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举部
条制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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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文宗太和元年七月,下令今年暂时在东都设置科举考试,明经、进士等科目任凭考生前往东都参加考试。那些在上都国子监的考生应该在上都考试,以及相关程序未尽事宜,委托有关部门详细规定后上奏。八月,礼部贡院上奏东都设置科举考试的条件:那些在上都国子监、宗正寺、鸿胪寺的考生,均请求等东都考试完毕后,再回到上都参加考试。皇帝同意了。
十月,中书门下上奏:关于礼部各种科目选人,凡是未有出身、未有官职的人,如果有文学才能,只应该在礼部应举;有出身、有官职的人,应该在吏部参加科目选。近年来,格式条文混乱,多有平民及用散试官身份并自称乡贡的人,都去参加科目选,等到注拟官职时,就胡乱议论资历次序,完全没有标准,主管部门不知如何守持。至于宏词、拔萃、学究一经等科,已有规定制度,但也请求不在使用散试官的范围之内。那些三礼、三传、一史、三史、明习律令等科,如果是平民,都令国子监及州府按照明经、一史、三礼、三传、同进士、三史的办法,当年关送吏部,便授予第二任官。如果有出身及有正员官,本来是吏部常选人,则允许在吏部不限选数应科目选,三史则超一资授官。至于制举人,既然各种人中都可以选试,那么无出身及有官的人,也请求不用散试官。皇帝同意了。
同月,京兆府乡贡明经孙延嗣等三百人呈递状文,援引大历六年、七年的旧例,请求与国子监生一同在上都考试。皇帝同意了。
二年十二月,礼部贡院上奏:五经明经举人考试经义,请求准照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四日的敕令,以墨义代替口义。皇帝同意了。三年八月,礼部上奏:进士举人先试帖经,并略问大义,选取经义精通者,其次试议论各一首,文理高的便给予及第,其所试诗赋并停止。请求帖大经各十帖,通五通六为及格;所问大义,便在于习大经内,按照常格明经例问十条,仍当众试口义。鉴于新制进士略问大义,因为是刚开始变革,暂且以通三通四为格,明年以后并依明经例。其所试议论,请求各限五百字以上。敕旨依奏。
四年十月,中书门下上奏:关于开元礼、学究一经、三礼、三史、明习律令等科人,按照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令,散试官及平民都在礼部考试。那些有出身及有官职的人,以及吏部科目选者,凡是科目本来应该在吏部考试,如今分在两处考试,每处都分别给予人数,反而增多,事理不便。臣等商量,一概按照以前吏部收试,其各项节目并按照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令处理。皇帝同意了。
七年八月,下制:公卿士族子弟,明年以后,不先入国学习业的,不在应明经、进士的范围内。进士科举,应先试帖经,并略问大义,选取经义精通者,其次试议论各一道,文理高的便给予及第,所试诗赋并停止。其试帖官便以国子监学官充任,礼部不得另外奏请。弘文馆、崇文馆两馆生、斋郎,并依令试经完毕,仍差遣都省郎官两人覆试,必须责成保证,不得允许替代。
八年正月,礼部上奏:明经、弘文馆生、崇文馆生、太庙郊神斋郎、掌坐等共五百五十二人,如今六色总共请求减省一百三十八人。皇帝同意了。
