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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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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二
科举制度沿袭唐朝、宋朝的旧制,但稍微改变了考试士子的方法,专门从《四书》以及《易经》《尚书》《诗经》《春秋》《礼记》五部经书中命题考试士子。这是太祖与刘基共同制定的。其文章体式大致模仿宋朝的经义,但用古人的语气来写作,文体采用排比对偶,称为八股文,通称为制义。每三年举行一次大考,在各省对诸生进行考试,称为乡试。考中者称为举人。第二年,在京城对举人进行考试,称为会试。考中者,由天子在朝廷上亲自策问,称为廷试,也称为殿试。分为一甲、二甲、三甲来排列名次等级。一甲只有三人,称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赐予进士及第。二甲若干人,赐予进士出身。三甲若干人,赐予同进士出身。状元、榜眼、探花的名号,是制度所规定的。而士大夫又通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,会试第一名为会元,二甲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。子、午、卯、酉年举行乡试,辰、戌、丑、未年举行会试。乡试在八月,会试在二月,都以初九日为第一场,再过三日为第二场,再过三日为第三场。最初设立科举时,第一场考试经义两道题,《四书》义一道题;第二场考论一道题;第三场考策一道题。考中后十日,再以骑射、书法、算术、法律五件事进行考试。后来颁布了科举的固定格式,第一场考《四书》义三道题,经义四道题。《四书》以朱熹的《集注》为主,《易经》以程颐的《传》和朱熹的《本义》为主,《尚书》以蔡沈的《传》及古代注疏为主,《诗经》以朱熹的《集传》为主,《春秋》以左丘明、公羊高、谷梁赤三传及胡安国、张洽的《传》为主,《礼记》以古代注疏为主。永乐年间,颁布《四书五经大全》,废弃了注疏不用。此后,《春秋》也不再用张洽的《传》,礼记只用陈澔的《集说》。第二场考论一道题,判五道题,诏、诰、表、内科各一道题。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题。
廷试在三月初一举行。乡试,直隶在京城府衙举行,各省在布政司举行。会试在礼部举行。主考官,乡试和会试各有两人。同考官,乡试四人,会试八人。提调一人,在京城由京官担任,在外省由布政司官员担任。会试,礼部官员任监试二人,在京城由御史担任,在外省由按察司官员担任。会试,御史负责供给和收掌试卷;弥封、誊录、对读、受卷以及巡绰监门、搜检夹带,都有固定的人员,各自负责自己的事务。举子,包括国子监学生及府、州、县学中学业有成的学生,没有出仕的儒士,以及未入流的官员,都由有关部门申报推荐品性敦厚、文行可嘉的人来应试。那些学校训导专门教授生徒的人,以及被罢免闲居的官吏、倡优人家、以及正在为父母服丧的人,都不许参加考试。试卷开头,书写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龄,所学习的本经,有关部门的印记。考试当天入场,禁止提问请教、冒名顶替。日落时尚未交卷的,发给三支蜡烛。文字中要回避皇帝御名、庙号,并且不许自己叙述门第。弥封编号用三合字。考试时用墨笔,称为墨卷。誊录用朱笔,称为朱卷。考试士子的地方,称为贡院。诸生的席舍,称为号房。每屋有一名士兵看守,称为号军。考官进入贡院后,就封锁内外门户。在外面提调、监试等称为外帘官,在里面主考、同考称为内帘官。廷试任用翰林及朝臣中文学优秀的人,作为读卷官。共同阅看对策,拟定名次,等候皇帝临轩。有时按照所拟定的,有时有所更改,然后传旨唱名。状元授予修撰,榜眼、探花授予编修,二甲、三甲中考选为庶吉士的,都成为翰林官。其他人有的授予给事中、御史、主事、中书、行人、评事、太常博士、国子博士,有的授予府推官、知州、知县等官职。举人、贡生没有考中、入国子监而选官的人,有的授予京中低级职位,有的授予府佐及州县正官,有的授予教职。这就是明朝一代选取士子的大致情况。整个明朝,重文轻武。但也曾经设立武科来选拔人才,可以附记在这里。
