邦计部

俸禄四

作者:王钦若等朝代:北宋类别:类书 · 白话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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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武宗在开成五年正月即位,二月下诏说:“各道代理官员,虽然说是临时任职,应当考核其课程,只领取一半料钱,不获得杂项供给。从今以后,手力、纸笔等费用,特别委托中书门下省详细规定,贵在适中,共同均衡补给。”

三月,中书门下省上奏说:“根据今年二月八日赦文条款,应京城各司留任的官员,命令本处扣留手力、杂给钱给代理官员。臣等检查各道正官料钱极少,杂给、手力则很多。现在正官留任也管理公事,俸禄收入多少不均。臣等商议,其料钱、杂给等钱,希望每贯扣留二百文给代理官员。职田禄米全部归还正官。”皇帝批准。

五月,中书省上奏说:“根据今年二月八日赦文条款,应各色勾留官,命令扣下手力、杂给等给本道州府,作为代理官员的课料。没有本司的起请。臣等详细检查各道官员俸禄标准不统一,有的正官料钱极少,杂给、杂料过多。如果按照赦文,手力、纸笔都命令扣下,那么正官勾留也领公事,所请俸禄不如代理官员,既不公平,也恐怕难以维持。本司既然没有起请,中书门下省必须进行规定。臣等商议,应各色勾留官的正料及手力课、杂职课、杂给、杂料、纸笔等钱,希望各自委托本州总计钱数,每贯扣留二百文充作代理官员俸禄。职田禄粟米,希望全部归还正官,不在计入诸色钱数之内。臣等又认为,各州长马本是散员,判司、簿、尉有时需要代理,所扣留的钱希望委托州司酌情根据事务繁忙程度分配,多少支给。也不要各占本色钱数及填满缺员。仍令每年年终分析申报户部。”皇帝批准。

会昌元年二月,中书省上奏说:“河东、陇右各州,有些是兴王旧都,有些是陪京近地,州县职位人们本应乐于担任,只因为俸禄寡薄,官职如同北远。元和六年闰十二月十二日及元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令,河东、凤翔、鄜坊、邠州、易定等道,命令户部加给课料钱共六万二千五百贯文,曹省出得平留官数百员,当时议论认为非常恰当。但后来听说户部所给零碎且不及时,观察使因为其虚折,都另外挪用,徒有加给之名,实际没有给到官员。近地好官,依然如同北远。希望从今以后,命令户部支付实物,并按时支给。各道委托观察判官专门管理此案,随月加给官员,不得另外挪用。如有违反,观察判官远贬,观察使奏取进止。有选人授官后,都在城中举债,到任后偿还,导致贪求,无不由此。今年河东、陇州、鄜坊、邠州新授北远官等,允许连状相互担保,户部各借两月加给料钱,到支给时扣下。希望新任官员到任后不滞留债务,衣食稍足,可责其清廉。”皇帝批准。

四月,河南府上奏说:“本府食利本钱,出借给人收取利息。”敕旨说:“河南府所置本钱有名额,既然没有另外赐予,所缺则多。宜令改正名额,依旧收利充用。”

六月,河中晋绛慈隰等州观察使孙简上奏说:“根据赦书条款,根据县大小各置本钱,逐月四分收利,供给不乘驿的前观察使、刺史、前任台省官等。晋、慈、隰三州各置本钱完毕,绛州申报称无钱置本,令使司量贷钱二百贯充置本,以当州合送使钱充。”敕旨说:“依从,仍交付所司。”