同月,礼部侍郎李汉上奏:按照太和七年八月敕令,贡举人不要试诗赋策。暂且先帖大经、小经共二十帖,其次对正义十道,其次试议论各一首,完毕后考核,然后放及第。
同月,中书门下上奏:进士放榜旧例,礼部侍郎都将及第人名先呈报宰相,然后放榜。我们认为,委托给主管部门,本来应该精心谨慎,但宰臣预先知道取舍,事情不公正。今年以后,请求直接令放榜,不用先呈报人名。那些及第人所试杂文及乡贡三代名讳,并当天送中书门下,便令定为常例。敕旨依奏。
八月,下诏停止各种选举,因为当年干旱的缘故。
九月,敕令:吏部、礼部、兵部今年的选举,都因为秋末虫灾、旱灾相继,恐怕导致灾荒,暂时命令停罢。等到收获之后,暂且考虑那些求名的人必定怀有失望之心,宁可违背我的命令来安慰他们的心。应该依照常例重新设置,所应缴纳的文状及铨试等期限,仍按照今年的格式文书递延一个月。
十月,礼部上奏:进士举人自国初以来,考试诗赋、帖经、时务策五道。中间或有更改,旋即恢复旧制,大概是因为成法可以遵守,所取得的也是人才。去年八月节文,先试帖经、口义、论议等。以臣商议,取其折中,请求先试帖经,通数依照新格处理。时务策五道,其中三道问经义,两道问时务。其余都请求按照太和六年以前格式处理。敕旨依奏。
九年十二月,中书门下上奏:本月九日在内廷面奉进止,现在条流进士人数及诸色人等。进士原格不得过二十五人,现在请求加至四十人;明经原格不得过一百一十人,现在请求减十人。我们认为国家取士,远法前代,进士之科得人最多。然而对于入仕,须要进一步指示,必须使其练达,本来在于经历。从明年起,进士及第后三年任选,委托吏部依资尽补州府参军、县簿尉等官职。官满之后,来年许选,三考后听诸使府奏用,便入协律郎、四卫佐。未满三考,不在奏改之限。如任江淮官,特与勉励其纲使。又听说每年贡士常常仅千人,据格所取,其数极少。强学待用,常年不试,孤贞介士,老而无成,非常可惜。臣等商量,希望交付有关部门精求行艺,从明年起添满四十人及第,仍委托礼部在所试诸色贡举人原格数内共减十五人。都守每年放出身黄衣人数,永为定制,编入常格,或许能使人才迅速得到自效,经过下位而达到上达。皇帝同意了。
开成元年正月,下诏:文武之道,应该合而兼济。勋臣子弟有能修词务学,应进士、明经及通诸科者,委托有关部门先加奖励引导。
从该年到二年、三年,都是高锴主持贡举,每年都恩赐题目,及第者并是四十人。
二年五月,礼部上奏请求每年进士以三十人为限。皇帝同意了。十二月敕令:诸道应荐万言童子等,朝廷设科取士,门目很多。有官者应到吏曹,未仕者即归礼部。此外如果再有所延引,则为冗长。从今以后,不得再有闻荐,使其由正路,杜绝幸门。虽然有这样的命令,但以童子为荐者仍然比比皆是。
四年十月,敕令:每年明经及第,应该再增加十人。
武宗会昌三年正月,敕令:礼部所放进士及第人数目,今后只根据才能堪当者就给予,不要限制人数,每年只限于十人、五人都行。
同月,宰相李德裕等上奏:旧例,进士未放榜前,礼部侍郎普遍到宰相私第,先呈及第人名,称为“呈榜”。近来听说多有改换,导致流言。宰相稍微寄情,有关部门固然无畏忌,取士之滥,无不由此。想要责成,在于不干预。既然没有取舍,何必要预先知道?臣等商量,今年便任凭有关部门放榜,更不得先呈报臣等,仍向后便为定例。如果有固违,御史纠举上奏。当时有敕令重试进士,因为栖灵塔火灾,暂且停止。
四年二月,权知贡举左仆射判太常卿王起下及第二十五人。续奏五人堪放及第:杨知至、窦缄、杨严、郑朴、源重。奉敕只放杨严及第,其余都落下。
