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
选举三
本文永久链接:https://shishuguan.com/books/mingshi-baihuawen-full/volume-2/chapter-71
太祖攻下金陵,征召儒士范祖干、叶仪。攻克婺州后,召集儒士许元、胡翰等人,每日讲解经史治国之道。攻克处州后,征召年高博学的儒士宋濂、刘基、章溢、叶琛到建康,修建礼贤馆安置他们。任命宋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,章溢、叶琛为营田佥事,刘基留在军帐参与谋划议事。甲辰年三月,太祖敕令中书省说:"如今疆域日益扩大,文武人才都要任用。卓越奇伟的人才,世间难道会没有吗?他们有的隐居山林,有的埋没在士卒之中,如果不是在上位的人开导选拔,他们就没有机会展现自己。从今以后,有能够上书陈述建议、阐明治道、武略出众的人,参军和都督府要详细列名上报。有的人不擅长写文章但见识可取,允许他们到朝廷当面陈述其事。郡县官员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,虽然熟悉政务,但精力已经衰退,应当命令有关部门选拔民间俊秀,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、资质聪明敏锐、有学识才干的人,征召到中书省,与年老的官员参酌使用。十年以后,年老的人退休,而年轻的人已经熟悉政务。这样人才就不会缺乏,官职也能得到合适的人选。将此事下达有关部门,宣布这个意思。"于是州县每年举荐贤才以及武勇谋略、通晓天文的人士,间或也包括兼通书法和律令的人。不久又严格选举的禁令,有胡乱举荐的人就逮捕治罪。吴元年,派遣起居注吴林、魏观等人携带钱帛到四方寻访遗落的贤才。洪武元年,征召天下贤才到京城,授予他们郡守县令的官职。同年冬天,又派遣文原吉、詹同、魏观、吴辅、赵寿等人分赴天下,访求贤才,各自赐予白金后遣送他们出发。洪武三年,告谕朝臣说:"六部总领天下政务,不是学问渊博、才德兼美的人,不足以担任这些职位。考虑到有隐居山林,或者屈居下僚的人,命令有关部门尽心推访。"洪武六年,又下诏说:"贤才是国家的宝物。古代圣王为求贤而劳苦,比如殷高宗对于傅说,周文王对于吕尚。那两位君主,难道是他们智慧不足吗?他们急切地寻找筑墙和敲鼓的工匠,是因为贤才不具备,不足以治理国家。鸿鹄能够高飞,是因为它有翅膀;蛟龙能够腾跃,是因为它有鳞鬣;君主能够治理好国家,是因为有贤人作为辅佐。山林中德行文艺可称道的人士,有关部门要采择举荐,备好礼节遣送到京城,我将任用他们,以求达到最好的治理。"这一年,于是停止了科举考试,另令有关部门察举贤才,以德行为根本,文艺为其次。察举的科目有:聪明正直、贤良方正、孝弟力田、儒士、孝廉、秀才、人才、耆民。都以礼节送到京师,不按常规提拔任用。而各省的贡生也通过太学进用。于是停止了十年的科举,到洪武十七年才恢复科举,而荐举的办法并行不废。当时朝廷内外大小臣工都可以推举人才,下至仓、库、司、局等各种杂流,也命令他们举荐文学才干之士。被荐举而来的人,又让他们转而推荐他人。因此山林岩穴、草野贫居的人,没有不能使自己通达于朝廷的,由平民而登上高官的人不可胜数。年高博学的儒士鲍恂、余诠、全思诚、张长年等人,年龄九十多岁,被征召到京城,立即任命为文华殿大学士。儒士王本、杜斅、赵民望、吴源,特设四辅官兼太子宾客。贤良郭有道,秀才范敏、曾泰,税户人才郑沂,儒士赵翥,从平民起家担任尚书。儒士张子源、张宗德担任侍郎。年高博学的儒士刘堉、关贤担任副都御史。明经张文通、阮仲志担任佥都御史。人才赫从道担任大理少卿。孝廉李德担任府尹。儒士吴颙担任祭酒。贤良栾世英、徐景升、李延中,儒士张璲、王廉担任布政使。孝弟李好诚、聂士举,贤良蒋安素、薛正言、张端,文学宋亮担任参政。儒士郑孔麟、王德常、黄桐生,贤良余应举、马卫、许安、范孟宗、何德忠、孙仲贤、王福、王清,聪明张大亨、金思存担任参议,那些显赫提拔的人就是如此。