说:“小功可以与於祭吗?”祭谓虞卒哭时。孔子说:“何必小功耳,自斩衰以下与祭,礼也。”曾子说:“不以轻丧而重祭乎?”怪使重者执事。孔子说:“天子诸侯之丧祭,不斩衰者不与祭。大夫,齐衰者与祭。士祭不足,则取诸兄弟大功以下者。”曾子问说:“相识有丧服,可以与於祭吗?”问已有丧服,可以助所识者祭否。孔子说:“缌不祭,又何助於人。”曾子问说:“废丧服,可以与於馈奠之事吗?”谓新除丧服。孔子说:“说衰与奠,非礼。执事於人之神,为其忘哀疾。以傧相可也。”
父有服,宫中子不与於乐。母有服,声闻焉,不举乐。妻有服,不举乐於其侧。宫中子,与父同宫者。礼,命士以上,父子异宫。不与的,谓出行见之不得观。大功将至,避琴瑟。小功至,不绝乐。
姑姊妹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虽亲弗主。此谓姑姊妹无子寡而死。夫党无兄弟,无缌之亲。其主丧不使妻之亲而使族人,妇人外成,主必宜得夫类。夫若无族,则前后家、东西家;无有则里尹主之。丧无无主。里尹,闾胥里宰之属。或说主之,而祔於夫之党。妻之党自主之,非。夫之党,其祖姑。
起初,贞观中,吕才为太常博士,与诸阴阳学者十余人,撰阴阳书凡五十三卷,并旧书行的三十七卷,诏颁下之。吕才病其有穿凿拘忌者,故著论说:
《易》说:“上古穴居而野处,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,盖取诸大壮。”逮於殷周之际,乃有卜宅之文,故《诗》称“相其阴阳”,《书》说:“卜惟洛食”,此则卜宅吉凶,其来尚矣。至於近代师巫,更加五姓之说。说五姓的,谓宫商角徵羽,天下万姓,悉总配之,行事吉凶,依此为法。至如张、王等为商,武、庾等为羽,欲似同韵相求;及其以柳姓为宫,以赵姓为角,又非四声相管。其间亦有同是一姓,分属宫商;复有复姓数字,徵羽不别。验於经典,本无斯说,诸阴阳书,亦无此语,直是野俗口传,竟无所出之处。唯按《堪舆经》,说黄帝对於天老,乃有五姓之言。且黄帝之时,不过姬、姜数姓,暨於后代,赐族者多。至如管、蔡、郕、霍、鲁、卫、毛、聃、郜、雍、曹、滕、毕、原、酆、郇,并是姬姓子孙;孔、殷、宋、华、向、萧、亳、皇甫,并是子姓苗裔。自余诸国,准例皆然。因邑因官,分枝布叶,未知此等诸姓,是谁配属宫商?又检《春秋》,以陈、卫及秦并同水族,齐、郑及宋皆为火姓,或承所出之祖,或系所属之星,或取所居之地,亦非宫商角徵,共相管摄。此则事不稽古,义理乖僻者。又叙禄命说:
谨按《史记》,宋忠、贾谊讥司马季主说:夫卜筮高人禄命,以悦人心,矫言祸福,以尽人财。又按王充《论衡》说:“见骨体而知命禄,睹禄命而知骨体。”此则禄命之书,行之久矣。多言或中,人乃信之。今更研寻,本非实录。但以积善余庆,不假建禄之吉;积恶余殃,岂由劫杀之灾。皇天无亲,常与善人,福之所应,其犹影响。故有夏多罪,天命剿绝;宋景修德,妖孛夜移。学也禄在其中,岂得生当建命,武王忧勤损寿,不关月值空亡。长平坑卒,未闻共犯三刑;南阳贵士,何必俱当六合。历阳成湖,非独河魁之上;蜀郡炎燎,岂由灾厄之下。今时亦有同建禄,而贵贱悬殊;共命胎而夭寿更异。
按《春秋》,鲁桓公六年九月,鲁庄公生。今按长历,庄公生当乙亥之岁,建申之月。以此推之,庄公乃当禄之空亡。依禄命书,法合贫贱,又犯句绞六害,背驿马,生身克驿马三刑,当此生者,并无官爵。火命七月,生当病乡,为人尪弱,身合矬陋。今按《齐诗》讥庄公“猗嗟昌兮,颀若长兮。美目扬兮,巧趋跄兮”。唯有向命一条,法当长寿。依检《春秋》,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。此则禄命不验一也。