当初,太祖起事时,首先网罗贤才。吴元年发布文武两科取士的命令,让有关部门劝谕民间优秀士子及智勇之人,按时努力学习,等到开科之年,进贡到京师。洪武三年,下诏说:“汉、唐及宋,取士各有固定制度,但只注重文学而不求品德技艺的全面。前元对待士子很优厚,但权豪势要之人,常常收纳奔走钻营之徒,攀附勾结,就窃取官禄。那些怀抱才能、秉持道义的人,耻于与他们同进,甘愿隐居山林而不出仕。风俗的弊病,竟然到了这种地步。从今年八月开始,特别设立科举,务必选取经义明达、品行修洁、博通古今、名实相符的人。朕将亲自在朝廷策问,评定高下而授予官职。使中外文官都从科举出身,非科举出身的人不得担任官职。”于是京师各行省各自举行乡试:直隶贡额一百人,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北平、福建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广各四十人,广西、广东各二十五人,人才多或不够的,不拘泥于名额。高丽、安南、占城,下诏允许其国士子在本国乡试,然后贡送到京师。第二年会试,取中一百二十名。皇帝亲自撰写策问题目,在奉天殿考试,提拔吴伯宗为第一名。在午门外张挂黄榜,在奉天殿宣读谕旨,赐宴于中书省。授予吴伯宗为礼部员外郎,其余人按等级授予不同官职。当时因天下刚刚平定,命令各行省连续考试三年,并且因为官员多有缺额,举人都免去会试,直接到京师听候选拔。又提拔其中年少俊异者张唯、王辉等人为翰林院编修,萧韶为秘书监直长,让他们进入宫中文华堂学习,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人担任他们的老师。皇帝在处理朝政之余,常到文华堂中,评判他们的文字优劣,每天供给光禄寺的酒食。每次吃饭,皇太子、亲王轮流作陪,赐给白金、弓箭、鞍马以及冬夏衣服,恩宠待遇非常优厚。不久后认为所录取的多是后生少年,能够把所学运用到行事中的很少,于是只让有关部门察举贤才,而废除了科举不用。到十五年,又恢复设立。十七年才确定科举的固定格式,命令礼部颁布到各省,后来便成为永久制度,而荐举逐渐被轻视,时间久了就废弃不用了。十八年廷试,提拔一甲进士丁显等人为翰林院修撰,二甲马京等人为编修,吴文为检讨。进士进入翰林院,从此开始。让进士到各衙门观政,在翰林院、承敕监等衙门的,称为庶吉士。进士成为庶吉士,也从此开始。在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衙门的仍称进士,观政进士的名称也从此开始。此后考试名额有增减,条例有变更,考官有内外轻重,考场事务有是非得失。那些细碎的不予论述,有关国家大事的不能没有记述。
乡试的名额,洪武十七年下诏不拘泥于固定数额,据实充贡。洪熙元年开始有定额。此后逐渐增加。到正统年间,南北直隶定为一百名,江西六十五名,其他省又递减,到云南二十名为最少。嘉靖年间,增加到四十名,而贵州也是二十名。隆庆、万历、泰昌、天启、崇祯年间,两直隶增加到一百三十多名,其他省逐渐增加,没有超过一百名的。交阯刚刚开设时以十名为定额,等到放弃其地后就停止了。会试的名额,建国初年没有定数,少的时候三十二人,多的时候,如洪武乙丑年、永乐丙戌年,达到四百七十二人。此后有时一百名,有时二百名,有时二百五十名,有时三百五十名,增减不一,都是临时奏请决定。到成化乙未年以后,通常录取三百名,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增加五十名或一百名的,不是固定制度。