十月,中书门下上奏:朝廷设文学之科以求俊杰,台阁清选,无不由此。近来因为一些不实在的东西不在于乡闾,趋名者颇杂于非类,导致有跋扈之地,情形计谋交通。想要澄清化源,在于举明宪章。臣等商量,今日以后,举人在礼部纳家状后,希望依照以前三人自相保。其衣冠子弟则以亲姻故旧长久同游处者为保;其江湖之士则以封壤接近素来所熟悉者为保。如有缺少孝悌之行,凭借朋党之势,行迹通过邪径,言论涉及多端者,都不在就仕之限。如容情故自相隐蔽,有人纠举,其同保人并三年不得赴举。仍委托礼部明为戒励,编入举格。皇帝同意了。
五年三月,中书门下上奏:贡举人并不许在两府取解,应该在两都国子监就试。
宣宗大中元年正月,礼部侍郎魏扶放及第二十三人。续奏堪放及第三人:封彦卿、崔琢、郑延休等,都以文艺为众人所知,但他们的父亲都在重任,不敢选取。他们所试诗赋并封进。奏进止,令翰林学士户部侍郎知制诰韦琮等考核,完全符合程度。当月二十五日,奉进止,并赴所司放及第。有司考试只应在公,如涉及徇私,自有刑典。从今以后,但依常例取士,不得别有奏闻。
同月,敕令:自今以后,放进士榜后,杏园任依旧宴集,有关部门不得禁止。
六月,中书门下上奏:贡举人取解,应该按照旧条,在京兆府、河南府集中考试。皇帝同意了。
十年四月,礼部侍郎郑颢进献诸家科目记十三卷。敕令交付翰林,自今放榜后,仰写及第人姓名及所试诗赋题目,进入内廷,仍交付有关部门逐年编次。
五月,中书门下上奏:根据礼部贡院现在设置的科目内,开元礼、三礼、三传、三史、学究、道举、明算、明法、童子等九科,近年取人颇滥,曾无实艺可采,徒然增加入仕之门。必须议定条流,使其精于事业。臣等已在延英殿面论,伏奉圣旨将文字拿来者。那前件九科,臣等商量,希望从大中十年起,暂时停止三年,满后到时应试者,令有关部门据所与人数先进名,令中书舍人重复询问考核。如有本业精通,堪备朝廷顾问,即作等第进名,听候敕令处分。如事业荒芜,不合送名数者,考官当议朝责。其童子,近来诸道所荐送者,多年纪已过,伪称童子。考核其所业,又是平常之流。从今以后,希望令天下州府荐送童子,并须实际年龄十一十二岁以下,仍须精熟一经,问全通,兼自能书写者。如违制条,本道长吏亦议惩罚。皇帝同意了。
十二年三月,中书舍人李潘主持科举,放博学宏辞科陈琬等三人,并进呈诗赋论等。皇帝召见李潘对他说:所赋诗中重用字,你怎么看?李潘说:钱起的《湘灵鼓瑟》诗有重用字,那是几乎可以。皇帝说:这首诗似乎不及钱起,于是落下。
十三年十二月,河中节度使令狐某因其子令狐滈请求应进士举。敕令说:令狐滈多时举人,极有文学,流辈所许,合得科名。但因其父职位在枢机要职,避嫌不赴。如今因出镇,却就举场。况且符合通规,应该试其至艺。应令主司按照大中六年敕令考试,只在于至公。如涉及徇情,自有刑典。从今以后,但依常例放榜。本司举士,贵在得人,去留之间,惟理所在。
懿宗咸通十一年四月,敕令:去年因为是用军之际,暂时停止贡举一年。如今既然停战,却应该仍旧。来年应该特别允许三十人及第,进士十人,明经二十人,以后不得援引此例。
天祐三年正月,国子监上奏称,监生郭应图等六十人陈述:看到今年六月五日敕文,规定国子监与各道明经科一样,只解送两人。郭应图等人早年离开农耕,仰慕诗书,辞别家乡,进入国子监,长期刻苦学习,却未能实现进步,反而面临被减额的问题。如果各道解送与监府一样,实际上首尾难分,本末无异。请求上奏朝廷,以便得到恩泽。另外,河南府上奏称,本府解送的明经举人周定言等二十七人,各依据取解规定,由司录参军崔蕴考试并全部及格。但因先前敕令规定各州府解送明经举人不得超过两人,而本府除去留下的人外,现有二十七人考试及格。如果只送两人,恐怕会引起争论,难以指挥。敕令说:取士的科目中,明经极为重要,每年人数已有旧规。去年夏季虽然颁布了条例,但担心主管部门滥竽充数。如今国子监既已上奏,河南府也陈述了意见。不考虑远方的学子,如何激励他们进取?关键在于升迁之际,务必做到公平。又何必在解送时就进行淘汰?为了避免遗漏人才的遗憾,必须开辟汲取善类的途径。特此修改旧条,遵循以往惯例。国子监和河南府所考试的明经,都依照常规解送礼部,所放人数也允许酌情施行,但不得徇私请托,导致侥幸。同时下文各道照此执行。
