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王部

发号令四

作者:王钦若等朝代:北宋类别:类书 · 白话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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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穆宗在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。闰正月癸亥日下诏说:"御楼颁布敕令后,远近都已知道。但我听说有奸邪之人觊觎恩赦,在城外道路上抢劫掠夺的越来越多。从御楼颁布敕令之日起到下一个月的五日之前,京畿地区如果有为非作歹、盗贼等希望凭借恩赦而故意犯法,其情节不可原谅的,一律依法处置,不在赦免的范围内。那些犯罪的人即使属于诸军、诸使,也要交给府县依法判罚。"

二月,皇帝登丹凤楼发布大赦诏令:天下各州不得擅自关闭籴场、禁止钱币流通,务必使交易畅通。

长庆元年五月辛丑日,赦书中说:中使以及郎官、御史奉命出使所到之处,都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物品。各道如果有闭籴、禁钱的行为,自行订立条约的,务必加以禁止。

七月丁酉日下诏说:"御楼颁布敕令后,远近都已知道。我深切担心奸邪之人觊觎恩赦,从御楼颁布敕令之日到现在这个月的十八日之前,京畿地区如果有奸邪盗贼希望凭借恩赦而故意犯法的,都应该按照法律处置。即使犯罪的人属于诸军、诸使,也任由府县依法判罚。"十八日大赦,命令停止各道年终勾检,不许刺史上使,并且录事参军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,委托御史台严格纠察检举。

长庆二年三月下诏说:"近来军队集结,粮饷供应很多,不免在各道留州、留使钱内每贯抽取二百文来充当军用。幽州、镇州既然已经洗雪罪名,供应费用也逐渐正常。河北各州道以及河东、兖、郓、淄、青、汴、宋、陈、许、徐、泗、泽、潞、河阳、郑、滑等道和边境各镇都不需要抽取。边境镇戍的烽火兵,委托所管部门适当给予优厚赏赐。凡是与山东行营兵马尚未回到本道有关的进退事机,都应该专门委托节度使处理。除了事情迫切必须派遣专人外,其余的书信诏令文书,一律交给度支用递送方式发送。制使、中使到达中道行营,不得擅自接受人情钱帛,以及进行不合理的鞭打处罚,应当加以察访,绝不宽容。河南北的盐法,也委托盐铁使与本道审计商议,务必以方便百姓为原则。"

八月,诛杀李,汴州平定。下诏说:"官军阵亡将士,以及李作乱以来有暗中谋划效顺、诚节可嘉却因此遇害的人,都委托本军仔细核查他们的姓名事迹,奏报朝廷,应当给予表彰奖赏并加以褒赠,仍然命令本军优待赏赐其家属,三年不停发衣粮。并委托所在州县为他们收葬,根据情况举行祭奠。将士中因作战受伤严重以致残废的,各委托本军厚加抚恤,仍然不停止供应。那些经过战阵的地方,所有贼军遗骸,都委托所在州县随时收埋,不要暴露。"

长庆三年正月下诏说:"寒食节扫墓,规定在法令中。那些墓地在京畿的,从今以后在寒食假期内往来不限日数。如果在外州,允许按照规定年限请假。"

长庆四年三月赦书说:"天下进贡的奇绫异锦、镂文刻镂等物品,但凡有涉及超越制度的,一律禁止。至于丧葬、嫁娶、车马、衣服等事关制度,不得逾越。委托中书门下明确制定条例,颁布天下。有不遵守的,御史台以及出使的郎官、御史严格访查,逐级处罚。所在地方的不合礼经的淫祀,都委托长吏禁止。"敬宗宝历二年十一月下诏:朝官及方镇人家不得私自设置奴仆。

文宗太和元年五月下诏说:"衣服、车乘、器用、宫室的奢侈或俭朴的制度,近来颇为不当。应交给有关部门,按照仪制令,根据品级、勋劳,并考虑当前适宜的情况,撰写等级,送中书门下参酌奏闻。奢侈的习俗形成,法令不能执行,由来已久。虽然有这个命令,最终没有一个人实行。"