那些逐渐晋升到显贵职位的人,又无法计算了。太祖曾告谕礼部:"经学明白、德行修洁、通达时务的人士,征召到京城。年龄六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,安置在翰林院以备顾问。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,在六部及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两司使用。"大概当时,做官没有其他途径,所以往往有很多突然显贵的人。而吏部奏报荐举应当授官的人,多的时候达到三千七百多人,少的时候也达到一千九百多人。又让富户和年高有德的人都能进见,奏对符合圣意,就授予好官职。而会稽僧人郭传,由宋濂推荐提拔为翰林应奉,这些都是可以考证的。等到科举再设,两种途径并用,也未曾偏重哪一方。建文、永乐年间,由荐举起家还有在内授予翰林、在外授予布政使的。而杨士奇以处士身份,陈济以平民身份,就被任命为《太祖实录》总裁官,其不拘泥于资格又是如此。此后科举日益重要,荐举日益被轻视,能写文章的人大都由科举考场进身以为荣耀;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奉行求贤的诏令,但人才已经衰微,只是应付故事罢了。
宣宗曾拿出御制的《猗兰操》和《招隐诗》赐给诸位大臣,用以表示讽谕激励。但实际响应的人很少,人情也都厌恶鄙视这种做法。正统元年,行在吏部上言:"宣德年间,曾诏令天下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及府、州、县官员各举荐贤良方正一人,至今还在举荐没有停止,应该停止。"皇帝认为朝廷求贤不可停止,从今以后来的人,由六部、都察院、翰林院堂上官考试,考中的录用,不中的罢黜。荐举的人更加稀少了。天顺元年下诏:"处士中,有学问贯通天人、才能足以经世济民、隐居不求闻名的人,有关部门据实奏报。"御史陈迹奏报崇仁儒士吴与弼的学问品行,命令江西巡抚韩雍以礼聘请赴京。到达后召见,任命为左谕德。吴与弼以有病推辞不接受。皇帝又命李贤引见文华殿,从容询问说:"看重你的学问品行,特授予东宫官职,烦请你辅佐太子。"吴与弼坚决推辞。赐宴文华殿,命李贤陪宴,下诏褒赏,派遣行人送归,这是特殊的礼遇。到成化十九年,广东举人陈献章被荐举,授予翰林院检讨,而听任他回乡,典礼大减了。此后弘治年间浙江儒士潘辰,嘉靖年间南直隶生员文征明、永嘉儒士叶幼学,都因荐举授予翰林院待诏。万历年间,湖广举人瞿九思也授予待诏,江西举人刘元卿授予国子监博士,江西处士章潢仅遥授顺天府训导。而直隶处士陈继儒、四川举人杨思心等人虽然都被荐举,只是下到礼部而已。崇祯九年,吏部又复议举荐孝廉,说:"祖宗朝都是偶尔实行一次,没有固定制度。如今应该通行直省,加意访求,确实有孝廉、怀才抱德、经明行修的人士,由司道到巡按,复核上报,验试录用。"当时荐举纷纷遍天下,但都授予残破的郡县,最终没有大效果。到十七年,命令河南、湖广被攻陷的州县缺员全部听任巡抚、巡按官征召选拔更替设置,不拘泥于科目、杂流、生员等人。这是仓皇求贤,并非承平时的举士之典。至于正德四年,浙江大吏荐举余姚周礼、徐子元、许龙,上虞徐文彪。刘瑾因为四人都与谢迁同乡,而诏书草稿出于刘健,假托圣旨将周礼等人交付镇抚司,贬谪戍守边卫,勒令布政使林符、邵宝、李赞及参政、参议、府县官十九人罚米二百石,并削去刘健、谢迁的官职,且下令,余姚人不得选为京官。这是因荐举而得祸的人,又是其变例。