二月,礼部上奏说:朝廷连年多事,道路艰辛,远方举人难以按时前来。每年主管部门放榜的人数不固定,根据情况增减。如今战事稍息,水陆交通逐渐通畅,举人们背负书箱,跋涉而来,求取考试,争相观光。虽然人数不如近年多,但贡籍中却有不少委屈的人才,甚至俊秀之士也有。臣如今想在去年人数之外再放三几人,以开启劝诱之门,助长文明之运。已选定本月二十一日放榜,等候批示。敕令说:朝廷取士的科目,每年选拔人才非常重要,必须依靠才学实际,以符合勤勉求贤之意。有的来自远方,有的长期未获乡荐。今年就试的考生中,有很多委屈的人,主管部门上奏论说,应当批准。如果符合无私之道,就应开启振兴停滞之门。关键在于精细审慎,期待公正。礼部所放进士,应在旧年人数之外,再增加两人。
梁太祖开平元年六月,下诏说:近年来各道贡举人,在藩镇秋季推荐时,不亲自考试的就称为“拔解”,这不是求实的方法。皇帝得知后,下令禁止。
三年,敕令规定:礼部贡院每年放明经及第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。
四年十二月,兵部尚书知贡举姚洎上奏说:近代设立词科,选拔贵族子弟,是为了维护名教,巩固国家根本。从前进士不下千人,偏远地区也受教化。近年来观光之士人数不多,加上在位官员中很少有子弟参加,又因避嫌而更少,恐怕会逐渐荒废。如今在朝公卿的亲属、将相的子孙中,如果有文行可取的人,请求允许所在州府推荐送考,以广纳人才。皇帝同意了。
乾化元年十二月,任命尚书左仆射杨涉知礼部贡举,这是破例的。前代从唐武德、贞观之后,只委托考功员外郎掌管。到开元二十五年,员外郎李昂被贡士李权诋毁,于是中书奏请由礼部侍郎专管。其间有时用其他官员担任,多用中书舍人及诸司四品清资官。按照会昌年间,曾命太常卿王起主持贡举,当时他是检校仆射。
后唐庄宗同光二年三月,敕令说:选举是仕进的根本,应当从众多士人中选拔,完全委托有关部门。如果徇私请托,就会泛滥至极。何况正在推行公事,已聚集众多人才,必须颁布戒励之文,以杜绝侥幸之路。应令吏部、礼部、翰林考艺务必精详,灭私徇公,不得听从请托。仍委托三铨贡院在省门张榜,告知中外。十月,中书门下上奏说:献可替否是前代的令典,因时建议是明君的规则。道既务于化成,事亦敷于竞劝。敢请圣听,尽献浅见。陛下功业经纶,成功定治,五材七德,威冠成谋,百氏三坟,义彰知教。自中兴启运,下武膺期,临位而日月光华,鼓舞而乾坤交泰。英明取士,睿哲崇儒,诚应广开搜罗,岂可再令淹抑?但今春贡士就试不多,目前选人磨勘未毕,宗伯未能得到俊彦,天官难以辨别优劣。况且已过秋期,将行公事,沿路都是家贫之人,等到来京,多超过期限。文闱选部都受条规限制。请求暂时停止贡选一年,让等待升迁的人更努力进修,希望求禄的人更加自省。然后精求良才,博采异能,以免遗漏贤士,共乐圣明。敕令说:举选两门,是国家重事,都需精确,难以暂停,应照常例处理。
三年三月,敕令说:礼部贡院今年新及第进士符蒙正、成僚、王彻、桑维翰四人,国家每年命春官主管贡籍,高悬科级,明确等级,广开进善之门,作为取士之本。所重的是艺行兼著,乡里有称,定才实之深浅,振声名于华夏。必须得到杰出人才,以副旁求。但近年逐渐形成浇薄风气,常闻滥进,完全违背旧章。朕自中兴复兴,削平伪纪,正开始谋事,革故鼎新,旨在杜绝弊端,纠正讹误,去华务实,这确实是重要之道,没有比这更切要的。如今据礼部奏报,所放进士符蒙正等四人,既不能满足舆论,又颇涉浮论,必须令其复试,以平息众议。