六月下诏:各官署的众多事务中凡对百姓不便的,各委托长官尽心陈述,不要使下情壅蔽不能上达。

十一月,京兆尹上奏:"因为京畿地区频繁有贼徒,应征的官健子弟如果要练习射箭,请命令本部门各自制作射垛进行教试,不得将弓箭带出城假借练习射箭。"皇帝批准。

太和三年八月下诏说:"凡是制命颁布执行,事情有不可行的,给事中的职责是封驳进呈。省察完毕后,宣布给各官署。稽留时间,都有律令规定。从尚书省、御史台所有制敕以及官属多次任命不当的,应该封章上论,事情状况分明,也允许举报。但必须指事据实,不得凭空上奏。如果是郎官、御史出使访闻举报,按照前后赦文,不在此限。"十一月癸未朔日敕:"中书门下、尚书省二十四司的制敕及敕甲等,近来检查报告多称断裂,没有凭据勘复核。因此缘故,逾越泛滥很多。所有以前的制敕甲等有断裂的,应各委托本司重新粘贴背面。其中书门下仍取本押舍人、给事中及甲库官、本司令史;尚书省委本司郎中、甲库官、本行令史,共同署名盖印。所断裂的缝隙,在末尾后面写上'某甲勘卷'。若干缝断裂,也一同盖印。新旧背缝都写明年月、卷次、印署。如果库官、令史考满时,必须据实交接。以后检查报告称有断裂的,甲库官及本行令史按级处分。"

太和四年十二月下诏说:"听说近来京城频繁有盗贼,府县所管辖的官吏很少,防御控制实在困难。需要借助军司共同捕拿察访。应命令左右神策军各派人与府县会商,如果有盗贼,一同追捕擒拿。仍然写明所派人数、姓名以及所配防区,牒报京兆府。凡是捕获的盗贼,先送府县审问。如果有诸军、诸使勘验,知情状如实是杀人和强盗,罪迹分明,不计赃物多少,奏报完毕后,牒报本司,便交付京兆府处决。其余的就各牒送本司,命令按照百姓之例定罪处罚。等府司补充管辖人力稍充足后,再另外规定。其他外县有军镇的地方,也按照此处理。"议论的人认为不对。

太和五年正月己未日下诏说:"地方大臣都是我的股肱心腹,想与他们相见,时刻不忘。想到他们恋阙的心情,愿意履行朝觐的礼节,他们的忠诚恳切也可以理解。但是因为战争刚刚停止,务必先安定安抚。有的地方邻接戎寇,需要防备;有的镇重军雄,急需安抚。临机处理要合乎时宜。从今以后,各道节度、团练、防御、经略等使有朝觐的,必须先献表章,然后得到诏旨允许,就任其出发。务必使行止之际,临时不失事机。因此宣示,想你们都知道。"

四月敕:盐铁判官、尚书刑部郎中,各司各使不得再奏请充任其他职务。

太和七年三月辛巳,御史台上奏:"王傅王堪的儿子王祯,在国家忌日于私宅处罚匠人臀杖六十。"下诏说:"按照法令,国忌日禁止饮酒奏乐,但处罚人吏没有明文规定。只是因为不应该处理公务,所以不得决断刑狱。从今以后即使有此类情况,台府不得举报上奏。王祯应当释放。"

闰七月己未日下诏说:"前后制敕规定,各道违法征收以及刑政冤滥,都委托出使的郎官、御史访察上奏。虽然有这个条文,但未曾履行职责。地方百姓劳苦疲敝,朝廷不能完全知道。从今以后,凡是出使的郎官、御史所经历的州县,其长吏政绩、民间疾苦以及水旱灾伤,都一条条记录上奏。郎官应委托左右丞处理,法官委托大理卿处理,限朝见后五日内上奏,并申报中书门下。如果访知所奏事情不实,必定加以惩罚。那些奏举称职的,则商议优奖。"

八月下诏说:"卿大夫是下民所仰望、远方所仿效的。如果不是恭俭克己、廉贞化人,而希望别人服从,是不可能的。何况我不以珠玉为宝,不穿纤华的衣服,以至于六宫都务求俭朴。卿大夫难道能不与我同心,率先兆民吗?近年来所颁布的制度,都是约取国家法令,去除过分之处,稍得适中。然而士大夫苟且自便,安于习俗,因循未改,以至于今。百官士族从今年十月穿冬裘以后,其衣服舆马都应按照太和六年六月十七日敕令处理。如果故意违反制度,九品以上酌情加以贬责;布衣五年不得参加选举。百姓军人各委州府长吏逐渐施以教化,使他们自行遵守,不要立即成为禁令使他们惊扰。另外,《易经》讥讽丰屋,《左传》赞美卑宫,雕琢刻镂,先贤所戒。近来官员才升到郎署,职位刚到郡守,无不把房屋建得高大,广开池榭。不仅僭侈逾制,实际也耗蠹伤财。百官第宅已经造成的,允许仍旧。从今以后如果再有创立新宅及屋室高大的,都委托御史台弹劾纠举,必定严加贬责。"