又按《史记》,秦庄襄王四十八年,始皇帝生。宋忠注说:“因正月生,为此名政。”依检襄王四十八年,岁在壬寅。此年正月生者,命当背禄,法无官爵,假得禄合,奴婢尚少。始皇又当破驿马,生驿马三刑,身克驿马,法当望官不到。金命正月,生当绝下,绝下为人无始有终,老而弥吉。今验《史记》,始皇乃是有始无终,老更弥凶。唯建命生,法合长寿,计其崩时,不过五十。禄命不验二也。
检《汉武故事》,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明时生。亦当禄空亡下,法主无官爵,虽向驿马,尚隔四辰。依禄命法,少无官爵,老而方盛。今验《汉书》,武帝即位,年始十六,末年以后,户口减半。禄命不验三也。
又检《后魏书》说,孝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。今按长历,其年岁在丁未。以此推之,孝文背禄背命,并驿马三刑,身克驿马。依检禄命书,法无官爵,命当父死中生,法当生不见父。今检《魏书》,孝文身受其父之禅。礼说:嗣主位定在於初丧,逾年之后,方始正号。是以天子无父,事三老。孝文受禅,异於常礼,躬为天子,以事其亲,而禄命倒说不合识父。禄命不验四也。
又按沈约《宋书》说,宋高祖癸亥三月生。依此而推,禄之与命,并当空亡。依禄命书,法无官爵,又当子墓中生,唯宜嫡子,假有次子,法当早卒。今检《宋书》,高祖长子先被篡杀,次子义崇,享国多年。高祖又当祖禄下生,法得嫡孙财禄。今检《宋书》,其孙刘劭、刘濬并为篡逆,几失宗祧。禄命不验五也。叙葬书说:
《易》说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。后代圣人易之以棺椁,盖取诸大过。”礼说:“葬者,藏也,欲使人不见之。”然《孝经》说: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。”以其复土事毕,长为感慕之所;窀穸礼终,永作魂神之宅。朝市迁变,岂得先测於将来;泉石交侵,不可先知於地下。是以谋及龟筮,庶无后艰,斯乃备於慎终之礼,曾无吉凶之义。暨於近代以来,加之阴阳葬法,或选年月便利,或量墓田远近,一事失所,祸及生人,巫者利其货贿,莫不擅加利害。遂令葬书一术,乃有百二十家,各说吉凶,拘而多忌。且天覆地载,乾坤之理备焉;一刚一柔,消息之义详矣。或成於昼夜之道,感於男女之化,三光运於上,四气通於下,斯乃阴阳之大经,不可失之於斯须。至於丧葬之吉凶,乃附此为妖妄。
传说:“王者七日而殡,七月而葬;诸侯五日而殡,五月而葬;大夫经时而葬;士则逾月而已。”此则贵贱不同,礼亦异数。欲使同盟同轨,赴吊有期,量事制宜,遂为常式。法既一定,不得违之。故先期而葬,谓之不怀;后期而不葬,讥之殆礼。此则葬有定期,不择年月,一也。
《春秋》又说:丁巳,葬定公,雨,不克葬,至於戊午襄事。礼经善之。襄,成。雨而成事,若汲汲於欲葬。《礼记》说“卜葬先远日”,善选月终之日,所以避不怀。今检葬书,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。谨按《春秋》之际,此日葬者凡有二十余件。此则葬不择日,二也。
《礼记》又说:“周尚赤,大事用平旦。殷尚白,大事用日中。夏尚黑,大事用昏时。”郑玄注说:“大事者何?谓丧葬。”此则直取当代所尚,不择时之早晚。《春秋》又说,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,於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。若坏其室,即平明而堋;不坏其室,即日中而堋。子产不欲坏室,欲待日中。子太叔说:“若至日中而堋,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。”然子产既说博物君子,太叔乃为诸侯之选,国之大事,无过丧葬,必若义有吉凶,斯等岂得不用。今乃不问时之得失,唯论人事可否。《曾子问》说“葬逢日蚀,舍於路左,待明而行”,所以备非常。若依葬书,多用乾艮二时,并近半夜,此即反与礼违。今检礼传,葬不择时,三也。