初期的制度,礼部会试取士,不分南北。自从洪武丁丑年,考官刘三吾、白信蹈所录取的宋琮等五十二人,都是南方士子。三月,廷试,提拔陈安阝为第一名。皇帝恼怒录取有所偏颇,命令侍读张信等十二人重新阅卷,陈安阝也在其中。皇帝仍然恼怒不止,全部处死了白信蹈以及张信、陈安阝等人,将刘三吾流放到边疆,亲自阅卷,录取了任伯安等六十一人。六月再次举行廷试,以韩克忠为第一名。这些都是北方士子。然而直到永乐年间,未尝分地区录取。洪熙元年,仁宗命令杨士奇等人确定取士名额,南方人占十分之六,北方人占十分之四。宣德、正统年间,分为南卷、北卷、中卷,以一百人为比例,则南卷取五十五名,北卷取三十五名,中卷取十名。景泰初年,诏书遵循永乐年间的旧例。景泰二年辛未科,礼部正在奉行,而给事中李侃争论此事,说:“部臣想专凭文词,多取南方人。”刑部侍郎罗绮也帮助李侃进言。事情下交礼部,礼部复奏说:“臣等是奉行诏书,并非私情请求。”景帝命令遵守诏书,不采纳李侃的议论。不久,给事中徐廷章又请求依照正统年间的旧例。景泰五年甲戌科,会试,礼部奏请裁定,于是又听从徐廷章的建议,分为南卷、北卷、中卷:南卷包括应天及苏州、松江等府,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广东;北卷包括顺天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;中卷包括四川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以及凤阳、庐州二府,滁州、徐州、和州三州。成化二十二年,万安当政,周洪谟任礼部尚书,都是四川人,于是借布政使潘稹的请求,南北卷各减少二名,来增加给中卷。弘治二年,又恢复旧制。此后相沿不改。只有正德三年,给事中赵铎秉承刘瑾的意旨,请求增加河南、陕西、山东、山西的乡试名额。于是增加陕西为一百名,河南为九十五名,山东、山西各为九十名。而以会试分南、北、中卷为不公平,于是增加四川名额十名,并入南卷,其余并入北卷,南北各取一百五十名。这是因为刘瑾是陕西人,而内阁大臣焦芳是河南人,拟旨相互附和,各自徇私。刘瑾、焦芳败落后,很快又恢复了旧制。
最初规定,南北两京的乡试,主考官都由翰林官担任。而各省的考官,事先从儒官、儒士中聘请通晓经书、品行端正的人担任,所以也有不在朝廷任职而多次主持文衡的人。景泰三年,命令布政使、按察使二司会同巡按御史,推举现任教官中年龄在五十岁以下、三十岁以上、文学优长且廉洁谨慎的人,聘请充任考官。于是教官主持考试,便成为固定制度。此后有关部门徇私,聘用的有时并非合适人选,监临官又往往侵夺考官的职权。成化十五年,御史许进请求各省都参照两京的例子,特别命令翰林官主持考试。皇帝指示礼部严格整顿私弊,但没有同意他的请求。多次告诫外帘官不得夺取主考官的权力,考官如果不称职,则举荐者连带治罪。又命令提学官考核评定教官的等级,以备聘请选用。然而沿袭已久,积习难以改变。弘治十四年,掌管国子监的谢铎进言:“考官都是由御史和地方长官征召的,职位本来卑微,听从他们指挥,由外帘官预先决定录取与否,名义上是防止作弊,实际上却是通关节,而科举之法被破坏了。请求敕令两京大臣,各自举荐部属中素来有文名的官员,每省派遣二人担任主考,或许可以革除以前的弊端。”当时未能听从。嘉靖七年,采用兵部侍郎张璁的建议,各省主考都派遣京官或进士,每省二人驰往主持。起初,两京的房考也都选取教职,到这时命令各加派科部官一员,经过两科考试,两京的房考,又停止派遣科部官,而各省主考也不派遣京官。到万历十一年,诏令确定科场事宜。礼部商议又提出张璁的主张,说:“当时因为主考与监临官有礼节上的小嫌隙,所以只实行了两科就停止了,现在仍然应该派遣朝廷大臣。”