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
食货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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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礼记》说:“从大地获取财物,效法上天运行规律。使国家富足的根本,在于农桑。”明朝初年,沿袭元朝旧制,钱币无法流通而使用宝钞,又禁止民间用白银交易,似乎对百姓不便。但在洪武、永乐、熙、宣时期,百姓富足,府库储备充盈。这是因为当时鼓励农耕,致力开垦荒地,土地没有荒芜,人们安于本业,又开设屯田、食盐开中法来供应边防军队,军饷不依赖朝廷,所以上下都富足,军民都宽裕。此后,屯田被豪强兼并破坏,财政官员改变了盐法。于是边防军队全部依赖太仓供应,运输往往接济不上。世宗以后,耗费钱财的途径增多,府库空虚匮乏。神宗于是增加赋税、加重征收,矿税四处派出,挪用正常赋税来充实宫廷仓库。宦官小人,横征暴敛侵吞财物。百姓多追逐末业,田地最终荒芜。官吏不能安抚百姓,反而更加苛刻剥削。天下困顿疲敝,而储备积蓄更加空虚。不明事理的人多说恢复通行宝钞可以富国,却不知国家初期富裕在于勤于农桑,而不在于推行宝钞法。加强根本、节约用度,是理财的关键。明代一代理财之道,开始时如何成功,最终如何失败,列举其本末,记载于篇中。
户口田制(屯田 庄田)
太祖统计天下户口,设置户帖、户籍,详细记载姓名、年龄、居住地。户籍上交户部,户帖发给百姓。有关部门每年统计户口增减上报。到郊祀时,中书省将户籍陈列在祭坛下,进献给上天,祭祀完毕收藏起来。洪武十四年,诏令天下编制赋役黄册,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,推举丁粮多的十户为里长,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,每甲十人。每年由一名里长、一名甲首服役,管理一里一甲的事务。先后以丁粮多少为顺序,每十年一轮,称为排年。在城中的称为坊,靠近城的称为厢,乡村的称为里。里编成册,册首总为一图。鳏寡孤独不能承担徭役的,附在十甲之后作为畸零户。僧道发给度牒,有田地的编入册中按民户标准征税,无田地的也作为畸零户。每十年有关部门重新编定册籍,根据丁粮增减升降其等级。册籍共四份:一份上缴户部,其余三份分别由布政司、府、县各保存一份。上缴户部的册子,封面用黄纸,所以称为黄册。年终进呈,送到后湖东西二库收藏。每年命户科给事中一人、御史二人、户部主事四人核对校正错误。此后黄册只成空文,有关部门征税、编派徭役,则自己另编一册,称为白册。
凡户分为三等:民户、军户、匠户。民户中有儒户、医户、阴阳户。军户中有校尉、力士、弓兵、铺兵。匠户中有厨役、裁缝、马船之类。沿海有盐灶户。寺庙有僧户,道观有道士户。全都按其职业登记户籍。人户以户籍为准,禁止数姓合为一户附籍。漏报人口、脱漏户籍的,允许自行陈报。里中设置老人,选年高且为众人信服的人,引导百姓为善,平息乡里争讼。那些躲避徭役的人户称为逃户。因饥荒或躲避战乱迁徙到别处的称为流民。因故外出侨居在外的称为附籍。朝廷强制迁移的称为移徙。
凡逃户,明初督令返回本籍恢复产业,免除一年赋役。年老体弱不能返回及不愿返回的,令其在所在地登记户籍,授予田地缴纳赋税。正统年间,编制逃户周知册,核实其丁粮。