太和九年七月敕:右银台门从今以后不得接收各县主簿进呈的文状。

太和九年九月癸卯朔日下诏说:"我承继上天之序,治理不明,劳心以求贤,鼓励宽德以容众。近来有的辅臣违背辅弼之道,而百官煽动朋附之风,聚集相从,确实败坏常法。致使香草臭草同器,贤才不肖并驰,退隐者失去时机,登门者有迎吠之容。谬误之气郁积,平和被堵塞。而期望阴阳顺时、灾害不生、朝廷清肃、班列和安,自古及今,未曾有过。如今既重申朝典,革除浇薄风气,扫清朋比之徒,整顿贞廉之俗。所有百官,革新法令。我听说在实行之中,还有人存有疑惧,或者有妄加指责,使人不安。如今明确告谕我的意思:凡与李宗闵、李德裕或亲或故,以及门生旧吏等,除今天以前已被贬逐的以外,一切不加追究。各安职业,不要再有嫌隙。布告中外,使都知道。"当时李训、郑注窃弄威权,不依附自己的人就暗中陷害,人人恐惧,不能自保。奸臣害怕被他们动摇,所以有此诏。

太和九年十二月庚寅日敕:先前元和十年六月十三日敕令,将内库弓箭、陌刀赐给左右街使,等到宰相入朝时作为翼卫,到建福门后退回。至此因为李训、郑注之乱,全部罢除。所赐两街的军器,全部归还弓箭库。

开成元年正月敕:天下戍镇的文武官员带有宪官衔的,解职、补任、晋升、降职等都必须奏闻。又禁止坊市百姓穿绯色、黑色衣服以混杂在军人中。十月,禁止天藏等府采猎侵扰百姓。

开成三年正月癸未日下诏说:"京城之下,法律在于肃清。奸盗发生,按理难以宽容。亲仁坊今月五日出现贼人,依旧委托京兆府、左右街使,以及凤翔、邠、泾、金、商、同、华等州,严密加以捕捉追拿。如果抓获头目,按照法律判罚;其余党羽一概不问。呜呼!这次凶灾,正是彰显我的失德。我岂敢忘记罪己,恩惠贵在施及他人。施行政令,发布和气,期望百姓休养生息。凡是我的臣民,应该体察我的胸怀。主办官员施行。"

五月下诏说:"我以微薄的德行,承受帝位。深求治理之本,期望达到时世太平。以慈惠恭俭为吉祥征兆,以人和年丰为上等祥瑞。日夜思考,没有超过这些的。至于嘉禾、连理等祥瑞,飞禽走兽的异象,出自国家,来献朝廷。虚美推功,不是我所崇尚的。年终奏陈于清庙,元旦呈上于大朝,探讨古今,也没有明确依据。恭敬地想到神灵圣明,岂等这些荐闻?事情不合常规,理应改正。希望普天之下,知道我的务实之心。凡是有所谓三等祥瑞,都不得再行奏报,也不要申报有关部门。腊日祭祀太庙、荐献太清宫,以及元旦受朝奏祥瑞的仪注,应该停止。"当初皇帝对宰相说:"年岁丰收,人民安定,难道不是上瑞吗?何必以连理、嘉禾为祥瑞?"宰相于是说《春秋》二百四十年不记载祥瑞。皇帝深以为然,于是有此诏。

武宗在开成五年即位。四月敕说:"匦函的设置,贵在了解下情。近来所投递的文书烦琐细碎,有的论述祖宗功业,有的进献自己文章,无补于国,有乱时政。直言不讳,岂假借匿名?从今以后,如果知道朝廷得失、军国利害,或者确实有冤屈而有司不为申明的,任凭投匦进状。有关部门随时引进,不得阻滞。其余不在投递范围。应委托匦使按照此办理。"

会昌元年六月敕:"从今以后,所有朝官以及上封事的人,进呈章表议论他人罪恶,都必须证验明白,状中仍然说请付御史台按问,不得再说'请留中不出'。如果是军国要机、事关密切的,不在此例。推究勘查后如果得事实,必定奖励奉公;如果涉及诬告,应当令其反坐。这样,人就知道畏惧法律,事情免于虚构。告示中外,使知道我的意思。"

宣宗在会昌六年即位。十一月,商议在南郊举行祭祀。敕说:"圣人隆重配享圜丘,将以孝道治理天下。历代沿袭,务必施行大赦。冤屈滞塞的人可以昭雪洗涤,阴险邪恶的人应该加以澄清。所有大礼之前根据有罪已经结案的,也要迅速下令详细评议,不要惠及奸人。"