任官的事情,文官归吏部,武官归兵部,而吏部的职掌尤其重要。吏部共有四个司,而文选司掌管铨选,考功司掌管考察,其职责尤其重要。选人除进士、举人、贡生外,有官生、恩生、功生、监生、儒士,又有吏员、承差、知印、书算、篆书、译字、通事等各种杂流。进士为一途,举人贡生等为一途,吏员等为一途,这就是所谓的"三途并用"。京官六部主事、中书、行人、评事、博士,外官知州、推官、知县,由进士选任。外官推官、知县及学官,由举人、贡生选任。京官五府、六部首领官,通政司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詹事府属官,由官荫生选任。州、县佐贰官,都指挥使司、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首领官,由监生选任。外府、外卫、盐运司首领官,中央和地方杂职、入流和未入流官,由吏员、承差等选任。这是大概情况。其中参差互异的情况,可以推知。初次授予官职的叫听选,升任官职的叫升迁。选人的办法,每年吏部六次考课、六次选官。引选六次,类选六次,远方选两次。听选及考定升降的,双月大选,其顺序定于单月。改授、改降、丁忧、候补的,单月急选。拣选,三年举行一次。举人乞恩,岁贡就教,没有固定日期。凡是升迁,必须满考。如果员缺应补不等期满的,叫推升。内阁大学士、吏部尚书,由廷推或奉特旨。侍郎以下及祭酒,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廷推。太常卿以下,部推。通政使、参议以下吏部在弘政门会选。詹事由内阁推举,各衙门由各掌印官推举。在外官,只有总督、巡抚由廷推,九卿共同推举,吏部主持。布政使、按察使缺员,三品以上官会举。监司则按次序升迁。那些防边兵备等官,大都由选择保举,交付敕书,边府及佐贰官也交付敕书。蓟辽的昌平、蓟州等,山西的大同、河曲、代州等,陕西的固原、静宁等六十一个地方,都是边缺,尤其慎重选除。有功的人越级提拔,贻误边疆的罪死不赦。内地监司大致按次序升迁,后来也有很多越级提拔不拘次数的,有一年中四五次升迁、由佥事到参政的。监司多额外添设,守巡之外往往另外设立几个官衔,不能统一。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和佐贰官,在内大小九卿的属员,都是常选官,选授迁除,一切都由吏部。最初用抽签法,到万历年间变成掣签。二十九年,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陈铨政十八事,其中一件是议论掣签。尚书李戴拟行上报批准,孙丕扬延续实行。后来虽有讥讽其失当的,但整个明代不再更改。洪武年间,制定南北更调的制度,南方人做北方官,北方人做南方官。后来官制逐渐稳定,除了学官,不得在本省做官,也不限南北。当初,太祖曾在奉天门选官,并告谕不要拘泥于资格。选人有立即授予侍郎的,而监司最多,进士、监生及荐举的人,参错互用。给事中、御史,也是初授和升迁各半。永乐、宣德以后,逐渐遵循资格,而台省还多初授。到弘治、正德以后,才拘泥于资格,举人、贡生虽与进士并称正途,但高低差别,不啻天壤之别。隆庆年间,大学士高拱上言:"国初,举人升到八座成为名臣的很多。后来进士偏重,而举人很轻,到如今已到极点。请求从授官以后,只看政绩,不问出身。"然而形势已经积重难返。崇祯年间,言官多次申明"三途并用"之说。偶尔推举一两个举人如陈新甲、孙元化,置于重要位置,最终导致倾覆。用武举陈启新为给事中,也声名败坏。于是朝中又认为不如遵循资格。而甲榜进士误国的也正不少。
给事中和御史合称为科道。科官有五十名,道官有一百二十名。明朝初期到天顺、成化年间,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监生都通过慎重选拔补充。那些升迁的人,除了推官、知县之外,有的来自学官。后来,监生和新科进士都不能参与。有的由庶吉士改授,有的从内外科目出身且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中考选。内官包括两京五部主事、中书、行人、评事、博士,国子监博士、助教等;外官包括推官、知县。从推官、知县选入的,称为“行取”。如果有特别推荐,即使任期未满,也可以参与。考选根据科道缺额多少,没有固定名额。授职时,吏部和都察院协同拟定名单,给事中都是实补,御史必须试用一年后才正式授职,只有庶吉士例外。嘉靖、万历年间,常下令部曹官员不得改任科道,后来也偶尔实行。