凡流民,英宗命令核查户籍,编制甲互相担保,归属所在地里长管辖。设置抚民佐贰官。返回本籍的,加以安抚慰劳,供给牛、种、口粮。又采纳河南、山西巡抚于谦的建议,免除流民复业者的赋税。成化初年,荆州、襄阳寇乱,流民达百万。项忠、杨璇任湖广巡抚,下令驱逐他们,不服从的充军边疆,死亡无数。祭酒周洪谟著《流民说》,引用东晋时侨置郡县的方法,使近处的附籍,远处设立州县加以安抚。都御史李宾上报其说法。宪宗命原杰出面安抚,招抚流民十二万户,给予闲田,设置郧阳府,设立上津等县管辖。河南巡抚张瑄也请求安抚西北流民。皇帝听从其请求。
凡附籍的,正统年间,年老患病退休故去官员的家属,离开本籍千里的允许收附,不到千里的遣回原籍。景泰年间,令民籍的允许收附,军、匠、灶户冒充民籍的遣回原籍。
关于移徙,明初,应当迁移苏州、松江、嘉兴、湖州、杭州无田百姓四千余户,前往临濠耕种,供给牛、种、车、粮作为资助,三年不征收其税。徐达平定沙漠,迁移北平山后百姓三万五千八百余户,分散安置在各府卫,登记为军户的供给衣粮,民户给予田地。又用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余户在北平屯田,设置屯田二百五十四处,开垦土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顷。又迁移江南百姓十四万到凤阳。户部郎中刘九皋说:“古代地少人多的百姓,允许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,希望土地没有荒废,百姓没有失业。”太祖采纳其建议,迁移山西泽州、潞州百姓到河北。多次迁移浙西及山西百姓到滁州、和州、北平、山东、河南。又迁移登州、莱州、青州百姓到东昌、兖州。又迁移直隶、浙江百姓二万户到京师,充当仓脚夫。太祖时迁移百姓最多,其中有因罪迁移的。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前往北平丈量土地安置。成祖核实太原、平阳、泽州、潞州、辽州、沁州、汾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,分其丁口充实北平。从此以后,迁移的少了。
当初,太祖设置养济院收养无依靠的人,每月供给粮食。设置漏泽园埋葬贫民。天下府州县设立义冢。又施行养老政策,百姓八十岁以上赐予爵位。又下诏优恤遭战难的军民。但鉴于元末豪强欺侮贫弱,立法多偏向贫民抑制富豪。曾命户部登记浙江等九布政司、应天十八府州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,依次召见,迁移其家以充实京师,称为富户。成祖时,又挑选应天、浙江富民三千户,充任北京宛平、大兴二县厢长,附籍京师,仍应本籍徭役。供给日久,贫乏逃窜,则挑选其本籍殷实户佥补。宣德年间定下制度,逃亡者发配边疆充军,官府邻里隐匿者都治罪。弘治五年才免除押解在逃富户,每户征收银三两,与厢民一起助役。嘉靖中减为二两,用来充边饷。太祖立法的本意,本是仿效汉朝迁移富民充实关中的制度,其后时间久了弊病发生,便成为祸端。
户口数量,增减不一,其中可以查考的,洪武二十六年,天下户一千零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,人口六千零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。弘治四年,户九百一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,人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。