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

刘宗周言六事

刘宗周上六事与姜采下狱

本文永久链接:https://shishuguan.com/books/mingji-beilue-baihuawen-full/volume-18/chapter-13

本章概要

刘宗周上奏六事,涉及设立书院、焚毁锦衣刑具、崇国体、清伏奸、惩官邪、饬吏治,皇上表示赞同;随后姜采因上言而遭下狱。

阅读提示

阅读本章时注意刘宗周六事的具体内容及其反映的政治理念,以及姜采下狱事件的起因。

左都御史六事书院锦衣法司

八月,进升刘宗周为左都御史。十一月,刘宗周上奏六件事。第一,确立道统标准:京城是首善之地,请求设立书院,以昭示圣明,这是治理国家的根本。第二,整肃法律遵守:请求焚毁锦衣卫所有刑具和狱词,专由法司审理。第三,尊崇国家体统:大臣三品以上,犯罪应令九卿详细会审,然后交付司寇。司寇议定死罪,才可收监。这是在惩罚羞辱之中,不忘礼遇之意。第四,清除潜伏奸邪:凡匿名文书,请求全部立即销毁。第五,惩治官员邪风:京城士大夫与外官交往,越多越巧,臣必定以风闻弹劾他们。第六,整顿吏治:吏治败坏,没有比催科火耗、词讼赎锾更严重的,这些已成为长久惯例。至于营求升迁、谢荐,巡方御史尤其严重,请求以风宪受赃的律条,作为回道考察的第一要义。皇上认为他说得对。

闰十一月,将礼科给事中姜采下狱。当时有匿名书称二十四气之说,暗中诋毁朝廷官员,姜采上奏说诽谤之言蔓延,必是大奸臣恶徒,厌恶言官而想陷害他们,认为不加重其罪,不能激怒皇上,钳制言官之口,以后将争相效仿寒蝉噤声,堵塞皇上耳目,谁为皇上进言呢!皇上发怒,立即将他下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