又派员详考,务求精审。再览符蒙正、成僚等呈试诗赋,果然有瑕疵。现在如果就此决定去留,恐怕有失激励;如果没有升降,就难以甄别。何况王彻体物可嘉,属辞甚妙,细看其制作,最异于同辈。但应试以效成,或求对而不切。桑维翰若无纰缪,稍有功夫,只是在对属之间,每失求妍之美。必须推究事艺,各定优劣,以求公平,庶几共同认可。王彻改为第一,桑维翰第二,符蒙正第三,成僚第四。礼部侍郎裴皞在抡才之际,虽非阿私,但在定名之时,颇亏优劣。但缘符蒙正等既无黜落,裴皞特议宽容,勿负忧疑,已从释放。从今以后,应礼部常年所试举人杂文策等,等候过堂时,委托中书门下按照本朝故事,详细复核,方可奏闻,不得徇私情,有损事实。当时命卢质在翰林院复试,试题为《君从谏则圣赋》(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)和《臣事君以忠诗》。这一年试进士科者数十人,裴皞精选其文,只得到王彻等人。有人向宣徽使李绍宏进谗言说:“今年新进士不是凭才学考中,各有所私,舆论认为不可。”李绍宏告诉郭崇韬,于是奏请令卢质复试。卢质所作赋韵五平声三仄声,且超过常规格式。复试之日,中外议论纷纷,非议者很多。
五月,礼部贡院上奏说:本司依据流内铨牒文,应请定冬集举人中,有前乡贡童子者。三铨以前团奏冬集,都竖前乡贡童子。但查格文,只有童子科,没有“乡贡”二字。铨司先前为请定冬集举人九经张仲宣等,内有前乡贡明经童子成光诲,于是检寻六典及苏冕《会要》,又无本朝书籍。仔细检讨,只有闰十三年十二月敕令说:“诸道应荐万言及童子,从今以后不得更有闻荐。”据此,童子二字都由诸道表荐,本来没有乡贡之名。又无口议帖经,也不应有“明经”二字。进则止于暗诵,便号神童。此外格文,别无童子。成光诲,铨司按照格文只收竖前童子团奏。去年二月十五日具状申留司宰臣取裁,奏例准申。现因三铨见团奏冬集,内有乡贡及明经字,已依成光诲例,按照格文只竖童子团奏。本司常年考试,都凭诸道表荐,降敕下到本司,按照格文考试及格者,便放及第。同光二年童子郭忠恕等九人,都是表荐童子,敕内都纳到家状,并有“乡贡”二字。院司检勘相同,便张榜引试,及第后先具白关牒报吏部南曹,续便团奏春关。奏状下到中书省,追本司原纳家状检点相同,覆奏放敕。经过各处,敕下后本司才备录黄关牒报御史台、尚书省及吏部南曹。如今依据流内铨牒,因院司承前都凭敕命施行,童子敕内都有“乡贡”二字。如果去掉,恐怕是专擅。奉敕:从今以后,应准开成三年敕文:凡有官者到吏部,未仕者归礼部。其童子则委托本州府按照各色举人例考试结解送省,可称“乡贡童子”,长吏不得表荐。若没有本处解送,本司不在考试之限。
八月,敕令规定:各道州府不得表荐童子。
四年正月,五科举人许维岳等一百人进状说:看到新定格文,三礼、三传每科只放两人。如今三传一科有五十余人,三礼三十余人,三史、学究一十人。如果每年只放两人及一人,逐年又添初举,即使谋图进修,也恐滞留。臣见长庆、咸通年间放举人,本来没有定式。又同光元年春榜也是一十三人,请求依照此例以劝进修。敕令批准,依照同光元年例,永为常式。
明宗天成元年八月,敕令说:三京诸道今年贡举人,可依常年例取解,仍令各处津送赴阙。
二年正月,尚书礼部贡院上奏说:五经考试官,先前在吏部时,长期规定应请两员。数年来属于贡院,按照新定格文,只令奏请一员兼充考试。但因今年科目人数转多,想依旧请考试官各一员。如蒙允许,续具所请官名进御申奏。奉敕批准。