万历六年,户一千零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,人口六千零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。太祖在战乱之后,户口却非常兴盛。其后太平日子久了,反而赶不上。靖难之役起兵,淮河以北成为茂草荒地,那时人口数量反而比以前增加。以后逐渐减少,到天顺年间最为衰落。成化、弘治年间又兴盛,正德以后又减少。户口减少的原因,周忱认为:“投靠豪门,或冒充匠户逃往两京,或冒充引客商游走四方,全家船居,无法追踪踪迹。”但总的来说,户口增减,在于政令的松弛与严格。所以宣宗曾与群臣讨论历代户口,认为“其兴盛,源于休养生息;其衰落,由大兴土木和战争”,大概是确论。
明朝田土制度,共分二等:官田、民田。当初,官田都是宋、元时期没入官府的田地。以后有还官田、没官田、断入官田、学田、皇庄、牧马草场、城墙边的苜蓿地、牲地、园陵坟地、公占空地、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予乞请的庄田、百官职田、边臣养廉田、军屯民屯商屯田,统称为官田。其余为民田。
元末丧乱,户籍大多散失,田赋没有标准。明太祖即帝位后,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,核实浙西田亩,确定其赋税。又命户部核实天下田土。而两浙富民害怕逃避徭役,大多将田产寄在他人户下,称为铁脚诡寄。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赴各州县,根据税粮确定区域。每区设粮长四人,丈量田亩方圆,按字号排列,全部书写田主姓名及田地丈尺,分类编成册,形状像鱼鳞,称为鱼鳞图册。在此之前,诏令天下编黄册,以户为主,详细记载旧管、新收、开除、实在四项数字作为四柱格式。而鱼鳞图册以田土为主,各种平原、高地、低洼、肥沃贫瘠、沙碱等区别都完备。鱼鳞册为经,土地纠纷据此裁决。黄册为纬,赋役制度据此确定。凡买卖田土,详细记载税粮科则,官府登记在册,不让出现产去税存的情况危害百姓。又因中原田地多荒芜,命省臣商议,按人口授予田地。设置司农司,治理河南,掌管此事。临濠的田地,核实其丁力,按亩给予,不许兼并。北方靠近城的土地大多不耕种,召民耕种,每人给十五亩,蔬菜地二亩,免租三年。每年中书省上奏天下垦田数目,少的以千亩计,多的达二十余万亩。官府供给牛及农具的,则征收其税,额外垦荒的永远不征税。二十六年核实天下田土,总计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,差不多没有荒废的土地了。
凡田地以靠近城郭为上等,偏远为中等、下等。五尺为一步,二百四十步为一亩,一百亩为一顷。太祖沿袭元朝里社制度,河北各州县土著居民以社分里甲,迁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。社民先占田亩广,屯民新占田亩狭,所以屯地称为小亩,社地称为广亩。到宣德年间,垦荒田永远不征税及低洼盐碱地无粮的,都核入赋额,数目超过旧额。有关部门于是以大亩充作小亩来符合旧额,有几亩抵一亩的。步尺参差不齐,人们得以随意增减,土地不均,没有比北方更严重的。贵州田地没有顷亩户籍凭证,全部向土官征收。而各处田地,时间久了颇混乱,与黄册不符。弘治十五年,天下田土只有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,官田是民田的七分之一。嘉靖八年,霍韫奉命修《会典》,说:“自洪武至弘治一百四十年,天下额定田亩已减少大半,而湖广、河南、广东失额尤其多。不是拨给王府,就是被奸猾百姓欺骗隐瞒。广东没有藩王府,不是欺隐就是被寇贼丢弃了。