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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公主表
作者:赵尔巽等朝代:民国类别:纪传体断代史 · 白话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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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命八年六月戊辰日,太祖驾临八角殿,召集诸位公主、郡主训诫道:"我敬承天意,鼓励善行惩治恶行,即便是贝勒、大臣,有罪也必定惩治。你们如果触犯我的法令,岂能徇私纵容?我选择贤能且有功绩的人,将你们嫁给他们。你们应当恭敬温顺,如果欺凌侮辱丈夫,任意骄纵,没有比这更大的恶行了!法令不会宽容你们。就像万物依赖日光生存,你们也依赖我的庇护来安享生活。"又对皇妹说:"你要用妇道来教导众女子!若有违犯,我必定治罪。"过了几天,又告谕归附的蒙古诸贝勒:"有娶我女儿的人,如果受到欺凌侮辱,一定要告知。"太祖初起兵时,女儿只称"格格",公主、郡主的称谓,也是史官修饰之词。此后才确定:皇后所生的女儿,称"固伦公主";妃嫔所生的女儿,以及诸王女在宫中抚养的,称"和硕公主"。然而开国初期,有皇女仅仅得到县君、乡君封号的。康熙以后,有妃嫔或诸王女被封为固伦公主的,则是恩泽有厚薄之分了。整个清朝,作为公主配偶的人,前有何和礼,后有策棱,贤能而有功绩,这是最著名的。其他如拉旺多尔济,在宫门平定逆乱,承袭祖上恩泽;索特纳木多尔济,亲近大臣承受先帝遗命,功勋集中于其子:与国同休戚,称得上是心腹之亲。其余的则按时朝见,参与宿卫,都能遵循礼制,而各位公主也都恭敬孝顺,太祖的教化影响深远。后汉书将公主附在皇后纪之后,南齐檀超建议为帝女立传,王俭驳斥,此事便搁置了。新唐书开始采用这种体例,明史沿袭。而辽史、元史则改为列表形式,详略得当,现在仿效这种做法,驸马没有传记的,将其事迹附见其中。