大中二年九月下诏说:"近来多有无良之徒,在街巷胡乱投掷匿名文状,以及箭上、旗幡上肆意书写奸言,想要惑乱听闻。从今以后,如果有这类情况,应按照宝应二年正月十八日敕令,由所在地界在当处焚毁埋藏,不要上奏。"

大中三年四月敕:"两军及诸军巡逻捉获劫贼,京兆府先前张贴悬赏。近来捉获劫贼都不给付赏钱,既违背公劝,何以激励人?应命令京兆府,凡是军巡捉获劫贼,便须支付赏钱。"

大中五年八月下诏说:"听说近来多有凶恶之人,不务家业,常怀凶恶,肆意行非,专门在坊市之间恐吓威胁夺取他人财物。其中也有曾为下级官吏,倚仗门栏,自己害怕过失导致停职解任,不思己过,却心怀怨仇,妄构虚辞,恣行恐吓。要惩治此弊,以杜绝奸邪之源。从今以后,应委托京兆府严密访察,如果有这类人,便捉获痛加刑罚处断。"

唐懿宗咸通四年正月下诏说:自建中元年已有明确规定,常参官上任后要举荐一人代替自己,这项规定编入法令条例,确实能广开见闻。既然开启了推举贤能的途径,必将带来太平盛世的教化。但近来听说很多人废弃了旧有制度,从今以后,百官凡有官职调动,必须严格遵守典章制度,不要招来掩盖贤能的讥讽,应当表明举荐正直的心意。我若得到贤能之人,国家就没有治理不好的道理。

唐昭宗乾宁二年十月下诏给邠州行营都统说:邠州节度副使崔胤在破城之时,不能让他漏网。崔胤与崔昭纬去年结党营私,与王行瑜勾结,酿成祸端,根源就在这个贼人。现将此诏交付四面行营,让他们知晓处理。

唐哀帝天祐三年六月壬辰日下诏说:朝廷任命官员,根据才能授予职务,中书省奏报拟定后随即施行。选拔人才已经充实了官员队伍,建立政权又能兼顾被埋没的人才。况且迁都之后,制度正在兴起,新任命的官员流连在外藩,不考虑赴京任职。前任官员蛰居各地,自认为安于时势。何况你们世代承受国恩,自身荣耀于朝廷,却只顾保养高洁、安于现状,既不能解印挂冠、辞官归隐,又计较级别、贪图名利。况且新罗、渤海这些远方的外族,都长途跋涉到新都朝贡,不违背旧典,而朝廷官员却对此有愧。既然已经任命了官职还不回京任职,那么前任官员也难以眷恋君主。应命令各道节度使、观察使、防御使、刺史等,如果辖区内有新任命或前任的朝官,接到敕令后三天内必须遣送赴京,并派人监送,沿途州县不得阻拦停留。如果拖延违命,必定商议贬谪罢黜,交付有关部门执行。

后唐庄宗当初任晋王时,天祐五年四月下令说:战乱以来,百姓凋零损耗,岂止是赋税租役繁重,再加上盗寇侵夺渔利。还听说市井之中,有许多凶悍豪强之辈,白天聚众赌博,夜晚结伙穿墙盗窃。如果不显示严厉的刑罚,如何惩处这些大蛀虫?命令司法部门明确颁布条令,加强防范。