掌管国家财政的人,能不究心吗?”这时,桂萼、郭弘化、唐能、简霄先后上疏请求核实田亩,而顾鼎臣请求按亩丈量,丈量的议论由此开始。江西安福、河南裕州首先实行,但方法不详细,人们多疑虑害怕。其后福建各州县,编制经、纬二册,方法颇详细。但大致以地为主,田多的还能上下其手。神宗初年,建昌知府许孚远编制归户册,则以田从人,方法简便而周密。万历六年,皇帝采纳大学士张居正的建议,天下田亩统一丈量,限三年完成。采用开方法,以径围乘除,零头截补。于是豪强奸猾不能欺隐,里甲免赔累,而小民无虚粮。总计田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,比弘治时多三百万顷。但张居正崇尚综核,颇以溢额为功劳。有关部门争着改小弓以求田多,或克扣现有田亩来充虚额。北直隶、湖广、大同、宣府,便先后按溢额田增加赋税。
屯田的制度:一种叫军屯,一种叫民屯。太祖初期,设立民兵万户府,把军队和农业结合起来,这个办法最好。又命令各位将领在龙江等地屯兵,只有康茂才的业绩最突出,于是下令褒奖他,并借此告诫将士。洪武三年,中书省请求对太原、朔州的屯田士兵征税,太祖下令不要征收。第二年,中书省说:“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陕西、山西以及直隶淮安等府的屯田,凡是官府提供牛和种子的,收成按十分之五纳税,自己准备的按十分之三纳税。”太祖下诏暂且不征税,三年后每亩收租一斗。洪武六年,太仆丞梁埜仙帖木尔说:“宁夏境内以及四川西南到船城,东北到塔滩,相距八百里,土地肥沃,应该招集流亡的人屯田。”太祖同意了。这时,派遣邓愈、汤和等将领在陕西、彰德、汝宁、北平、永平屯田,迁移山西真定的百姓到凤阳屯田。又因为从海路运粮供给辽东有淹死的人,于是更加重视屯田政策,天下卫所州县的军民都从事开垦荒地了。
屯田的制度是:把移民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,或者招募流民,或者把罪犯迁去,称为民屯,都由地方官府管理;而军屯则由卫所管理。边境地区,三分守城,七分屯种。内地,二分守城,八分屯种。每个军人授予五十亩田作为一份,供给耕牛、农具,教他们种植树木,免除租赋,派遣官员鼓励督促,惩罚侵占百姓的官吏。起初每亩征税一斗。建文四年确定征收标准:军田一份,征收正粮十二石,存放在屯仓,听凭本军自己支取,剩余的粮食作为本卫所官员军人的俸粮。永乐初年,制定屯田官军的赏罚条例:每年食用米十二石以外,剩余六石作为标准,多的赏钱,少的罚俸。又因为田地肥瘠不同,办法应该有所区别,命令官军各自种植样田,根据每年的收成来考核比较。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的样田,每名军人剩余粮食二十三石,皇帝命令重赏他。宁夏总兵何福积累的粮食特别多,皇帝赐敕书褒奖赞美他。户部尚书郁新说:“湖广各卫所征收的粮食种类不一,请求以米为标准。凡是粟谷、穈、黍、大麦、荞、穄二石,稻谷、薥秫二石五斗,穇、稗三石,都折合一石米。小麦、芝麻、豆子与米等同。”皇帝同意了,并写进法令。
又重新确定了屯田和守城的人数比例。靠近边境的险要之地,守城的人数多于屯田。偏僻地方以及运粮困难的地方,屯田的人数多于守城。屯兵一百名委派百户管理,三百名委派千户管理,五百名以上由指挥提督管理。屯田设立红牌,在上面列出条例。六十岁以及残疾和年幼的人,耕种自食,不受条例限制。屯田军人因公事妨碍农务的,免征粮食,并且禁止卫所差遣调拨。在这个时候,东自辽东,北到宣府、大同,西到甘肃,南到云南、四川,直到交阯,中原地区则在大河两岸,到处都在兴办屯田。宣宗时期,多次核查各屯田,因为出征戍守而停止耕种以及官豪势要侵占隐匿的,减少一半的剩余粮食。