举人、贡生、推官、知县,按规定可以与进士一同考选,但大概只有四分之一能入选。嘉靖年间,曾下令让监生参与考选,后来停止不实行。万历年间,各项制度废弛。万历二十五年,台省新旧官员人数不足额定的一半。万历三十六年,科官只剩几人,道官只有两人。南京科官一人兼任九个官署的职务达两年,南京道官也只有一人。中央台省已经空缺,外派差使也缺人,淮安、扬州、苏州、松江、江西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宣府、大同、甘肃、辽东的巡按,以及陕西的茶马、河东的盐课,这些差使空缺长达数年。给事中陈治则请求尽快考选,没有得到批复。万历三十九年,考选的奏疏呈上,又被留在宫中不发下。推官、知县拟升任台省官员的,在宫门外等候任命,去留不能自主。万历四十六年,掌河南道御史王象恒又说:“十三道御史在班行事的只有八人,六科给事中只有五人,而册封、典试等各种差使,以及内外巡按任期届满、告病请假、请求替代的人接踵而至,应当尽快商议变通的办法。”大学士方从哲也说:“参与考选的各位臣子,等候了六年,备尝艰辛。吏部建议咨询礼部、都察院按次序题请差遣,这是权宜之计。不如特别批准部里的推荐,让各位臣子接受任命供职,足以保全政体。”最终都没有批复。到光宗初年,前后考选的奏疏都批下,台省官员一下子整齐排列了。考选的惯例,优秀者授给事中,次等者授御史,再次等者用为部曹官员。虽然临时考试,但事先有访单,出自九卿、台省诸臣之手,往往根据这个来评定高低。崇祯三年,吏部考选完毕,上奏应升任给事、御史的若干人,但因中书二人访单的褒贬意见不同,便上疏请示。皇帝责备他们推诿,命令再详细评议,却没有责备访单不合体制。京官除非进士不得考选,推官、知县则举人、贡生都可以行取。但天下守令,进士占十分之三,举人、贡生占十分之七;推官、知县的行政召用,进士占十分之九,举人、贡生才占十分之一。举人、贡生所得的职位,又大致有台无省,多在南少在北。御史王道纯为此进言。皇帝说用人应当论才能,本来不必拘泥资格,交给有关部门斟酌实行。起初的制度,风宪官员急缺时,随时行取。神宗时,定为三年一次,到这时改为每年一次。皇帝听从吏部尚书闵洪学的请求,仍以三年为期。这是选择言官的大致情况。
保举,是用来辅助铨选法的不足,并分掉吏部一部分权力。从洪武十七年命令天下朝觐官举荐廉洁能干的属吏开始。永乐元年,命令京官文职七品以上、外官至县令,各自举荐所知一人,根据才能擢用。后来如果被举荐者因贪污闻名,举主连带治罪,这也是曾经偶尔实行的办法。但洪武、永乐时,选官都由吏部奏请。到仁宗初年,全面革新政务,洪熙元年,特别重申保举的命令。京官五品以上以及给事、御史,外官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的正副官以及府、州、县正官,各自举荐所知。只有现任府、州、县正副官以及曾犯贪赃罪的,不许荐举,其他官员以及屈居下僚,或军民中有廉洁公正、才能胜任抚育百姓的,全部上报其名。这时,京官势力未重,台省官员任期届满,由吏部奏请升任方面大员及郡守。不久定下制度,凡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知府有缺,令三品以上京官保举。宣德三年,况钟、赵豫等人因推荐升任苏州、松江等府知府,赐给敕命行事。宣德十年,任用郭济、姚文等人为知府,也照此办理。他们所奏保的人,郎中、员外、御史以及司务、行人、寺副都参与,不依常规调任。后来多有政绩。部曹及御史,由堂上官推荐引进,大致都能胜任其官。而担任吏部长官的人,蹇义、郭琎也屡次接到敕谕。皇帝又担心诸臣畏惧连坐而不肯举荐,便对大学士杨溥说全才难得,认为:“一句话的推荐,怎能保证他终身,想得到贤才,尤其应当厚加教养之法。”所以当时吏治蒸蒸日上,称得上极盛。沿袭到英宗,全都遵守旧制。但实行久了,不能没有弊端,所举荐的有时是乡里亲旧、僚属门下,素来互相偏私的人。方面大吏方正、谢庄等人因保举而获罪。而没有官员保举的人,在内是御史,在外是知府,往往九年不得升迁。正统七年,罢免荐举县令的制度。