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十三

试士科制

契丹试士科制:从无到有与圣宗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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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概要

契丹国试士科制的设立与演变。

阅读提示

注意科举制度的细节,如三试名称、两科分魁、喜帖仪式、殿试授官差异,以及圣宗时期的科目变化。

科目喜帖殿试词赋法律

太祖在朔漠地区崛起,忙于战事,没有设立科举制度。几代之后,天下太平久了,才开始设立科举。规定以三年为限,设有乡试、府试、省试三级考试。乡试中选称为“乡荐”,府试中选称为“府解”,省试中选称为“及第”。当时有秀才不愿赴考的,州县必定会搜索遣送他们。考试文章分为两科,一科叫诗赋,一科叫经义,各科头名分别产生。每三年考一次进士,贡院用二寸见方的纸写上及第者的姓名发给他们,称为“喜帖”。第二天,进士们举着牌子出来,奏乐,到家门口时,敲十二面鼓,以象征雷声。殿试时,临期由皇帝下旨,又对第一名特别赠予一官,授奉直大夫、翰林应奉文字。第二、第三名只授从事郎,其余都授从事郎。圣宗时,只用词赋和法律来选拔士人,词赋是正科,法律是杂科。至于任子之令,不论文武都上奏,荫补也有名额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