从北方归附来屯田的人,供给车、牛和农具。把辽东各卫所的屯田军人分为三等,丁壮和耕牛都有的为上等,只有其中一样的为中等,都没有的为下等。英宗免除了军田正粮上交仓库,只征收剩余粮食六石。后来又免除了沿边开垦田地的官军的粮食,分别减少各边境屯田的粮食征收数量。景帝时,边境多事,命令士兵分为两批,六天操练防守,六天耕种。成化初年,宣府巡抚叶盛购买官牛一千八百头,并置办农具,派遣军队屯田,收获粮食换成银子,用来补充官马的损耗,边境的人感到方便。
自正统以后,屯田政策逐渐松弛,但屯田的存粮还有三分之二。此后屯田多被内监、军官侵占夺取,制度完全败坏。宪宗时期曾商议整顿恢复,但比起原来的收入,不到十分之一了。弘治年间,屯粮更加轻,有每亩只收三升的。到了正德年间,辽东的屯田比永乐年间多出一万八千多顷,但粮食却减少了四万六千多石。当初,永乐时,屯田的米常常多出三分之一,常操军有十九万,用四万屯田军供应他们。而受供应的军队又可以自己耕种。边境之外的军队没有月粮,因此边境军饷常常充足。到这时,屯田军多逃亡死亡,常操军只有八万,都依靠仓库供给。而边境之外多次受到侵扰,土地被丢弃不耕种。刘瑾专权,派遣官员分头丈量田地,追收欠租。迎合刘瑾心意的人,虚报田亩数量,搜刮残酷,户部侍郎韩福尤其急刻。辽东士兵不堪忍受,胁迫众人作乱,安抚后才平定。
明初,招募盐商在各边境开中,称为商屯。到弘治年间,叶淇变法,开中制度开始败坏。各淮商全部撤业回家,西北的商人也多把家迁到淮安,边境成了空地,米每石值银五两,而边境储备空虚了。世宗时,杨一清又请求招募商人开中,又请求仿效古代招募百姓充实边塞的办法,招来陇右、关西的百姓在边境屯田。此后周泽、王崇古、林富、陈世辅、王畿、王朝用、唐顺之、吴桂芳等争相谈论屯田政策。而庞尚鹏总理江北盐屯,不久调任九边,与总督王崇古,先后规划屯田政策很详细。但这时因循日久,最终很少实际效果。给事中管怀理说:“屯田不兴办,其弊端有四个:边境戒严,第一;牛和种子不供给,第二;丁壮逃亡迁徙,第三;田地在敌境之外,第四。像这样而管理屯田的人还想按照簿籍增加赋税,不是扣月粮,就是按丁摊派补偿罢了。”
屯粮的轻,到弘治、正德年间达到极点,嘉靖年间逐渐增加,隆庆年间又每亩收一斗。但屯田的丁壮逃亡的更加多。管粮郎中不问屯田有无,月粮只给一半。沿边屯田的土地,有的变成了盐碱地、沙地,但粮食定额不能减少。屯田御史又在定额之外增加本色和折色,屯田军人更加活不下去。万历年间,统计屯田数量为六十四万四千多顷,比洪武时少了二十四万九千多顷,田地日益减少而粮食日益增加,其弊端就是这样。当时山东巡抚郑汝璧请求开垦登州海北长山各岛的田地。福建巡抚许孚远开垦闽海坛山的田成功,又请求开垦南日山、澎湖;又说浙江沿海各山,如陈钱、金塘、补陀、玉环、南麂,都可以经营治理。天津巡抚汪应蛟则请求在天津兴办屯田。有的奏章被留在宫中不下发,有的不久就废除了。熹宗时期,巡按张慎言又提议在天津屯田。而御史左光斗命令管河通判卢观象大力兴办水田的好处,太常少卿董应举接着推行。左光斗更在河间、天津设立屯学,考试骑射,给武生每人一百亩田。李继贞巡抚天津,也致力于屯田事务,但连年旱灾蝗灾,不能取得最终成效。明朝时,草场很多,侵占百姓产业。而成为百姓祸害的,没有比皇庄以及各王、勋戚、中官的庄田更严重的。太祖赏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,多的有百顷,亲王庄田千顷。又赏赐公侯以及武臣公田,又赏赐百官公田,用其田租充当俸禄。指挥阵亡的都赏赐公田。勋臣的庄佃,多倚仗威势违犯禁令,皇帝召集各位大臣告诫他们。此后公侯又领取每年俸禄,把赏赐的田交还官府。