葬书说:富贵官禄,皆由安葬所致;寿命延促,亦由坟垄所招。然今按《孝经》说:“立身行道,扬名於后代,以显父母。”《易》说:“圣人之大宝曰位,何以守位?曰仁。”是以日慎一日,则泽及於无疆,苟德不逮,而人无援,以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。臧孙有后於鲁,不关葬得吉日;若敖绝祀於荆,不由迁厝失所。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,其义四也。
今之丧葬吉凶,皆依五姓便利。古之葬者,并在国都之北,兆域既有常所,何取姓墓之义?赵氏之葬,并在九原;汉之山陵,散在诸处。上利下利,蔑尔不论;大墓小墓,其义安在?及其子孙富贵不绝,或与三代同风,或分六国而王。此则五姓之义,大无稽古,吉凶之理,何从而生?其义五也。
且人臣名位,进退何常,亦有初贱而后贵,亦有始泰而终否。是以子文三已令尹,展禽三黜士师。卜筮一定,更不回改,冢墓既成,曾不革易,何因名位无时暂安。故知官爵弘之在人,不由安葬所致,其义六也。
野俗无识,皆信葬书,巫者诳其吉凶,愚人因而侥幸。遂使擗踊之际,择葬地而希官品;荼毒之秋,选葬时以窥财禄。或说辰日不宜哭泣,遂莞尔而受吊问;或说同属忌於临圹,乃吉服不送其亲。圣人设教,岂其然也?葬书败俗,一至於斯,其义七也。按:斯论甚精当,以之为劝戒,故附於斯。
礼废周
周代制度,曾子问说:“诸侯旅见天子,入门不得终礼,废者几?”旅,众。孔子说:“四。太庙火,日食,后之丧,雨沾服失容,则废。太庙,始祖庙。宗庙皆然,主於始祖庙。诸侯相见,揖让入门,不得终礼,废者六。天子崩,太庙火,日食,后夫人之丧,雨沾服失容,则废。夫人,君之夫人。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,簠簋既陈,天子崩,后之丧,则废。既陈,谓夙兴陈馔牲器时。天子七祀,说五者,关中言之。孔颖达说:“关,通。按周法,天子七祀,诸侯五,大夫三。今举中五,则兼上下。”当祭而日食、太庙火,接祭而已矣。如牲至未杀,则废。接祭而已,不迎尸。诸侯之祭社稷,俎豆既陈,闻天子崩、后之丧、君薨、夫人之丧,则废。大夫之祭,鼎俎既陈,笾豆既设,天子崩、后之丧、君薨、夫人之丧、君之太庙火、日食、三年之丧、齐衰、大功,皆废。外丧自齐衰以下,行也。齐衰异门则祭。其齐衰之祭,尸入,三饭不侑,酳不酢而已矣。大功,酢而已矣。小功、缌,室中之事而已矣。室中之事,谓宾长献。士之所以异者,缌不祭。然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。所祭,於死者无服,则祭。”谓若舅、舅之子、从母昆弟。
曾子问说:“将冠子,冠者至,揖让而入,闻齐衰、大功之丧,如之何?”冠者,宾及赞者。孔子说:“内丧则废,外丧则冠而不醴,彻馔而埽,即位而哭;如冠者未至,则废。内丧,同门。不醴,不醴子。其废者,丧成服,因丧而冠。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,而有齐衰、大功、小功之丧,则因丧服而冠。”废吉礼而因丧冠。俱成人之服。及,至。“除丧不改冠乎”?孔子说:“天子赐诸侯大夫冕弁,服於太庙,归设奠,服赐服,於斯乎有冠醮,无冠醴。酒为醮。冠礼,醴重而醮轻。此服赐服,酌用酒,尊赐。不醴,明不为改冠。改冠当醴之。父殁而冠,则已冠,埽地而祭於祢。已祭而见伯父、叔父,而后飨冠者。”飨谓礼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