同月,户部上奏说:“根据正月九日敕文,放免诸司食利钱,每年另外赐钱三万贯文充诸司公用。现根据赦文,酌量事务繁忙程度分配如下:根据长庆三年十二月九日敕,赐诸司食利本钱共八万四千五百贯文,四分收利,一年只当四万九百九十二贯文。现根据赦文所赐钱三万贯文,如果根据旧数分配,则欠一万九百九十二贯不足。现请求落下征钱驱使官每贯二百文课,并请求在合给钱内四分中落下一分,均摊分配。长庆三年得新赐钱三十二司外,更有剩钱五百四贯八百文,便将此钱均给东都台省等一十四司,只用新赐钱三万贯文,并得充足。诸司虽然落下一分钱,因置驱使官员,于人户上征钱,皆被拖延,或人逃散失落,常不得足。虽有四分收利之名,而无三分得利之实。现新赐钱入日便请更无悬欠,用即可足。繁忙司比有官钱出放欠,亦侵用本钱。现既无本钱,支料须足。因中书门下公事不同诸司,恐不可落下一分及征钱人课。现请求每月并旧钱添至三百贯文。御史台频得报牒称本钱数多,支用处广,虽有诸道赃罚钱,公用常不充足。现请求每月合得利钱数外,每月更添至三百贯文。内侍省据本司报牒称省内公用稍广,利钱比于诸司最多,现请求于合得钱外亦添至三百贯文。兵部、吏部尚书等铨一十一司,因有旧本钱准敕放免,又有公事,现请求每月共与一百五十贯文。并中书门下、御史台及兵吏部诸铨,每年共当六千八百二十九贯六百文。因三万贯文均给诸司已尽,臣现于新赐外更请添赐上件钱,所费不广,所利至多,则内外诸司永得优足。伏望圣恩允臣所奏。其诸司分配赐钱,若据诸司牒报见收利多少分配,或以人户逃散经恩放免,见在本钱所存无几。其间有三五司自方圆致本,数即稍多,事例不同,难于均一,人吏得以欺隐,实数不可交寻。现请求依长庆三年十二月九日均赐钱敕额分配新赐钱三万贯,事有根柢,亦得均平,酌量事务繁忙程度,皆有所据。其逐日钱数多少,续具子细分析闻奏。”敕旨说:“宜依。”

二年正月,敕令说:“去年赦书所放食利,只是外百司食钱,命令户部共赐钱完毕。如果先前以食利为名,将充公用者,并不在放免之限。听说内诸司息利钱,都以食利为名,百姓因此也请求蠲免。宜各委所司,不在放免之限。”

六年二月,诏令说:“因诸道铸钱已有头绪,必须令旧钱流通,绢价稍增。文武百僚俸料,从三月一日起全部给现钱。其中一半先给虚匹段,对估时价支给。”

三月,户部上奏说:“百官俸料一半匹段给现钱则例。”敕旨说:“其一半先给元估匹段者,宜令户部根据元和十二年四月十三日敕例,每贯给现钱四百文,从四月以后支给。”

八月,敕令说:“夏州等四道,土地无丝蚕,地绝征赋。自节度使以下,俸料赏设都克扣官健衣粮,所以兵员空有虚名,军无战士,缓急寇至,无以支敌。想要责课,又都有说辞。必须有所商量,以革除前弊。夏州、灵武、振武节度使,宜每月各给料钱、厨钱共三百贯文。监军每月一百五十贯文。别敕判官每月五十贯文。节度副使每月七十贯文。判官、掌书记、观察判官每月各五十贯文。推官四十贯文。赏设每道每年给五千贯文。修器械每道给二千贯文。天德军使料钱、厨钱每月共给二百贯文。监军每月二百贯文。都防御副使每月五十贯文。判官每月四十贯文。巡官每月三十贯文。赏设每年给三千贯文。修器仗每年一千贯文。如果以后依旧兵额不实,器仗不修,其本判官重加贬降,王师另举处分。所给料钱等,并以户部钱物充。从十月开始支给。一年以后,仍每秋一度差御史一人点检兵士、器仗闻奏。”

十月,京兆府上奏说:“各县征收京百司官秋职田斛斗等,请求从今以后,依旧按会昌三年以前旧例,上司官斛斗勒令人户自行送纳,希望输纳简便,百官各得本分职田,县司所由无因隐欺。”皇帝批准。

十二月,中书门下省上奏说:“应诸州刺史,既然要责其廉洁,必须令俸禄稍充。但因厚薄不同,等给无制,致使俸薄处无人愿去,禄厚处终日争先。应诸中下州司马军事俸料共不满一百千者,请添至一百千。其紧上州不满一百五十千者,请添至一百五十千。其雄望州不满二百千者,请添至二百千。其先已超过者,即得仍旧。并任于军事杂钱中,方圆置本收利充给。如别带使额者,并仍旧,不在添限。”敕旨说:“依准。”