天祐八年正月,在柏乡击败梁军后,史建瑭、周德威的前锋部队巡视邢州、洺州、魏州、博州、卫州、滑州等郡县时说:王室遭遇困厄,宗庙被凌辱践踏,上天不怜悯,万民遭受涂炭之灾。必定有英明君主奋起,忠臣顺应天意,斩杀巨鲸以扫清四海,廓清妖气以安定三灵。我愧居王位,承担分封的职责,想到国家倾覆,怎能安享太平?因此依仗齐桓公、晋文公那样的节制规范,讨伐羿、浞那样的凶狂之罪。逆贼朱温,本是砀山的佣工,黄巢的余孽。在僖宗流亡之初,我太祖扫平祸乱之际,他束手投降,到军门请罪,包藏奸诈之心,只显露出妇人的姿态。我太祖怜悯他如穷途之鸟,委曲求全,特别上表章,请求让他镇守汴梁。他才脱离草泽,便居于诸侯之尊,却毫不感恩,立即行猜忌残暴之事。我国家帝祚延续周汉,基业兴盛于伊唐,二十代帝王的事业,三百年的文物制度,外有五侯九伯,内有百官群臣,有的世代簪缨,有的门第忠孝,都遭他陷害,永抱沉冤。况且镇定两藩,是国家重镇,他们希望安定民生、保全宗族,都屈节称藩。逆贼朱温只依仗阴谋,专行不义,想要全部吞并,先占据属州。赵王特派使臣来求援,我心中只想着荡平贼寇,道义上亲近仁德,亲自率领军队,赶赴盟约。贼将王景仁率兵十万,屯驻在柏乡,于是我指挥三镇军队,授予七擒之策略。军队才列阵,敌军就大败奔逃,势如滾丸下坡,又如燎原之火。僵尸仆地,血流成河,铠甲兵器都弃于草莽,谋士猛将尽成俘虏。群凶既已快意于天诛,首恶必须悬于鬼录。如今挑选精兵,操练车马,乘胜长驱,剪除元凶。所有魏博、邢洺等地的百姓,感恩怀义之人,你们的祖孙都是大唐的子民,怎能追随豺狼之党,而忘记覆载之恩?大概是因为恶势力横行,欺凌吞食,无处逃难,才被迫胁从,空自尝胆含冤,却无门雪愤。如今听到告捷,想必感到欣慰。现在义军出征,只在于招抚。昔日耿纯焚毁房屋而顺应归附,萧何带领全族从军,都是审察兴亡,能图富贵。殊勋伟业,可以福及子孙,转祸为福,就在今日。如能到军门前效顺,开城迎降,地方长官则酌情补授官职,百姓则优加赏赐。所经之处,不再追究牵连。三镇诸军已严令禁止焚烧房屋、掠夺马牛,只希望当地百姓各安耕织。我恭敬地执行天罚,罪责只在元凶,其余居民一概不问。希望你们都体谅我的心意。

天祐十二年六月,平定魏博后,下令军中道:我国家分封爵位、分封土地,都遵循旧制。建立藩镇来任命宗室子弟,赐予茅土来报答功臣。这个魏州,继承了旧有的服制。自从逆贼朱温挑起祸乱,天下分裂,他谋害忠良,觊觎藩镇,于是使公侯之国变成蛇蝎之地。朱友贞(朱温之子)是卑鄙小人,人神共弃,不自量力,以为秦地无人,还设下贻祸子孙的阴谋,巧设兼并之计。他更改制度,分割山河,连片的房屋都因诛求而破败,编户百姓不得安居。况且百姓是国家的根本,君主是百姓的天,既然实行虐待百姓的谋略,必然引起百姓的哀叹。于是众多将领、兵士奋起反抗,拿着白木棍棒舍生忘死,提着酒浆迎接明主。我忝居统帅之位,发誓恢复大唐,永远感念生灵,常怀恻隐之心。看到这些残破凋敝,尤其痛心。昨天百姓三军请我兼管此地,奸贼就在附近,镇抚尤其困难。依靠你们众人,共同宣示忠力。切切因为军府变更之后,人心容易动摇难以安定,要致力于辑宁,必须严明法令。凡是谣言诽谤、残害人物、结党营私、触犯刑禁的,若被纠举告发,法律固然难容。所有百姓,勉力自励。布告中外,使他们都知道。(命令下达后,于是朝廷内外肃然,十天之间,郡邑完好聚集,人们没有异议,市井没有争吵。一个钱的强横必然处以极法,因此奸豪屏息,纷纷归顺。当时帐下将李存进,性格勤勉恭谨,当官无所回避,担任军城使,法令必行,人们都畏惧他。庄宗也推心置腹,无所偏私。邺地民众因此大为顺服,所以能成就霸业。)

庄宗即位之初下诏说:倘若战争平息、祸患消除,何须有丹凤白麟这样的祥瑞。如果年成丰熟、人民和睦,何必有紫芝赤雁。今后各道如果有祥瑞,一律不要上报。

同光元年闰四月癸未日下诏说:自古圣帝明王开创基业、垂留法统,九州共贯,五运相承,没有不是开始于忧患勤劳,最终于安逸享乐。所以苗人不作乱,就不能成就舜的征伐之功;葛伯不出现,就无法树立汤的征讨之事。治乱有常数,文质有纲领。秦朝无道而汉朝兴起,隋朝无德而唐朝兴起,延续二十代,历时三百年。自从祸乱起于河南,灾难遍于海内。我自从统领军队,切齿为国报仇,每次亲自统率军队,想要早日安定天下。近来各方诸侯纷纷进呈奏章,劝我即位,我都坚决推让。但最终未能推辞,于是改元建号,显扬帝业,深感德行浅薄。全靠文武官员,怀抱忠义,共同拥戴,于是顺应了继位之运。以端正君臣之位,安定宗社之基。尚不能停息武备、修明文教,加倍宵衣旰食,不以万乘之尊为乐,而以天下未平为忧。更依赖上下同心,内外协力,整饬军队,抚恤百姓。务必勤勉辅佐,期待清平之世可期。寄托倚重,片刻不离。十一月壬子日敕令:我寡德之人,承继大业,顺应天时,依靠众人铲除祸乱,洗雪宗庙的大耻,快慰兆民的欢心。车书将归于统一,寰宇渐渐开泰。应当适宜地居庙堂、礼答圆丘。已定下良辰,遵循旧典。我定于本月二十四日前往洛阳,十二月二十三日朝献太微宫,二十四日朝献太庙,二十五日在南郊举行祭祀。经过的州县,随事供应,不得妄自侵扰百姓。各处节度使、防御使、刺史等,不得远赴京都,擅离治所。务必从简从俭,以合我心意。