同年四月,中书上奏:礼部贡院申报,本司奉本月六日敕,吏部流内铨状申,据白院状申,本司先准礼部贡院牒称,具成德军解送到前进士王蟾状,请罢摄深州司功参军,应宏词举。前件人按格例应重科,合在吏部。其王蟾并解送吏部,请准例指挥。本司于是具状申堂,奉判送吏部分析近年事例如何。因近年别无此事例,今检《登科录》内,在伪梁开平三年,应宏词登科二人:前进士余渥、承旨舍人李愚;考官二人:司勋郎中崔景、兵部员外郎张贻宪。再具状申堂,奉判送吏部准例指挥。前进士王蟾应宏词,考官试官合在流内铨申请。前进士王蟾请应宏词,自近年以来无人请应。今详格例,合差考官二人。又因只有王蟾一人独应,铨司未敢擅自奏请差官。奉中书门下牒,奏敕:宜令礼部贡院就五科举人考试。臣认为举选公事,都有格条。准新定格敕文,宏词拔萃准长庆二年格,吏部差考试官二人,与知铨尚书侍郎同考试闻奏。又准格节文内,准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:应礼部诸色贡举人及吏部诸色科目选人,凡无出身及未有官,只合于礼部应举;有出身有官,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选。其请应宏词举的前进士王蟾,本司当年放及第后,已开过吏部。若应宏词,例待南曹判成,即是科选选人,事理合归吏部。况且五科考试官只考学业,难以同考宏词。奉敕:王蟾宜令吏部准往例差官考试。
十二月,敕令:新及第进士有闻喜宴、春关宴,每年赐钱四十万。
三年春,赵凤知贡举,详细了解科场利弊,全部上达皇帝。于是敕令:进士帖经通三即可。五科试本业后,对策全精即可。诸经学帖经及格后,在大经中问五义,尚书在试纸上令直解其理,通三即可。对策并须理有指归,言关体要。七月,工部侍郎任赞上言说:圣代设科贡闱取士,必须来自乡荐,以观国光。为了公平,只求艺行,广开搜罗之理,并非喧竞之场。看见常年举人等,省门开后,春榜悬时,所习既未精妍,有司难免黜落。有的嫉妒先达,有的恣意厚诬,多集怨于通衢,皆取骇于群听,颇亏教本,却成乱阶。应立新规,以革前弊。从今以后,诸举人不是家在远方、水陆隔越者,望本令各于本贯选艺精通宾寮一人考试,如非通赡,不许妄荐。倘若考课必当,则试官请厚加甄酬;若荐送稍私,并童子尽归窜逐。以彰睿化,免紊儒风,庶绝滥进之人,共守推公之道。
这一天敕令说:今后各类举人,委托各道观察使谨慎选择有文才艺能以及通晓经书的官员,各自根据所学的专业进行考试,考试及格的就给予解送凭证,同时将所考的诗赋、经帖通晓精熟的数量一一申报尚书省。未及格的不得徇私发给解送凭证。另外,承袭从前各道举人多在京兆府寄籍应试的惯例,以洪固乡胃贵里为户籍,一时不实,长远难以查明。从此以后,各自在本道请求解送凭证,必须说明本州本县某乡某里某人作为户籍。如果必须寄籍应试,需详细说明本贯所属并递交状文,不得效仿洪固乡胃贵里的例子。文解送到尚书省后,根据所申报的贯属州府户籍,如果没有本人姓名,本人和给解处的官吏必加罪责。京百司发解就试,按前令指挥。同时下发给贡院,依据本朝旧制,各类举人每年各放几人及第,待到日后继续详酌处分。
这个月敕令说:将来三传、三礼、三史、开元礼、学究等考试,在本业考试完毕后,引试对策时,应当命令主司必须在时务中采取切要的策题,精详考核,不必拘泥于对仗,必须有文采,只要能通晓文字、典雅切实,就放行及第。如果达不到这一标准,即使本业精通,也必须黜落。应考九经、五经、明经帖书及格后,引试对义时,应当命令主司在大经内出问义五道,在帘下写在试纸上,让考生隔帘逐句解说,只要不丢失疏注义理,通晓二通或三通后,便令其念疏。如果是熟卷,必须全部通晓,仍无差错,才得入策。也必须在时务中精选策题进行考核。如果精于笔砚、用心留意者,可以用四六对仗,但仍须理有指归,言关体要。如果不曾用功于笔砚,则允许直书其事,不得错用文字,只在于明晓利害。其问义、念疏、对策,逐件必须有取舍。