宣宗大中元年十月,屯田上奏说:“应内外官请职田,陆田限三月三十日,水田限四月三十日,麦田限九月三十日。以前上任者归后人,以后上任者归前人。臣认为令式之中并不包括闰月,每遇闰月交替者,则公牒纷纭,有司即无定条,莫知所守。臣认为公田给使,须准期程,时限未明,实恐遗阙。现请求至前件月遇闰,即以十五日为定式。十五日以前上任者归后人,以后上任者归前人。根据现行条令,其原缺职田并限六月三十日,春麦限三月三十日,宿麦限十二月三十日。以前上任者归新人,以后上任者归旧人。现也请求至前件月遇闰,即以十五日为定式。希望给受有制,永无诉讼。”敕旨说:“五岁再闰,固在不刊。二稔职田,须有定制。从此以后,宜依屯田所奏,永为常式。”

三年九月,敕令说:“秦州刺史并秦成两州经略天雄军使职田,夏小麦共八十石,秋粟一百二十石。原州、威州刺史职田,夏小麦各二十三石,秋粟各六十六石七斗。”又敕令说:“秦州刺史禄粟每月给五十一石,原州、威州刺史禄粟每月各给四十一石。”

四年正月,敕令说:“设官分局,各有主张。在公办事,责办切要。各州府及县官到任以后,多请远假,或称周亲疾病,或言将赴婚姻。令式既有假名,长吏难为止遏,遂使本曹公事并委北厅,手力俸钱尽为己有,勤劳责罚则在他人。须有条流,使其兼济。其诸州府县官如请公廨假故一月以下,即任权差诸厅判官;一月以下即任权差诸厅判官;一月以上即准勾留例。其课料等据数每克二百文与见判案官添给。”九月,赐张直方检校工部尚书料钱。直方是仲武之子,因其全家归阙,故优待之。

哀帝天祐元年八月,四镇节度使朱全忠进献汴、滑监军使俸料绢四千匹,充百官八月九日俸钱。

九月,敕令说:“奉太后慈旨,因两司纲运未来,百官事力多缺,早晚霜冷,深轸所怀。令于内库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,充现任文武常参官救接,委御史台依品秩分给。”

二年四月,敕令说:“文武二柄,国家大纲。东西两班,官职同体。皆托圣运,共列朝廷。品秩相对有高低,禄俸皆均于厚薄。不论前代,只考本朝。太宗皇帝以中外臣僚,文武参用,或自军卫而居台省,亦由衣冠而秉节旄。足以表明武列文班,不该分清浊优劣。近代浮薄相尚,凌蔑旧章,假偃武以修文,竞弃本而逐末。虽蓝衫鱼章简,一见便许登堂;纵拖紫腰金,若非类而无由接席。以此显扬荣辱,分别重轻,遽失人心,尽隳朝体。导致今日,实由此故。须议更改,渐期通济。文武百官自一品以下,逐日所给料钱,并须均匀,数目多少一般支给。兼差使诸道,亦依轮次。既就公平,必期开泰。凡百臣庶,宜体朕怀。”

三年三月,诏令说:“所有百官俸料,实系国用盈虚。去年冬天令给全俸,但支给之后,公帑不充。因道途初通,纲运未集,徒挂忧勤之念,尚牵经费之资。若不议均分,则必致悬殊。量其物用,须有指挥。其百官逐月料钱,宜令左藏库自今年正月支半俸。”

梁太祖开平三年正月,诏令说:“秩俸用来养贤而鼓励奉公。兵车未息,贡赋不充。朝谒甚勤,禄廪盖寡。朕今启建都市,已毕郊禋,职采至多,费用差少。其百官逐月俸料,委左藏库依前例全给。”

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十月,敕令说:“听说京百官俸钱极薄,骨肉数多,支赡不充,朝夕难遣。为庭时刻削严急,不敢披陈。今既混同,是行优恤。下御史台,在班行有欲求外职或要分司者,各许于中书门下投状奏闻。”

