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

鲍昱

鲍昱仁政与司法举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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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
鲍昱任泚阳长时怜悯赵坚父母使其妻入狱怀孕生子,后拜司隶校尉,并奏定词讼法令。

阅读提示

注意本章叙述了鲍昱的仁政和行政举措,特别关注他在司法上的变通和对旧例的回应。

系狱令将妻入狱任身拜司隶校尉封胡降檄

鲍昱

鲍昱字文渊(案:昱是永之子),泚阳县长。邑人赵坚杀人被关押在监狱,他的父母来见鲍昱,自称七十多岁,只有一个儿子,刚刚新婚,如今被关在狱中,判了死罪,年迈将没有后代,哭泣着哀求。鲍昱怜悯他们的话,让赵坚的妻子入狱,解开刑具,让他们住在一起,于是妻子怀孕,生了一个儿子。鲍昱被任命为司隶校尉,皇帝下诏让鲍昱到尚书那里,派他封发胡人投降的檄文。皇帝派小黄门问鲍昱有什么奇怪的地方,鲍昱回答说:“我听说旧例,通报官员不写姓,又应当由司徒发布文书,我奇怪为什么让司隶校尉而写姓呢?”皇帝回答说:“我想让天下人知道忠臣的儿子又担任了司隶校尉。”按司徒的旧例,诉讼久的要拖延几十年,比例轻重,事情类型不同,错综复杂,难以判断。鲍昱上奏制定诉讼文书七卷,决断事务的目录八卷,来统一法令,平息百姓的诉讼。(案:范晔的《后汉书》本传记载,鲍昱在永平十七年担任司徒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