正统十一年,御史黄裳说:“给事、御史,建国初期奏请升迁方面郡守。近年来方面郡守大都由廷臣保举升任,给事、御史以纠察弹劾为职责,怎能不触犯某人。请求敕令吏部仍按旧例奏请任命。”皇帝认为他说得对,命部议实行。第二年,给事中余忭又指方正、谢庄等人事败,认为应当追究举主责任。并且说方面郡守有缺,吏部应当奏请皇帝裁决。尚书王直、英国公张辅等人说,方面郡守由保举升用,称职的居多,不可擅自更改。英宗仍听从张辅、王直的话,而采纳余忭的奏疏,允许言官指参弹劾。正统十三年,御史涂谦又陈述,通过举荐得到方面郡守的人,往往改变从前操守的弊病。请求仍遵循洪武旧制,在内外九年任满考核的官员内拣选升授,或亲自选择朝臣中有才能声望的担任。诏令同意。大臣举荐官员的惯例于是停止。景泰年间,又实行保举。给事中林聪陈述推举骤升的弊端,说:“如今缺少参政等官三十余员,请暂时令三品以上官保举。此后只有布政、按察两司三品以上官联名共举,其余全部交给吏部。”诏令都听从。成化五年,科道官又请求保举方面官,吏部因此并及郡守。皇帝听从言官请求,而命知府缺员仍听吏部推举。过一年,因会举多有不妥,连方面官也只要吏部推选两员上报,罢除保举的命令。不久都御史李宾请求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及给事、御史,各自举荐所知以任州县官。皇帝听从。弘治十二年,又诏令部院大臣各自举荐方面郡守。吏部因此请求依照往年御史马文升升按察使、屠滽升佥都御史之例,越级提拔一二人,以示激励劝勉,而未经大臣荐举的人也兼采使用。皇帝都听从其建议。当时,孝宗锐意求治,命令吏部、兵部每季度开列两京府部堂上及文武方面官的履历,具帖奏览。只是兼用保举法实行,不专门依靠它来治理。正德以后,具帖的制度逐渐废止。嘉靖八年,给事中夏言又请求遵循弘治旧例,并且涉及举劾贤否的节略,每季首月,部臣送科官以达御前,命令著为法令。而保举方面郡守的办法,终明世不再实行了。
至于因事被斥免、因急需人才而推荐擢用的,称为“起废”。家居被召、因需要补缺而预先补任的,称为“添注”。这又是铨选法所未详细规定,而中期以后偶尔实行过的。
考满和考察,二者相辅相成。考满,是对官员个人任期内任职时间的考核,有三个等级:称职、平常、不称职,对应上、中、下三等。考察,是对天下内外官员的综合考核,有八个方面: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、不谨。考满的办法:任职三年发给证明,称为初考;六年称再考;九年称通考。依照《诸司职掌》的条例考核升降。各部和寺所属官员,起初只署理职务,必须考满才正式授职。外官大致逐次考核等待审核。杂职考核有时一二年,有时三年九年。郡县的繁简有时不相当,则互换其官,称为调繁、调简。
洪武十一年,命令吏部考核朝觐官优劣。称职而无过错的为上等,赐坐并宴请。有过错但称职的为中等,宴请但不赐坐。有过错且不称职的为下等,不参加宴会,按次序站在门口,等宴会者出来后才退下。这是朝觐考核的开始。洪武十四年,制度稍为确定。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官员,由本衙门正官考察其品行能力,检验其勤惰。四品以上官员,以及一切近侍官与御史(耳目风纪之司),以及太医院、钦天监、王府官(不在常规选拔之列),任满升降,由皇帝裁决。直隶有司的首领官及属官,由本司正官考核,任满由监察御史覆考。各布政使司首领官,都由按察司考核。茶马、盐马、盐运、盐课提举司以及军职首领官,都由布政司考核,再送按察司覆考。布政司四品以上、按察司和盐运司五品以上官员,任满升降,由皇帝裁决。内外入流官及杂职官,九年任满,给由赴吏部考核,依例升降。确实有特殊功勋才能、超越同辈的,由皇帝裁决。
又以事务的繁简,与任官期间考核的优劣,相互参核,作为等级升降的依据。繁简的案例: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、州以七万石以上、县以三万石以上,或亲临王府、都司、布政司、按察司三司,并有军马守御,路当驿道,边方冲要供给之处,都算事繁。府粮不及十五万石、州不及七万石、县不及三万石,以及僻静之处,都算事简。在京各司,都从繁例。