十二月己卯日敕令:听说各军中不良之辈,多偷盗牛只宰杀,公然买卖。多次下禁令仍然没有断绝。应令总管司以及毛璋、李存义、河南府、两街巡使严加捉拿。

同光二年二月南郊礼后下诏说:穿着锦绣,贵贱有等级;裁制衣装,长短有制度。如果没有常法,必然损害女工。近年来妇女服饰异常宽大,倍费绫绢。有力之家不计卑贱,都穿锦绣。想到蚕织之不易,又看到法制不行,必须颁布条例,希望逐渐遵守。委托有关部门散发文榜晓示,御史台及各观察使纠举违敕者。另外,丧葬的典制,法令条文都有明确规定,使穷者足以备办礼仪,富者不得超越制度。从此淳朴风气渐渐消散,浮薄习俗相承,不守等级威仪,竞相奢侈僭越。活着不能尽力供养,死了却大肆铺张丧事。从今以后,命有关部门申明条制,不得让人逾越。如果故意违犯,严加责罚。

三月敕令:朕从雀台创业,兔苑平凶,拯救生灵于倒悬,使天下回归正道。凡是机密大事,深系忧勤,每件事多委托枢密院,根据权宜决断处理,贵在不停滞,要速施行。如今四海一家,万邦同德,中土的帝居已定,圆丘的祀礼刚结束。既然整顿了皇纲,应该恢复旧制,使百官各举其职,众事不失其宜。贵在合乎通规,以成永久条例。此后,所有公事,什么事项应归枢密院,什么事项应交付京中各部门,至于军幕之中,也要详细分辨。内外各司,不得侵夺职分,高低贵贱要合于规程。如果有百姓军人,事情关涉争讼,先经州县,必须依次第陈述论理;如果致使拖延停滞,可到御史台、中书省投诉。至于怀冤抑、要直达朝廷的,允许投状于匦函,另议申雪。如果此情不实,理涉僭越逾分,推究查问有据,必行朝廷法典。还有衣冠士族、参选官员,有的进献所著文章,有的叙述从前行止,凭借皇帝出行,冒犯车驾,希望恩宠荣耀,随张物体。更有军人百姓也敢于持状冲突。必须分别出示条章,杜绝其轻易举动。应令御史台下达各部门、河南府及各道,分明晓示,完毕后奏报。本朝百官各部门所行公事,仍令御史台各取状申中书门下。

四月敕令:朕恭承大宝,尊奉鸿名,努力顺应华夏夷狄之心,以副天人之望。虽然德音早已降下,赦宥近期施行,仍恐恩泽未能遍及,德化未能融洽。自朱温劫持昭宗到洛阳以来,内外臣僚中有无辜遭受刑戮的,更应广泛搜访,各按等级追赠官爵。如果有子孙,一并委任录用。

五月,中书省上奏:凡有进状求官以及各州府初次奏请判官、荐举前资官、自行到中书求官等,听说所称头衔多有逾越。中书省既然没有旧案,授官凭什么作为凭证?从今以后,凡有各类前资官若命官者,除近期曾任朝官及有科举功名、清资官为众人所知的以外,必须追到前任告敕,中书省检点后方可进拟。贵在杜绝虚授,以杜塞求情者。皇帝听从。