于是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都用编修、检讨,其他省用科道部属官,而同考官也大多用进士出身的人,教职只取用一二人而已。大概从嘉靖二十五年听从给事中万虞恺的建议,各省乡试精心聘请教官,不足则聘请外省的推官、知县来补充。四十三年,又听从南京御史的奏请,两京同考官用京官进士,《易经》、《诗经》、《书经》各二人,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各一人,其余则参用教官。万历四年,又商议两京同考官中,年老衰弱的教官遣回,北京从观政进士、候补进士中取足人数,南京从附近知县、推官中取用。到这时教官更加受到排斥。
最初规定,会试同考官八人,三人用翰林,五人用教职。景泰五年,听从礼部尚书胡濙的请求,全部用翰林、部曹官。此后房考逐渐增加。到正德六年,命令用十七人,翰林十一人,科道、部属各三人。分《诗经》房五间,《易经》、《书经》各四间,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各二间。嘉靖十一年,礼部尚书夏言议论科场三件事,其中一件说会试同考官,按例用讲读官十一人,现在讲读官只有十一人,应当全部入场,才够供给使用。请求在部科再挑选三四人,以补充翰林不足的数目。世宗命令照办。然而偶然实行一次,很快就恢复旧制。万历十一年,因为《易经》卷子多,减少《书经》的一房来增加给《易经》。十四年,《书经》卷子又多,于是增加翰林一人,以补充《书经》的缺额。到四十四年,采用给事中余懋孳的奏请,《诗经》、《易经》各增加一房,共为二十房,翰林十二人,科道、部属各四人,直到明末没有改变。
洪武初年,赐给各位进士宴席于中书省。宣德五年,赐宴于中军都督府。八年,赐宴于礼部,从此便写为法令。
庶吉士的选拔,从洪武乙丑科选择进士担任,并不专属于翰林院。永乐二年,授予一甲三人曾棨、周述、周孟简等官职后,又命令从第二甲中选择文学优等的杨相等五十人,以及擅长书法的汤流等十人,都作为翰林院庶吉士,庶吉士于是专属翰林院了。又命令学士解缙等选拔才资英敏的人,到文渊阁学习。解缙等选拔修撰曾棨,编修周述、周孟简,庶吉士杨相等共二十八人,以对应二十八宿的数目。庶吉士周忱自己陈述年少愿意学习。皇帝高兴地同意了,增加周忱为二十九人。司礼监每月供给笔墨纸,光禄寺供给早晚膳食,礼部每月供给灯烛钱钞,每人三锭,工部选择近处的宅第给他们居住。皇帝时常到馆舍召见考试。每五天休假一天,必定派内臣随行,并且配给校尉随从。这一年所选的王英、王直、段民、周忱、陈敬宗、李时勉等,名声流传后世的,不下十余人。此后每科所选,多少没有定额。永乐十三年乙未科选了六十二人,而宣德二年丁未科只有邢恭一人,因为他在翰林院学习四夷译书时间长久,其他人都不曾参与。弘治四年,给事中涂旦因为连续几科不选庶吉士,请求遵循祖制实行。大学士徐溥说:“自永乐二年以来,有时隔科一选,有时连科屡选,有时数科不选,有时合三科同选,最初没有固定限制。有时内阁自己选拔,有时礼部选拔选送,有时会同礼部共同选拔,有时限制年龄,有时拘泥地方,有时采集声誉名望,有时从廷试试卷中查取,有时另外出题考试,也没有固定制度。自古帝王储备人才于馆阁来教养他们。本朝所以储备教养的途径,除了及第进士之外,只有庶吉士一条路,但有时选有时不选。而且有才能的人未必都被选,所选的人未必都有才能,如果再拘泥地方、年龄,那么已经成才的人又多被弃而不用了。请求从今以后,立为固定制度,一次开科,一次选用。命令新进士抄录平时所作的论、策、诗、赋、序、记等文字,限定十五篇以上,呈送礼部,转送翰林院考订。年轻人有新作五篇,也允许投考翰林院。选择其中词藻文理可取的人,按号取用。礼部用糊名试卷,会同内阁大臣出题考试于东阁,试卷与所投的文字相符合,即收录预选。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,每选所留不过三五人,将来成就必定有足可依赖的。”孝宗听从了他的请求,命令内阁会同吏、礼二部考选,成为常例。自嘉靖癸未科至万历庚辰科,中间有九科不选。神宗曾命令隔科一选。礼部侍郎吴道南坚持认为不可。崇祯甲戌、丁丑科,又不选,其余都遵照旧例。那些参与选拔的人,称为馆选。以翰林、詹事府中资历深职位高的一人负责课业,称为教习。三年学习期满,成绩优等的留在翰林院任编修、检讨,次等的出任给事中、御史,称为散馆。与正常调迁待选的官员,地位体制大不相同。