三年二月,租庸院上奏:各道州县官员以及防御使、团练使的副使、判官等俸禄,各自根据当地上报的文书账目,检查旧例中支付的规则,钱数不等,折算给的物品和加抬的钱数也不固定,难以核对。除了东京管辖内的州县官员现有的手力课钱暂且按旧例执行外,其余三京和各州,按照旧日支付的料钱重新制定规则,并严格遵循本朝体制。防御使、团练使除副使、判官外,其余推官、巡官以下职员,都是本使自行聘请,灵活筹措月俸供给,也请求依旧例办理,省司不再支付钱物。防御使、团练使的副使每月料钱三十贯实钱,判官每月二十贯实钱。刺史州原本没有副使,若有请求则废除。军事判官的月俸,也在刺史俸禄内支付。三京少尹料钱每月三十贯实钱。赤县令每月正式授官料钱二十五贯实钱,主簿每月料钱十二贯实钱。畿县令每月料钱二十贯实钱,主簿每月料钱十贯实钱。司录参军每月料钱二十贯实钱。各曹判司每月料钱十二贯实钱。文学参军每月料钱五贯实钱。各州府录事参军,按照各州上等县令的标准支付;州司判司,按照各州上等县主簿的标准支付。一万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二十三贯实钱,主簿每月料钱十二贯五百文实钱。九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二十二贯实钱,主簿每月料钱十二贯实钱。八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二十一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十贯五百文实钱。七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二十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十一贯实钱。六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九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十贯五百文实钱。五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八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十贯实钱。四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七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九贯五百文实钱。三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六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九贯实钱。二千五百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五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八贯五百文实钱。二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四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八贯实钱。一千五百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三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七贯五百文实钱。一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二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七贯实钱。五百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一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六贯五百文实钱。五百户以下的县,县令每月支十贯实钱,主簿每月支六贯实钱。从赤县令以下,任期满后差遣代理的,比照正官支给一半俸禄。如果各道原有职田,今后不得占据留用或开垦破坏,一律按照百例轮税。敕令:准奏。

同月,租庸院上奏:新确定的四京及各道副使、判官以下的俸料,请求下达敕令,各地按照规定支付。除设置的副使、判官、掌书记、推官外,如果本地再安排设置其他官员,就勒令本道节度使自行准备供给,不得正式支用属于省司的钱物。各道藩镇请求只设置节度副使,节度副使每月料钱四十贯,按例扣除实钱,厨料米一石、面二石、肉价钱三贯、蒿六十束、柴三十束,春服绢十五匹、冬服绢十五匹、绵三十两,私马二匹的草料。节度观察判官料钱每月三十贯,按例扣除实钱,厨料米六斗、面一石五斗、肉价钱二贯、蒿四十束、柴二十束,春服绢十二匹、冬服绢十二匹、绵二十五两,私马一匹的草料。节度掌书记料钱每月二十五贯,按例扣除实钱,厨料米六斗、面一石二斗、肉价钱一贯五百文、蒿三十束、柴十五束,春服绢十匹、冬服绢十匹、绵二十两,私马一匹的草料。留守兼任判六军的,请求设置副使、判官、推官三员,副使按节度副使例,判官按节度观察判官例,推官按各道推官例。留守不兼判六军的,请求设置判官、推官二员,判官按节度观察判官例,推官按各道推官例。四京府请求只设置推官一员,如果已有判官就不设置推官,其待遇按留守推官例。料钱按百官例折支,所有厨料、时服等则给实物。敕令:各道节镇依旧制再设置观察支使一员,其俸料、春冬衣赐仍按掌书记例支付,其余依租庸院所奏。

明宗天成元年十月,水部员外郎刘知新上奏:尚书省、京兆府是皇帝车驾所在、事务繁重的部门,奏议虽然委托官员处理,但具体执行也需依靠胥吏。按六典制度,官吏有俸有粮。尚书省各司令史,请求赐给月粮,使其能够奉职。

二年十月,下诏:通过考试入仕,诚然迫切希望进身;制定俸禄任命官员,是依据实际能力。既然要惩治贪赃,就应有代耕之禄。天下州县官员每月的俸料,听说支付多不及时,即使支付,也是劣质粮食。既然供给不足,难以要求廉洁谨慎。从今以后,各地官员应得的料钱,应令各县人户在应缴纳的税物内折算充支,一则免除百姓运送的劳苦,二则方便官员。仍交三司迅速计度。四年七月,给事中许光义上奏:请求支给县令、录事参军实际料钱,以便其守法。

八月,北京上奏:留守巡官的料钱,省司没有成例,请求降旨。此前,使府设置判官,都是本使临时聘请,没有朝廷除授的先例(同光初年,租庸使孔谦因军储供给向郭崇韬建议,说各道奏请判官员外数量过多,白白浪费军粮,请求定额。于是上奏使府只设置节度观察判官、书记、支使、推官共十一员,留守设置判官各一员,三京府设置判官,其余全部裁撤。俸钱自节度判官三十千以下各有等差。孔谦又上奏:百官俸钱数目,大多折支并非实钱,请求减半后都支实钱。于是均照办。到同光末,孔谦获罪,废除租庸使职务,孔谦的弊政都废除,只有定官员、减俸禄的事因循未改。所给一半实俸,其余虚折,议论者认为不对)。