九月,先有敕令:关防道路,捉拿诈伪之人。听说各道有诈称天使的,严加辨认。又敕令:听说藩方入奏使臣,多有在京城内私买衣甲的。应令总管司指挥诸军秘密加以觉察。

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丁未日,枢密院条令:已前各州使用的钱粮都隶属省司。刚刚普遍降下德音,特令指示除省元本利润物色外,都与拨充公使,加上每月支给俸料,足以丰盈。但访闻州府节度使、刺史中,还有不守诏条,公然科敛的,必须商议制止断绝。且如条件:州使所纳军粮,依据原纳石斗,不得再加损耗;节度使、刺史所置牙队,允许在军都内抽取,便由省司供给衣粮,况且人数已经很多。如听说还有招置,转生骚扰,迅速商议勘问穷究。各色人多因抵罪藏窜,便到州府投充使下元随,邀求职务,凌压平民。还听说有力之户在诸处行贿,希求事务主持。此后允许人陈告。州使妄称修缮城池廨舍而科赋于民,以及兴建私宅,从此州使凡有兴修,必须先奏请批准。各县镇禀奉州府文符,如事理归公,即应遵从;如涉及科配人户,不得私徇文符。此后如有访得余闻,先罪本处官吏。州府既有利润,兼有请受俸钱,凡事应遵守条宪,不得赊买行人物色,兼行科率。刑狱系囚,如关涉赃赂,则可追引文证;如有小小争斗,即时量事决遣,不得辄行禁系。已前条件,州使如敢违犯,允许人陈告。勘问不虚,即量行奖赏。又敕令说:昨日帝室遭灾,生民受弊。正逢承继大位,务在抚宁。随即降下德音,再宣明敕,贵在先求民瘼,务在推恩。如有长吏因循,公方挠杂,如何能致理?徒有怨咨。应当再谕赏刑,纳言利病。事或违于条法,法必振于纪纲。应令三京、诸州府都依据此处分。

十一月丁巳日,洛阳县令骆明举上奏,请求禁止坊市息利典质,以及军家子弟到外地兴贩侵扰沿途旅舍。敕旨听从。又下诏说:今年四月一日以前私债所降德音节文,仰三京、诸道分明宣布于要害道路、榜壁,不得漏落。如今仍有违犯。其后相继条理各类事件,都关涉念及生聚,布施优恩。多因州使侥幸之门,淹留敕命,或公然隐匿,全不施行。官吏只习惯旧风,百姓不知新命。应令遍加告谕。

二年正月的诏令说:设立官职、分配职务,是治理国家的大计;选拔任用有才能的人,是前代君王的要务。凡是关系到执行政令的事情,必须遵循不可变更的规则。我继承了大统,致力于推广至高的治国之理,面对万国时常勤于处理政务,任命百官时重在得到合适的人才,重视朝廷内外的和谐,使华夏和四夷都安宁太平。近来由于本朝多难,正统之道衰微,人们都崇尚浮华,很少保持廉洁谦让。那些在尚书省、御史台任职的官员,有的因为人事关系疏远,有的因为私人仇怨而被指责,稍微违背了恭敬侍奉的态度,就立即被弃置不用。这是长官在显示权威,把君恩置于何地?想到这些积弊,我深感愧疚。正值天下大定之时,特别颁布新制度:今后新授官员在朝谢之后,可依照规定到任履职,长官不得随意以私事阻滞。所授官员也不得因遭受压制而借故请假。这样使孤弱之人有晋升之路,朝廷没有滞留壅塞的弊端。所有官员都要体会我的深意。

三月诏令:听说京城坊市军营中有人故意违犯禁令宰杀牛只卖肉,命府县军巡严加纠察,抓获犯人按律条定罪。如果是自然死亡的牛,允许出售,但每斤价格不得超过五文。乡村中自然死亡的牛,先报告本村头目,然后按规定缴纳牛皮。晓示天下各州府照此处置。

八月诏令:刑罚故意犯罪者不可因其罪小就宽容,道义上要断绝恩惠给奸恶之人;罪行有疑问时应从轻处罚,事情的关键在于诛除恶意。这是圣贤的明训,古今的常规。没有法律无法树立威严,没有恩惠无法流布德泽。因此有功不奖赏,如何激励尽忠?有罪不惩罚,如何警戒作恶?这两方面没有失误,各项政务才能成功。我统御华夏,不追求奢侈,临食时忧虑军队的饥饿,授衣时想到黎民的寒冷,依靠朝廷内外的勋臣贤士,巩固国家的根基。火星应犯而自行退避,太阳被蚀后又复圆,百果没有不成熟的地方,五谷没有不丰收的地区。我自问德行浅薄,怎能称得上这些祥瑞?何况保义军节度使石敬瑭、晋州留后安崇阮、亳州刺史张进、耀州团练使孙岳、宁州刺史高允瑰等人,杜绝搜刮,随即加以奖谕;陶玘却擅自聚敛,自取罪过。功过既已分清,升降就有区别。在朝中都有所见,各国都知道。不贪的人更加无私,有过的人必当自我反省。四方侯伯都是我的忠臣,万国人民都是我的爱子。恩威所系,赏罚并行。致力于德行的人合乎古贤,效法恶行的人自触朝典。除邓州正在查办罪责的各色官员以及豪州李邺外,其余各道州府在八月以前如有偶然违反条制、触犯国法的人,各色人等不得再行申诉。如果此后有违犯者,允许他人上告,当查清情罪,必定依法惩处。

