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公

十九年

许世子止弑君疑云:自责让位的道德困境

《谷梁传》隐公 十九年章节配图

本文永久链接:https://shishuguan.com/books/guliang-zhuan-baihuawen-full/volume-1/chapter-191

本章概要

记载许世子止弑君,实为正常死亡,《谷梁传》责备止并解释其自责与让位,又论安葬礼法及责任层次。

阅读提示

需注意《谷梁传》对弑君记载的解释:实际正常死亡,书弑为责备。

许国世子止许悼公宋公高发邾国

十九年,春季,宋公攻打邾国。

夏季,五月,戊辰日,许国世子止杀害了他的国君买。记载日期说弑君,是因为国君是正常死亡的。正常死亡,那么止就没有弑君。没有弑君却说是弑君,是责备止。止说:“我和那弑君的人一样。”于是他不居君位,把君位让给了他的弟弟虺,哭泣着喝粥,喉咙咽不下米粒,没过一年就死了。所以君子就借着止的自责而责备他。

己卯日,发生地震。

秋季,齐国的高发率领军队攻打莒国。

冬季,安葬许悼公。记载死亡日期而记载安葬月份,是不让止成为弑父的人。说:儿子出生后,不能避免水火之灾,是母亲的罪过。到了童年,不跟从老师学习,是父亲的罪过。跟从老师学习而没有方法,心志不通达,是自身的罪过。心志已经通达,而名誉没有传扬,是朋友的罪过。名誉已经传扬,而官吏不举荐,是官吏的罪过。官吏举荐了,君王不任用,是君王的过失。许国世子不懂得先尝药,因此牵连到了许国国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