长兴二年闰五月,起居郎曹琛上奏:两班官员有的请假探亲,有的染病未愈,刚登记上班簿就停发料钱。敕旨:对君有礼、为国家勤勉,是臣子的本分,自古如此。如果应当上朝而不上朝,就亏欠了不懈的努力;无病称病,也属于自欺。倘若确实患病,需要药物调理;卧床生病不是人情所愿;回家探亲是光耀孝治之朝。曹琛所奏:文武官员请求归家探亲,按式假及真正卧病的,都准许支给本官料钱,应当依从。如有诈病不上朝参、故意旷废怠慢的,是对君不忠,凭什么食禄?如被举奏,当追究其过。

同月,敕令:各道行军司马、副使、判官以下幕僚等,任职期满后没有替代者,应令其支给全部俸料。原来不在省司支给俸禄的,不在此例。

八月,敕令:刑法的官署,朝廷委任很重。所以前代帝王应运而治,必定由狱讼公正入手,使万物没有冤屈,然后阴阳有序。这岂止依赖宰相,也实在依靠司法官员。要实现和平,共期仁寿,应显示优待尊崇之道,以明奖劝激励之方。今后大理寺官员,应与台省官吏同等晋升。其法直官比照礼直官任使。希望都知道劝勉,都切于奉公。如能昭雪冤狱,则另议破格提拔;如舞文弄法,必按法律惩处。明确升降之科条,以增益公忠之诚意。御史台每月支钱三百贯,充作曹司人力、纸笔、粮课。大理寺原先支钱二十贯,与台中相比太少。刑部一司则从未支给。应在两班罚钱及三京诸道赃罚钱内,每月支钱一百贯赐给两司。刑部官吏人力不多,纸笔也较少,应在所赐一百贯内,三分支给一分。

十月,将作丞、袭封介国公宇文颉上奏:蒙恩袭封并授官,但没有袭爵的俸给。诏令:按时给予本官俸禄。

三年五月,枢密使范延光等上奏:各道指挥使的月俸没有定制,请求大藩镇都指挥使每月赐料钱三十贯、粮二十石、春衣十五匹、冬衣二十五匹。其余藩府按此为等级。皇帝准奏。

七月,范延光上奏: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与小指挥每月料钱、春冬衣赐,原来一例支给没有差别。近来合并省并军都,从捧圣、严卫、相羽林以下,各厢都指挥使新定名目,各管禁兵五千人,请分等级,每月添支料钱各三十千、粮十五石、衙官粮十分。准奏。

四年七月辛丑,因亲直指挥使王敬迁领高州刺史,奉化左厢都指挥使乌敬千领漳州刺史,神武右厢都指挥使安彦珣领融州刺史,神武右厢都指挥使李彦超领武州刺史,内直都指挥使薛怀德领峦州刺史。将校赏功遥领州郡,按郡的高低给刺史俸料,所以如此。

九月,范延光上奏:阻隔在两川的兵士家口,向来支给衣粮。如今国家财政不充裕,想暂时停发。皇帝说:他们并非愿意留下,而是因事阻隔,父子分离,不合人情。不可完全停发。愿意回乡的,听其自便;如有子弟,允许继承其父兄本军的名额和粮食;如无乡里可归、无子弟继承,暂且支给一半粮食。以此晓喻其家。愍帝以长兴四年即位,十一月,前祁州军事判官张东周进献密封奏事:判官及长史、司马没有料钱的地方,请求暂时停设一个属官,以本官料钱充给。准奏。

末帝清泰元年七月,下诏:洋王从璋、泾王从敏每月各给俸钱十万、米麦各五十石、仆从三十人衣粮、马十五匹及草料(二王自方镇入朝,此后留守洛阳)。

晋高祖天福二年十月,详定院上奏:前隰州蒲县令窦温颜进献策略十一件,可行的有二件。其一:看到所在县令有向百姓摊派纸笔及课钱户的。朝廷交给他治理责任,重要的是安抚百姓,支给的料钱应专一谨慎使用。每天纸笔之用花费不多,各处等力之名都有定数,却多擅自放免,十分贪污。希望降下严厉条例,革除旧弊。但担心州县官每月所给正俸都没有现钱,使府配给时都是虚额。计算下来,请求州县官所给料钱及杂物折算,一律按当地时价。臣等详议:凡是所谓课户,都是强立名目。县令治理凋敝疲困,不应另生摊派。据这些条件,请求加以更改;所给料钱,难以条理。敕旨:一并施行。