九月诏令:各司官员、职员、军将出使时,严加指挥,不得挟带逃跑的军人。如果失于觉察,官员等必定按朝廷法典处置。

十月诏令:百姓因纳税进入州城,恰遇变故,或丢失车牛,其车准许车主辨认。勤王的节操虽出自勋臣贤士,进贡的劳苦也依靠使者。各道进奉使有的已进入汴州,所进贡物丢失,应准予报损,不必重新进贡。百姓遭劫夺的,应给予优厚抚恤。不法之徒已公开处决,无辜之士当抚慰其冤魂。马彦超、宋敬殷等人应予以追赠,其随行人员中有儿子及弟侄的,都量才录用。各州县如有曾接受叛逆者文书的,命就地焚毁,一概不予追究。京城之下,奸逆突然兴起,既然不忍动用刀兵,自然难以区分玉石。昨日王师攻下汴州时,剪除凶逆之际,恐怕士民偶然陷入刀兵之祸,想到伤亡者,深为怜悯。应命石敬瑭普遍慰问,并查勘在城杀伤人口,上报后酌情给予抚恤。为主效命、摧折凶顽之人,因被迫胁从而最终心怀忠诚,首先表明归顺之意,理当奖赏。昨日车驾初到城下时,有将士率先打开城门及下城朝见,应命石敬瑭奏报,予以甄别酬劳。

三年四月诏令:设立官职、分配职务,本是依靠公才;询问政事、考察言谈,务必弘扬治道。我自即位以来,抚育众生,四方之门不堵塞其视听,百官都专心于谏诤。凡处理事务,各有职掌,若超越规矩,必申明法典。那些凶顽之辈、游惰之人,技艺不合度,常怀侥幸之心,有的胡乱陈述条陈策略,阅览后多是谎话;有的只务诉讼,查证后却招认罪状。不遵守法令,动辄冒犯皇帝。若无禁止的条文,如何警戒因循之弊?今后凡有诉状,必须各自到所属部门据理陈诉。如未详尽或有偏袒,即允许经御史台上诉;御史台不受理,则到匦院投状。若进献策论,必须审明利害,有益于公私,然后投匦,我将选择施行,不得轻易拦截御驾。如敢故意违犯,当行严典。

七月,齐州防御使曹廷隐、曹州刺史成景弘、弓高县令王廷果、金乡县令夏侯景因贪污被处死后,恐怕有人继续告发追究,诏令:八月一日以前的罪犯一概不予追究。

十一月,合门使冯知兆上奏:内外官员多有越级呼名官号的,下令禁止。

四年五月诏令:各州典史与县官共同谋划聚敛,被发觉后各自逃窜,应严加捕捉,如未捕获,罪在长吏及其同居的亲近骨肉。又诏令:宏大壮丽的规制见于《周易》卦象,不庄重的警戒记载于礼经。何况土地山河,贵为侯伯,至于县令,也必须整肃公堂,保持臣子的威仪,以尊重百姓的父母官。前时世道混乱,无暇修治;如今时世安定,谁不想修补旧物?何况一日修葺,三年有成。凡居官位者,听到这些圣贤之言,今后各州官吏,凡对官署房屋,必须专心增修,不得任其毁坏。凡所置办的东西,也要记录年月,编入账册,交接时各自明确移交,也不得借官署之事趁机扰民。

六月诏令:各道节度行军司马名位虽高,若主帅不在,其军州事务委任节度副使暂代。又诏令:州牧侯伯所聘请的宾客随从及主管事务的随从,都令其奏报姓名。若参佐道德有亏,一并加罪。

同月,左散骑常侍萧希甫上奏:四方刑狱动不动就上报朝廷,不仅扰乱公朝,而且拖延诉讼。请求规定:县令对死罪以下案件有权专决;刺史对部内一吏一民犯罪有权专决;观察使对部内犯罪五人以下有权专决。如此则朝廷事务简省,显示帝王之尊。下诏:刺史既为所属郡守,不可自专;案牍完成后,须申报廉使。其余依所奏。

七月诏令:各道州府不得奏荐将校职员请求恩命,如确实有功劳,即据其功绩列奏。又诏令:各司寺监,凡有文书簿册施行奏覆,司长须与逐司官员共同签署申发,不得司长单独指挥。主管印信官员如有请假或差使,印信须按轮次掌管,不得逾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