成祖初年,内阁七人,不是翰林出身的占了一半。翰林院纂修,也是各色人等都参用。自天顺二年,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。从此不是进士不能进入翰林院,不是翰林不能进入内阁,南北两京的礼部尚书、侍郎以及吏部右侍郎,非翰林不能担任。而庶吉士在刚选入的时候,已被众人视为未来的宰相。总计明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,由翰林出身的占十分之九。大概科举比前代更盛,翰林的兴盛,则是前代所绝对没有的。
辅臣的子弟,建国初年很少有考中进士的。景泰七年,陈循、王文因为他们的儿子在北闱乡试落第,极力攻击主考官刘俨,台省官员议论纷纷指责他们的过失。皇帝勉强顺从二人的意思,命令他们的儿子一同参加会试,但心里鄙视他们。正德三年,焦芳的儿子焦黄中会试考中,焦芳避嫌不参与阅卷。而焦黄中名列二甲第一名,焦芳心里还不满意,竟至降调各位翰林来发泄他的怨恨。六年,杨廷和的儿子杨慎廷试第一,杨廷和当时也避嫌不参与阅卷。杨慎以高才考中状元,没有人指责他。嘉靖二十三年廷试,翟銮的儿子翟汝俭、翟汝孝都在考试中。世宗怀疑二人名列前茅,将第一名压为第三名,把第三名置于三甲。等到拆卷,所拟定的第三名,果然是翟汝孝,皇帝大为怀疑。给事中王交、王尧日于是弹劾会试考官少詹事江汝璧及各位房考官结党营私、收受贿赂,并且追究顺天乡试考官秦鸣夏、浦应麒阿附翟銮的罪行,于是将江汝璧等人下镇抚司狱。案件审理完毕,诏令杖责江汝璧、秦鸣夏、浦应麒,并革职闲住,而将翟銮父子削籍为民。神宗初年,张居正当权。万历二年甲戌科,他的儿子在礼部会试落第,张居正不高兴,于是不选庶吉士。到五年,他的儿子张嗣修以第一名第二人及第。到八年,他的儿子张懋修以第一名第一人及第。而次辅吕调阳、张四维、申时行的儿子,也都先后考中进士。御史魏允贞上疏陈述时弊,说辅臣的儿子不应该考中。皇帝为此贬谪魏允贞。十六年,右庶子黄洪宪主持顺天乡试,王锡爵的儿子王衡为第一名。礼部郎中高桂弹劾举人李鸿等人,并涉及王衡,说:“自从前任宰相的儿子一时都考中,大臣的儿子便没有能取信于天下的人了。现在辅臣王锡爵的儿子王衡,素来号称多才,青云直上不难自己达到,而人们还是疑信参半,应该一体覆试,以表明大臣的心迹。”王锡爵非常愤怒,上奏申辩,言语过于激烈。刑部主事饶伸又上疏抗辩议论。皇帝为此将高桂贬谪外地,将饶伸下狱,削夺他的官职。覆试被弹劾的举人,仍然以王衡为第一名,而且没有一人被罢黜。二十年会试,李鸿考中。李鸿是大学士申时行的女婿。榜将发,房考给事中某人扣住,认为宰相的女婿不应该考中。主考官张位让十八房考官公同阅看,都认为文字可取,而给事中仍然坚持不可。张位发怒说:“考试不凭文字,将凭什么取中?我请求承担这个责任。”李鸿于是得以录取。王衡已被弹劾,在王锡爵在位期间,不再参加会试。二十九年才以第一甲第二人及第。此后辅臣当权,他们的儿子也没有考中的了。