六年二月甲午,下诏:各卫上将军每月增加俸钱二万。

少帝天福八年二月,权知开封府事边蔚每月支钱七十贯、米五石、面十石、仆从十人每日食物、十匹马草料,另外支公用米二十石、面五十石、羊二十只,每年面三十斤、钱四百贯。

汉少帝乾祐三年七月,敕节文:各道州府县令、录事参军、判司、主簿,应分等级支给俸户。每月纳钱五百文,除二税外,免除杂差遣,不得再种职田。所定俸户,在中等无杂役人户内差置,不得令其当直或赴衙参。如有缺额及不及时申报州府填补,不得私下替换。如令录判司主簿除本分人数外,多占一名俸户,以及令其当直手力再纳课钱,允许百姓陈告。如果属实,陈告人免除户下各种杂差徭;所犯官员追毁告身,发配服劳役。如令佐、录事参军内有员缺,州府差代,也依例支给俸钱。差代曹官不得援例支破。其中三千户以上的县令每月十贯、主簿六贯;一千户以上至三千户的县令八贯、主簿五贯;一千户以下的县令六贯、主簿四贯。录事参军、判司按本管户口,取最多县份例支给。录事参军依县令例,判司即依主簿例。

周太祖广顺元年四月,敕:刺史郡守的任命,责任不轻。分忧的职责既然相同,俸禄之数应当平等。从前富裕的州郡,请给优厚;边远州郡,俸料素来微薄。以致迁转除授时,难以拟议。既论资历高低,又患禄秩升降。应多分给少,均衡利益,同施恩泽,没有偏颇,以劝勉功勋。现在重新制定则例:防御使料钱二百贯、禄粟百石、食盐五石、马十匹草料、随从三十人衣粮。团练使料钱一百五十贯、禄粟七十石、食盐五石、马十匹草料、随从三十人衣粮。刺史料钱一百贯、禄粟五十石、食盐五石、马五匹草料、随从二十人衣粮。仍从今年五月一日后到任者按新定例支给,以前在任者按旧例。

世宗显德三年十二月,对侍臣说:文武百官所请俸给,支付之时不仅晚于各军,而且又多折价估算,哪里是均衡养廉的道理?如果他们有罪,朕不敢私庇;但责任重而俸禄薄,很没道理。此后都应支给实钱。

五年十二月中书省上奏:各道州府县官及军事判官,一律按月根据各自主户的等级,按照以下条例分别确定料钱及米麦等,从显德六年三月一日以后开始支付。那些俸户一并停废。一万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二十贯,米麦共五石;主簿料钱十二贯,米麦共三石。七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十八贯,米麦共五石;主簿料钱十贯,米麦共三石。五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十五贯,米麦共四石;主簿料钱八贯,米麦共三石。三千户以上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十二贯,米麦共四石;主簿料钱七贯,米麦共二石。不满三千户的县,县令每月料钱十贯,米麦共三石;主簿料钱六贯,米麦共二石。五万户以上的州,司录录事参军及两京司录每月料钱二十贯,米麦共五石;司户、司法每月料钱十贯,米麦共三石。三万户以上的州,司录录事参军每月料钱十八贯,米麦共五石;司户、司法料钱八贯,米麦共三石。一万户以上的州,司录录事参军每月料钱十五贯,米麦共四石;司户、司法每月料钱七贯,米麦共三石。五千户以上的州,司录录事参军每月料钱十二贯,米麦共四石;司户、司法每月料钱六贯,米麦共二石。不满五千户的州,录事参军每月料钱十贯,米麦共三石;司户、司法每月料钱五贯,米麦共二石。各州军事判官一律每月料钱十贯,米麦共二石。那些各州府、京百司内各司、州县官的课户、庄户、俸户、柴炭纸笔户等,希望命令本州及简田使臣依照前面的指示,勒令他们回归州县。等施行完毕后,将户数详细上奏。并差派本判官精细点检。如果以后差派使臣点检,以及有人申诉称有遗漏,只追究本判官及具体经办官员的责任。如果以后更有人户愿意充当这些户等,就令本州勒令充作军户,配属本州牢城服役。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。

六年十二月诏令:各道州府的摄官,从今以后支付该官职所请俸钱的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