洪武十六年,京官考核的制度稍有裁酌,都由其长官开具送部核考。洪武十八年,吏部说天下布政司、按察司、府、州、县朝觐官,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,称职者占十分之一,平常者占十分之七,不称职者占十分之一,而贪污庸劣者也得十分之一。皇帝下令称职者升迁,平常者复职,不称职者降职,贪污者交付法司治罪,庸劣者免官为民。永乐、宣德年间,中外官旧无条例的,稍为增入。又从部议:初考称职、次考未经考核、今考称职者;若初考平常、次考未经考核、今考称职者,都依照称职例升用。从此以后,大致遵循旧制实行。中间利弊不可枚举,但制度没有大变更。
考察的方法,京官每六年一次,在巳年和亥年,四品以上官员自我陈述以听候皇帝裁决,五品以下分别处理为退休、降职调任、闲住或贬为平民,各有不同,造册上奏,称为京察。从弘治年间开始,规定地方官每三年入京朝觐一次,在辰、戌、丑、未年,考察制度随之进行,称为外察。州县按月考核,上报给府;府综合考核优劣,按年计算,上报给布政司。到三年时,巡抚和巡按全面审核其下属的政绩,造册详细上报,并依据八法评定。处分考察的条例有四种,与京官相同。明朝初年开始实行,沿袭不废,称为大计。被大计处分的人,不再任用,定为永久制度。洪武四年,命令工部尚书朱守仁巡察山东莱州各郡的官吏。洪武六年,命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考察举荐官员有无过失犯罪,奏报升降,这是考察的开始。洪熙年间,命令御史考察地方官,因为奉命的人不能没有私心,谕令吏部尚书蹇义严加告诫,务必做到最公正。景泰二年,吏部和都察院考察应当罢免的官员有七百三十多人。皇帝担心不恰当,又召集各位大臣重新考察,存留的有三分之一。成化五年,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纶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考察众官。皇帝因为各衙门掌印官没有共同签名,怀疑有不妥,命令侍郎叶盛、都给事中毛弘公正核实,也有所更改。弘治六年考察,应当罢免的共一千四百员,还有杂职一千一百三十五员。皇帝谕令:“方面官和知府必须指出实际事迹,不要空文泛言,以致冤枉人。府州以下任职未满三年的,也全面核实具奏。”尚书王恕等详细陈述请求,认为府、州、县官中贪婪卑鄙祸害百姓的,虽任职时间短也不可不罢免。皇帝最终认为人才难得,多次降旨谆谆告诫,多有宽恕。应当罢免而留存的有九十多员。给事中和御史又交互上奏请罢免遗漏的以及应当退职而留任的,又命令吏部指出实际事迹,王恕上疏各官的考语及本部访查的情况上报。皇帝最终认为考语不实,命令复核。王恕因建议不被采纳,且怀疑有人中伤,于是极力请求离职。到十四年,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说,地方司府以下官,都三年一次考察,两京及地方武职官,也是五年一次考选,只有两京五品以下官,十年才一次考察,法令太粗略。圣旨下达,吏部答复请求按林瀚所说,于是京官六年一察的条例确定了。京察之年,大臣自我陈述。去留确定后,如果官员有遗留的不端行为,给事中和御史纠举弹劾,称为拾遗。拾遗所攻击的,没有能幸免的。弘治、正德、嘉靖、隆庆年间,士大夫以廉耻自重,以被列入考察为终身之玷污。到万历年间,内阁大臣有所徇私庇护,偶尔留下一二个人以阻挠考察,而群臣水火之争,没有比辛亥、丁巳年更厉害的,事情记载在各传中。党局形成后,互相报复,直到国家灭亡才停止。