科场舞弊的漏洞已经很多,议论频繁。自从太祖严厉惩罚刘三吾等人后,永乐、宣德年间大致上已经服从。陈循、王文陷害刘俨时,高谷支持他,刘俨也没有受到伤害。弘治十二年会试,大学士李东阳、少詹事程敏政担任考官。给事中华昶弹劾程敏政向举人唐寅、徐泰出售考题,于是命令李东阳单独审阅试卷。给事中林廷玉又攻击程敏政有六件可疑的事情。程敏政被贬官,唐寅、徐泰都被斥责贬谪。唐寅是江南的才子,戊午年南闱的第一名,议论的人大多为他感到惋惜。嘉靖十六年,礼部尚书严嵩接连摘取应天、广东考试录中的语句,激怒了世宗皇帝。应天府的主考官和广东巡按御史都被逮捕审问。二十二年,皇帝亲自批阅山东考试录中讥讽的语句,逮捕了御史叶经,在宫门外杖打致死,布政使以下的官员都被贬谪到远方,这也是严嵩中伤的结果。四十年,应天府主考中允无锡人吴情录取了同乡十三人,被弹劾,与副考官胡杰一起被贬谪到外地。南畿的翰林从此不能主持应天府的考试了。万历四年,顺天府主考高汝愚录取了张居正的儿子张嗣修、张懋修,以及张居正同党吏部侍郎王篆的儿子王之衡、王之鼎。张居正死后,御史丁此吕追究议论他的弊端,并且说:“高汝愚用‘舜亦以命禹’作为试题,大概是用禅让来讨好张居正。”当权者厌恶丁此吕,把他贬谪到外地,而议论的人大多认为高汝愚不对。三十八年会试,庶子汤宾尹担任同考官,与各房互相交换试卷,共十八人。第二年,御史孙居相弹劾汤宾尹偏袒韩敬,那些交换试卷都是因为韩敬。当时吏部正在考察,尚书孙丕扬于是将汤宾尹、韩敬列入考察的名单。韩敬很有文名,众人也为他惋惜,但因为是宣党,认为应该被斥退。四十四年会试,吴江的沈同和考了第一名,同乡的赵鸣阳考了第六名。沈同和平时不擅长写文章,文章大多出自赵鸣阳之手,事情被发觉后,两人一起被流放戍边。天启四年,山东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的考官,都因为策问题目有讥讽,降下谕旨严厉斥责。起初命令贬谪调任,不久后撤职革除,江西主考官丁乾学甚至被关进监狱拟罪,这是因为触怒了魏忠贤。在此之前,天启二年辛酉年,中允钱谦益主持浙江考试,所录取的举人钱千秋的试卷七篇大结,涉嫌有关节。发榜后被人揭发,钱谦益自己检举,钱千秋被流放戍边。不久,被赦免回来。崇祯二年会推选内阁大臣,钱谦益以礼部侍郎的身份参与,而尚书温体仁没有参与。温体仁摘取钱千秋的事情,上疏攻击钱谦益。钱谦益因此被罢免,于是整个明朝时代不再起用。其他指责科场事情的人,前后不止一个,往往是北闱最严重,其他省份次之。那些贿赂钻营、怀藏夹带、请人代考、割卷传递、冒名顶替、假冒籍贯,弊端百出,无法追究到底,而关节舞弊最为严重。事情暧昧不明,或者为了快意恩仇报复,也有这样的情况。其他小的得失,不值得说。
历科事迹稍微不同的情况:永乐初年,战争仓促,元年癸未年,开始命令各省举行乡试。二年甲申年会试,因为事变没有遵循午未年的旧例。七年己丑年会试,录取了陈燧等九十五人。成祖正在北征,皇太子命令送到国子监学习,等皇帝回京再进行廷试。九年辛卯年,才提拔萧时中为第一名。宣德五年庚戌年,皇帝亲临殿廷发放策问后,退到武英殿,对翰林儒臣说:“选拔人才不崇尚虚文,如果有像刘蕡、苏辙那样直言抗论的人,我应当显用他们。”于是作《策士歌》给读卷官看,但所提拔的第一名林震,也没有突出的表现。八年癸丑年,廷试第一名曹鼐,是由江西泰和典史参加会试考中的。正统七年壬戌年,刑部吏员南昱、公陵驿丞郑温也都考中。十年乙丑年,会试、廷试第一名都是商辂。商辂是淳安人,宣宗末年乙卯年,浙江乡试第一名。三次考试都是第一名,士子们羡慕地称为三元,明代只有商辂一个人而已。廷试读卷官全部用甲科进士,但这一年兵部尚书徐晞、十三年户部侍郎余亨是吏员出身,天顺元年丁丑年读卷官左都御史杨善是译字生出身,当时还没有严格拘泥于身份流品。到后来就没有杂流身份的人参加会试和担任读卷官了。七年癸未年考试当天,考场发生火灾,死了九十多人,都追赠进士出身,改期到八月举行会试。第二年甲申年三月,才举行廷试。当时英宗已经驾崩,宪宗因为大丧未满一年,在西角门进行策问。正德三年戊辰年,太监刘瑾记录五十人的姓名给主考官看,于是增加了五十个名额。十五年庚辰年,武宗南巡,没有来得及廷试。第二年,世宗即位,五月在西角门进行策问,提拔杨维聪为第一名。而张璁就是这一榜的进士,六七年之间,当权执政,权力相当于君主了。