这个月敕令说:近年来各道解送童子都超越常规,有的年龄渐大,有的精神不俊秀,有的道字颇多讹误,有的念书不合格。主司如果不加取舍,贡部积成弊端。从此以后,各道州府如果公然滥发文解,完全不考选艺能,其当地判官和试官一并加责罚。仍下贡院,将来各道应解送到童子,委派主司精专考核,必须是年龄不高、念书合格、道字分明,同时没有失误,才放行及第。仍依照天成三年例,主司未出院期间,便引其就试,与诸科举人同日放榜,不得提前或推后。
十二月戊午日,礼部贡院因为各类及第人丢失了出身文书,请求由同年一人充保,次年及第二人充保,就重新发给春关。己未日,因为近来命令进士帖经通三就放行及第,考虑到不是所知的缘故,导致今年令不及通三也放行及第,来年秋赋词人并令对义。
四年二月,贡院虽然锁院但未考试举人,敕令先往雒京赴本省就试。
七月,贡院奏言:今年各类及第人中,有曾经代理州县官及有御署摄牒,或者有正授官以及曾在宾幕赴举者。按诸条格,中书奏:及第人先前曾授职官者,应当命令所司在其守摄文书内郑重标注举及第的年月日,或者改名不改名,分明印押,担心他们转赐给别人,假借资历冒进。其中曾授正官、御署并佐幕者,仍约前任资序,给予一任官。如自中兴以来,诸科及第人曾授职官者,一并命令所司追给文书,到日准今年及第人例处分。已授官者不在此限。同时勒令贡院,将来举人交纳家状内,各分折曾为官及不曾为官、改名不改名。其曾为职官者,先交纳历任文书,及第后准例指挥。从之。
这个月敕令:应今年新及第人给春关,并在敷政门外宣赐,因为担心所司阻挠的缘故。
十月,中书门下条理贡举人事件:各道州府解送各类举人,须准原敕,差有才艺公正的官员考试,及格后才可给解,仍具所试诗赋、义目、帖繇送省。如逐州府解内不标出前件指挥事节,所司不在引试之限。礼部贡院考试各类帖经举人,今后根据所业经书对义之时,逐经须将生卷与熟卷各半考试,不得依往例只将熟卷试问。今后主司不得受内外官僚书信推荐托付举人及安排考试官。如果确实讲知有才学精博者,任其具奏上闻。若受书信嘱托导致有屈抑人才,其主司与发信人一并加黜责,其所举人别行朝典。三铨南曹也不得受各类官员书信推荐托付选人,如违并准前指挥。各类落第人,此后所司具所落事由,另张悬文榜分明晓示。除各州府解送举人外,其余有在河南府寄应及宗正寺、国子监生等,也须准上指挥。其中有依托朝臣者,在解内具言在某官某姓名门馆考试,及第后并据姓名覆试。各类举人到入试之时,前五日内,据所纳到试纸,本司印署完毕,却送中书门下,取中书省印印过,却付司给散,逐人就试。贡院合请考官试官,今后选举业精通、廉慎有官者充任,人在朝臣门馆的人不得奏请。奉敕宜依。
这个月,兵部尚书卢质奏请:逐年各类贡举人州府取解之时,选强明官考试,具诗赋义自送省。从之。
五年正月,礼部贡院奏:本司准天成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敕文,内准近敕,自此进士试杂文后,据所习本经一一考试,须帖得通三已上即放及第者。奉敕:进士帖经,本朝旧制,盖欲明先王之旨趣,润才子之文章。近代以来,此道稍坠。今且上从元辅,下及庶寮,虽负艺者极多,能帖经者甚少,恐此一节或滞群材,既求备以斯难,庶观光而是广。今年凡应进士举,所试文策及格,帖经或不及通三,与放及第。来年秋赋词人,所习一大经,许令对义,义目多少次第,仍委所司件奏者。其今年逐处所解送到进士,当司引试杂文帖经后,欲令别于所习一大经内对义目五道,考试通二通三,准帖经例,于其入策。其将来秋赋,诸寺监及诸道州府所解送进士等,亦准去年十月一日敕条流考试,其诗赋义目帖由等解送赴省。如或不依此解送,当司准近敕并不引试。奉敕宜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