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

免税停刑

崇祯朝免税停刑与罪己诏

本文永久链接:https://shishuguan.com/books/mingji-beilue-baihuawen-full/volume-18/chapter-7

本章概要

本章记载崇祯年间朝廷多次施行免税、赈济、停刑等仁政,并下罪己诏。

阅读提示

阅读本章注意各项政令的时序与具体内容,尤其留意同时发生的减免与停刑,体会朝廷在灾荒下的应对策略。

发帑金赈山东停刑下诏罪己百姓欢呼

二月,发放国库银两二万,赈济山东,免除各省直在十二年以前拖欠的税粮,有关部门如果混征的治罪,百姓欢呼庆贺。六月,免除开封、河南、归德、汝州去年的田租,并下令各省直停止用刑三年。十月,赏赐贫民米布,闰十一月,下诏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