嘉靖八年己丑年,皇帝亲自审阅廷试试卷,亲手批阅一甲罗洪先、杨名、欧阳德,二甲唐顺之、陈束、任瀚六人的对策,分别加以评奖。大学士杨一清等人于是选拔唐顺之、陈束、任瀚以及胡经等共二十人为庶吉士,上疏名单,请求任命官员教导。忽然降下谕旨说:庶吉士的选拔,祖宗旧制确实很好。近来大臣徇私选取,市恩立党,对国家无益,从此不必选拔留用。唐顺之等人全部授官,吏、礼二部和翰林院商议后上报。”尚书方献夫等人于是迎合旨意说唐顺之等人不必留用,并限制翰林的名额,侍读、侍讲、修撰各三名,编修、检讨各六名。著为令。大概唐顺之等人出自张璁、霍韬门下,而心里认为大礼之议不对,不肯趋附,张璁心里厌恶他们。张璁又正想中伤杨一清,所以用立党的说法进言,而旧例从此废除了。到了十一年壬辰年,已经停止馆选,到九月又举行。十四年乙未年,皇帝亲自制作策问题目,亲手批阅,提拔韩应龙为第一名。降下谕旨说明一甲三人及二甲第一名的名次前后的原因。礼部于是把圣谕列在登科录的前面,而十二人的对策,都按次序刊刻。二十年辛丑年,考选庶吉士的题目,文题是《原政》,诗题是《读大明律》,都是皇帝钦定的。四十四年乙丑年廷试,皇帝开始不亲临殿试。神宗时期,亲临殿试更加稀少了。天启二年壬戌年会试,命令大学士何宗彦、朱国祚为主考官。按旧例,阁臣主持考试,翰林、詹事一人副之。当时已经推举礼部尚书顾秉谦,特旨命朱国祚。朱国祚上疏辞谢,皇帝说:“今年,是我的首科,特地用两位辅臣来光大重典,你不必推辞。”此后两位辅臣主持考试成为常例。这一年开设宗科,朱慎镆考中进士,根据何宗彦、朱国祚的请求,立即授予中书舍人。崇祯四年,朱统饰考中进士,起初选为庶吉士。吏部因为朱统饰是宗室,不适合在宫禁附近任职,请求改任中书舍人。朱统饰上疏争辩,命令仍授予庶吉士。七年甲戌年,知贡举礼部侍郎林钎说,举人颜茂猷的文章兼通《五经》,写了二十三篇义。皇帝考虑到他渊博,允许送入内帘。颜茂猷考中副榜,特赐进士,把他的名字另起一行,刻在试录第一名之前。《五经》考中的人,从此接连不断。
武科,从吴元年设立。洪武二十年批准礼部的请求,设立武学,采用武举制度。武臣的子弟在各直省参加考试。天顺八年,命令天下文武官员推举通晓兵法、谋略勇敢出众的人,各省巡抚、巡按、三司,直隶巡按御史进行考试。考中的人,兵部会同总兵官在帅府考试策略,在教场考试骑马射箭。回答两道策问,骑马射中四箭、步射中两箭以上的为中式。骑马和步射各中一半的为次等。成化十四年,听从太监汪直的请求,设立武科乡试、会试,全部按照文科的惯例。弘治六年,规定武举每六年举行一次,先考策略,后考骑马射箭。策问不通过的不许考骑射。十七年,改为每三年考一次,出榜赐宴。正德十四年规定,第一场考试马上射箭,以三十五步为标准;第二场考试步射,以八十步为标准;第三场考试一道策问。子、午、卯、酉年举行乡试。嘉靖初年,制定制度,各省应考武举的人,巡按御史在十月考试,两京武学在兵部选取,都送到兵部。次年四月会试,翰林二人为考试官,给事中、部曹四人为同考官。乡试、会试的场期都在每月的初九、十二、十五。起送、考验、监试、张榜,大致模仿文科而减少规格。之后忽然取消忽然恢复。又模仿文科南北卷的惯例,分为边疆和内地。每十名,边疆六名、内地四名作为常例。万历三十八年,规定会试名额,录取进士以一百名为标准。之后有奉诏增加三十名的,不是常规制度。穆宗、神宗时期,议者曾说武科应当以技艺勇力为重。万历末年,科臣又请求特设将材武科,第一场考试骑马步射以及枪、刀、剑、戟、拳搏、击刺等法,第二场考试营阵、地雷、火药、战车等项目,第三场各自根据其兵法、天文、地理所熟悉的内容来说。上报批准但没有实行。崇祯四年,武会试放榜,议论者大哗。皇帝命令中允方逢年、倪元璐再考,录取翁英等一百二十人。方逢年、倪元璐认为当时正需要人才,奏请殿试传胪,全部按照文科的惯例。于是赐王来聘等人及第、出身不等。武举殿试从此开始。十四年,谕令各部大臣特开奇谋异勇科。诏书下达,没有人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