兵部共有四司,其中武选司掌管任命,职方司掌管军政,其职责尤其重要。所有武职,在内包括五府、留守司,在外包括各都司、各卫所以及三宣、六慰。流官有八等:都督及同知、佥事,都指挥使、同知、佥事,正副留守。世官有九等:指挥使及同知、佥事,卫所镇抚,正副千户,百户,试百户。直省都指挥使二十一人,留守司二人,卫九十一,守御、屯田、群牧千户所二百一十一个。此外还有苗蛮土司,都听从兵部选任。从永乐初年增立三大营,各设管操官,各哨有分管、坐营官、坐司官。景泰年间,设团营十个,后又增加两个,各有坐营官,都特别命令亲信大臣提督,不是兵部所铨选。所有大选,包括色目、状貌、才行、封赠、袭荫。途径有四种:世职、武举、行伍、纳级。当初,武职大多由勋旧担任。太祖担心他们不守法,颁布了《武士训戒录》和《大诰武臣录》。后来才参用将材,三年一次武举,六年一次会举,每年一次荐举,都隶属于兵部任命。久而久之,法纪败坏,选用纷杂。正德年间,冒功升授的有三千多人。嘉靖年间,詹事霍韬说:“成化年间,增加太祖时军职四倍,现在又增加了几倍。锦衣卫最初定额官员二百零五人,现在达到一千七百人,几乎增加了八倍。洪武初年,军功袭职的子弟年满二十岁要参加比试,初次考试不中,袭职代理事务,领取一半俸禄。两年后再次考试,考中的领取全俸,仍然不中的充军。法令非常严格,所以职位不冗杂而俸禄容易供给。自从永乐以后,新官免试,旧官即使参加比试,贿赂没有不中的,这就是军职日益泛滥的原因。永乐年间平定交趾,只赏赐而不升职。近来不但杀敌的升职,而且奏带以及缉拿妖言、捕盗的也无不升职,这就是军职更加冗滥的原因。应该命令大臣遵循清黄例,内外武职一律按功劳大小,考察其祖宗相承、叔侄兄弟继承的情况。或者是洪武、永乐年间的功劳,或者是宣德以后的功劳,或者是内监弟侄的恩荫,或者是勋戚驸马的子孙,或者是武举考中,各分几等,暗中寓含淘汰节省的方法。或者允许世袭,或者允许终身,或者允许继承,或者不允许继承,各造册籍,明白显示,作为激励劝勉。”于是命令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名滥充。夏言等指出陈述其弊端,说:“镇守官奏带原来只有五名,现在达到三四百名,大概一个人而奏带数处的情况有,一时而数处获功的情况有。其他又巧立名色,记录验证不加审核,铨选又没有驳勘,其改正重升、并功加授之类,弊端百出,应该全部革除以显示果断。”兵部审核按此建议。恩幸冗滥的,裁汰了几千人,积弊被清除。万历十五年,又下诏严加察核。并且曾经命令提督、镇守、科道会同兵部,评定年资,考核技艺,排列荐举,分为三等,称为公选。但徒有虚名,始终少有实效。
武官爵位只有六品,其职务战死的可以袭职,年老有病的可以替代,世袭时间长久而断绝的,以旁支继承。年满六十岁的由儿子替代。明初定例,嫡子袭替,按长幼顺序。断绝的,由嫡子的庶子子孙依次继承;又断绝的,由弟弟继承。永乐以后,选取官舍、旗军、余丁中曾经历战功的,命令原带俸及管事袭替,全部沿袭此例。其降级的子孙仍袭现降职务。弘治年间,命令旁支减级承袭。正德年间,命令旁支进入总旗。嘉靖年间,旁支没有功劳的,不得保送。凡升职的官舍,如父亲职务。其阵亡保袭的,流官一等。凡袭替的官舍,以骑射考试。大抵世职难以核实,所以条例特别详细,但滋生弊端奸巧,也复不少。
大的官职,必须会推。五军都督府掌印缺员,在现任公、侯、伯中取一人。佥书缺员,在带俸公、侯、伯及在京都指挥、在外正副总兵官中,推举二人。锦衣卫堂上官及前卫掌印缺员,按五府例推举二人。都指挥、留守以下,推举一人。正德十六年,命令五府及锦衣卫必须由都指挥多次显著功勋的人升授。诸卫官不世袭,只有锦衣卫世袭。
武官的军政考核,如同文官的考察。成化二年,命令每五年举行一次,以现任掌印、带俸、差操及初袭官一体考核。十三年命令两京通考作为常例。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自我陈述听候圣旨,直省总兵官也如此。在内五府所属并直省卫所官,全部由巡视官及部官注送;在外都司、卫所官,由巡抚、巡按造册缴送兵部。副参以下,千户以上,由都、布、按三司考察注送巡抚,咨送兵部考举题奏。锦衣卫管理兵务的倍加严考,南北镇抚次之。各卫所及地方守御并各都司隶属巡抚的,例同。只有管理漕运的不参加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