仁宗、宣宗时期,请求赐予的逐渐增多,大臣也能请求没收的官庄房舍。但宁王朱权请求把灌城作为他庶子的耕牧地,皇帝赐书信,援引祖制拒绝了他。到英宗时,各王、外戚、中官到处侵占官私田地,有的反而诬告百姓侵占,请求查办。等到查问属实,皇帝命令还给百姓的并非一次。于是下诏禁止抢夺民田以及奏请在京畿内的土地。但权贵宗室的庄田坟茔,有的赏赐有的请求,不计其数。御马太监刘顺的家人进献蓟州草场,进献由此开始。宦官的田地,则从尹奉、喜宁开始。当初,洪熙时,有仁寿宫庄,此后又有清宁、未央宫庄。天顺三年,因为各王尚未出阁,费用浩繁,设立东宫、德王、秀王庄田。二王到封地后,土地仍归官府。宪宗即位,把没收的曹吉祥的土地作为宫中庄田,皇庄的名称从此开始。此后庄田遍布郡县。给事中齐庄说:“天子以四海为家,何必设置庄田,与贫民争利。”皇帝不听。弘治二年,户部尚书李敏等因灾异上言:“京畿内皇庄有五处,共地一万二千八百多顷;勋戚、中官庄田有三百三十二处,共地三万三千多顷。管庄的官校招集一群小人,称作庄头、伴当,侵占土地,收敛财物,污辱妇女。稍与他们分辨,就被诬告上奏。官校捉拿捆绑,全家惊慌。民心伤痛入骨,灾异因此产生。请求革去管庄的人,交给小民耕种,每亩征收银三分,充作各宫的费用。”皇帝命令告诫约束庄户。又因御史之言,罢除仁寿宫庄,归还草场,并且命令凡是侵占牧地的,全部归还旧制。
又定下制度,向王府献地的人发配戍边。奉御赵瑄献雄县土地作为皇庄,户部尚书周经弹劾他违制,把赵瑄关进诏狱。敕令各王的辅导官,引导王奏请的治罪。但当时奏献不绝,请求也更加繁多。徽、兴、岐、衡四王,田地多到七千多顷。会昌、建昌、庆云三侯争田,皇帝就赐给他们。武宗即位,过一个月就建立了七个皇庄,此后增加到三百多处。各王、外戚请求以及抢夺民田的数不胜数。
世宗初年,命令给事中夏言等清查核实皇庄田。夏言极力陈述皇庄对百姓的危害。从此正德以来进献侵夺的土地,有不少还给百姓的,但宦官外戚之辈又从中阻挠。户部尚书孙交编造皇庄新册,数额比旧册减少。皇帝命令核实先前顷亩数量上报,改称官地,不再叫皇庄,下诏主管部门征收银两解送户部。但多被宦官中饱私囊,累积拖欠到数十万成为常事。这时,禁止勋戚奏请讨要、奸民投献,又革除王府所请求的山场湖陂。德王请求齐、汉二庶人所遗留的东昌、兖州闲田,又请求白云等湖,山东巡抚邵锡按照新令拒绝,言语很恳切。德王多次争辩,皇帝仍然听从部议,只保留藩王最初请求的庄田。此后有奏请的不听从。
又规定,凡是公主、国公的庄田,年代久远的保留十分之三。嘉靖三十九年派遣御史沈阳清查没收隐冒的庄田一万六千多顷。穆宗听从御史王廷瞻的话,又规定世代递减的限额:勋臣五世限定田二百顷,外戚七百顷到七十顷不等。当初,世宗时,承天六庄二湖地八千三百多顷,由中官管理,又听任校舍兼并,增加八百八十顷,分为十二庄。到这时才开始由官府管理,兼并的还给百姓。又下令宗室买田不交赋役的没收,皇亲的田都命令主管部门征收,如同勋臣的例子。虽然请求索取的不绝,但赏赐的数额有定,征收有制度,百姓的祸害稍微减轻停止。
神宗赏赐过于奢侈,要求没有得不到的。潞王、寿阳公主的恩宠最厚。而福王分封,搜括河南、山东、湖广的田作为王庄,达到四万顷。群臣极力谏争,才减了一半。王府官以及各宦官丈量土地征税,往来不绝,仆役厮养耗费粮食以万计,渔利盘剥惨毒不忍听闻。带着驾帖逮捕百姓,打死庄佃,各地骚动。给事中官应震、姚宗文等多次上疏劝谏,都不回复。当时又更改制定勋戚庄田世代递减法,比旧制稍宽松。此后应当议减的,总是奉诏姑且保留,不能革除。熹宗时,桂、惠、瑞三王以及遂平、宁德二公主的庄田,动辄以万计,而魏忠贤一家,横加赏赐尤其严重。大概明朝中叶以后,庄田侵占百姓产业,与明朝相始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