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
物势篇第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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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学者论说:“天地有意识地创造了人。”这种说法是虚妄的。天地之气交合,人偶然地自然产生;就像夫妇之气交合,孩子就自然产生一样。夫妇之气交合,并非当时想要生子;情欲冲动而交合,交合就生了孩子。而且夫妇不是有意识地要生子,由此可知天地也不是有意识地要创造人。那么人产生于天地之间,就像鱼在深水中,虱子在人身上一样。凭借气而生,同类相互繁殖,万物产生于天地之间,都是同一个道理。古书上说: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,人是偶然自然产生的。
既然如此,议论事情的人为什么说“天地是熔炉,万物是铜料,阴阳是炭火,造化为工匠”呢?考察制陶和冶炼的人使用熔化的铜和烧制的器物,是有意这样做的。而如果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,人是偶然自然产生的,难道能说制陶和冶炼的人不是有意制作器物,而器物是偶然自然形成的吗?这个比喻不符合事实,不能算作清楚明白;文章不符合实际,不能算作正确。有人说:“这是比喻人禀受之气不能纯一,就像熔化的铜注入模型、烧制的器物遇到火一样,不是说天地创造人与制陶冶炼完全相同。”使用比喻的人都是引用人事。人事有一定的体统,不能割裂。用眼睛看头,头不得不动;用手摸脚,脚不得不摇。眼睛和头同形,手和脚同体。现在制陶冶炼的人,最初揉捏黏土制作器物,必定用模具定型,所以是有意制作的;点燃炭火,必定调和炉灶,所以是有意操作的。等到铜熔化后不能全部成器,器物烧制后不能全部完美,这不是有意能决定的。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人,那么它创造万物,也一定不是有意识的。天地之气交合,万物偶然自然产生。耕耘播种,是有意做的;至于成熟或不成熟,则是偶然自然的结果。
用什么来验证呢?如果天有意识地创造万物,应当让它们互相亲爱,不应当让它们互相残害。有人说:五行的气,天用来创造万物。因为万物含有五行的气,五行的气互相残害。我说:天自然应当用一种气创造万物,让它们互相亲爱,不应当让五行的气反而使它们互相残害。有人说:天想让万物互相利用,所以让它们互相残害;残害反而能互相成全。所以天用五行的气创造万物,人用万物做成各种事物。不能互相制约,就不能互相驱使;不互相残害,就不能成为有用的东西。金不克木,木就不能成材;火不熔金,金就不能成器。所以各种事物互相残害又互相有利,有血的动物互相制服、互相咬噬、互相吞食,都是五行的气让它们这样的。我说:“天生万物想让它们互相利用,不得不互相残害。那么生出虎、狼、蝮蛇以及蜂、蝎这类毒虫,都残害人,天又想让它们被人利用吗?再说一个人的身体,含有五行的气,所以一个人的行为,有五常的操守。五常,就是五行的道理。五脏在体内,五行的气都具备。按照论者的说法,有血的动物,怀有五行的气,就互相残害。一个人的身体,胸中有五脏,自己就互相残害;一个人的操守,行义的心,自己就互相伤害。况且五行的气互相残害,有血的动物互相制服,其验证在哪里?”有人说:寅属木,它的禽兽是虎;戌属土,它的禽兽是狗。丑和未也属土,丑的禽兽是牛,未的禽兽是羊。木克土,所以狗、牛、羊被虎制服。亥属水,它的禽兽是猪;巳属火,它的禽兽是蛇;子也属水,它的禽兽是鼠;午也属火,它的禽兽是马。水克火,所以猪吃蛇;火被水克制,所以马吃鼠屎后会腹胀。我说:果真像论者所说的,有血的动物,也有不能互相制服的例证。午属马,子属鼠,酉属鸡,卯属兔。水克火,鼠为什么不追赶马?金克木,鸡为什么不啄兔?亥属猪,未属羊,丑属牛。土克水,牛、羊为什么不杀猪?巳属蛇,申属猴。火克金,蛇为什么不吃猕猴?猕猴却怕鼠。咬猕猴的是狗。鼠属水,猕猴属金。水不克金,猕猴为什么怕鼠?戌属土,申属猴。土不克金,猴为什么怕狗?东方属木,它的星宿是苍龙;西方属金,它的星宿是白虎;南方属火,它的星宿是朱鸟;北方属水,它的星宿是玄武。天有这四星的精华,降生为四兽的形体。有血的动物以四兽为长,四兽含有五行的气最为显著。考察龙和虎互相不残害,朱鸟和玄武互相不伤害。用四兽来验证,用十二辰的禽兽来检验,五行之虫用气性相克,就尤其不相符合。
凡是万物互相克制残害,有血的动物互相制服,至于互相吞食,自然是因为牙齿的锋利与否,筋力的强弱,动作的灵巧与否,气势的勇猛与否。就像人在世上,势力不相当,力量不均等,自然互相制服。用力量互相制服,就用刀剑互相残害了。人用刀剑互相残害,就像动物用牙齿、角、爪、牙互相抵触刺杀一样。力量强大、角锋利、气势猛烈、牙齿长,就能取胜;气力微弱、爪短、胆小、距钝,就屈服畏惧。人有勇敢和怯懦,所以战斗有胜有负,胜者不一定禀受金气,败者不一定得到木精。孔子害怕阳虎,倒退行走、流汗,阳虎不一定脸色白,孔子不一定脸色青。鹰攻击鸠雀,鸮啄吃鹄雁,不一定鹰鸮生于南方,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,自然是因为筋力勇怯互相制服。
一堂之上,必定有争论的人;一乡之中,必定有诉讼的人。诉讼一定有曲直,争论一定有是非,非而曲的一方失败,是而直的一方取胜。也有的凭辩口利舌,言辞横出取胜;有的拙于言辞、结结巴巴而失败。用舌头争论诉讼,就像用剑戟战斗一样。利剑长戟、手足健捷的人胜;钝刀短矛、手足迟钝的人败。事物互相取胜,有的靠筋力,有的靠气势,有的靠灵巧。小的有气势,口足有便利,就能以小制大;大的没有骨力,角翼不强劲,就会以大服小。鹊吃刺猬皮,伯劳吃蛇,因为刺猬和蛇不便利。蚊虻的力量不如牛马,牛马却被蚊虻困扰,因为蚊虻有气势。鹿的角足以触狗,猕猴的手足以抓鼠,然而鹿被狗制服,猕猴被鼠制服,因为角爪不利。所以十年的牛,被牧童驱赶;长八尺的象,被越地童子钩住,因为没有便利。所以得到便利的,就能以小胜大;没有便利的,就会以强服于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